诸侯在国内所称的“公”,显然已不是爵位,而只是一种尊称。我们说诸侯可以通称“公”,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 诸侯生称爵,死称公。这是诸侯称公的又一种形式,也是一种臣下尊君的称号。 《春秋》隐公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八月葬蔡宣公。”《公羊传》解云:“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而葬从主人。”何休注:“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也就是说诸侯死时,要发讣告向天子报丧,而讣告须称名称本爵,合乎君臣之正义。但安葬诸侯,则是诸侯臣子的事,所以从其臣子之辞称公。孔广森《公羊通义》说:“葬,生者之事也,故从主人辞也。生有五等,没壹称公。王者探臣子之心莫不欲尊其君父,故假以爵之最尊,又为之作谥以易其名,以甄其宫。”何休、孔广森对《公羊传》的解释都是正确的。《春秋》记载诸侯之卒皆称本爵,而记载诸侯下葬则一律称公。如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癸未,葬宋穆公”。庄公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僖公四年:“夏,许男新臣卒”,“八月,葬许穆公”。昭公元年:“六月丁巳,邾子华卒”,“秋,葬邾悼公”。昭公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夏,葬杞文公”,等等。在一部《春秋》中,只有一次例外,即桓公十七载:“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何休注说蔡桓争侯下葬“称侯者”是“夺臣子之辞也”,因为桓侯“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于荆蛮,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事”。这是《春秋》的一种贬抑笔法。 《白虎通·号篇》也注意到了周代诸侯泛称公的问题,说:“何以知诸侯得称公?《春秋》曰‘葬齐桓公’,齐侯也。《尚书》曰‘公曰嗟’,秦伯也。《诗》云‘覃公维私’,覃子也。《春秋》‘葬许穆公’,许男也。《礼·大射》经曰‘公则释获’。大射者,诸侯之礼也,伯子男皆在也。”侯、伯、子、男是齐、秦、覃、许诸国的本爵,而公则是他们的统称。这也证明诸侯在国内被尊称的公,臣子安葬诸侯所称的公,并不是诸侯的本爵,而只是一种尊称。 侯,是五等爵的第二级。《白虎通·号篇》说:“侯是百里正爵。”《封公侯篇》说:“诸侯封不过百里。”这种说法,得到了《左传》的证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郑子产说:“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国一同,自是以衰。”杜注:圻,“方千里”;同,“方百里”,衰,“差降”。圻,又赚《诗·商颂、玄鸟》云:“邦千里。”《逸周书·职方氏》云:“千里曰王圻”,卢文弨解:“圻与同。”说皆与《左传》合。《孟子·万章下》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封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七十里、五十里的“差降”,就是“衰”。 公、侯的封地虽然都是方百里,但公爵位尊,是王室的客,可以组建“三师”军队,有较大的独立性。侯,《逸周书·职方氏》孔晁注云:“为王者斥侯也”(《周礼·职方氏》孔疏同)。春秋时王室大夫富辰追述分封诸侯的作用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证明诸侯是王室的藩屏,承担着捍卫王室的任务。诸侯之长曰“元侯”,又曰“侯伯”、“方伯”。即《礼记·王制》所说“千里之外设方伯”。其地位与公爵相埒。 在周初,齐、鲁、卫、晋、燕诸国都是方伯,守卫着王室的东、北、东北、东南边疆。如《尚书·康诰》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汉书·地理志》说:“周公封弟康叔,号曰孟侯,以夹辅周室。”颜师古注:“孟,长也。言为诸侯之长。”可见,康叔封卫,为周初诸侯之长。 《诗·鲁颂·宫》说:“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左传》僖公四年,齐管仲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春秋时晋国青铜器《晋公盦》铭文:“公曰:我皇且(祖)(唐)公〔雁〕受大命,左右武王,百蛮,广治四方,至于大廷,莫不事王。”1986年在北京房山琉璃河出土的西周燕器《克》、《克盉》铭文:“王曰:太保,隹乃明乃微享于乃辟。余大对乃享,令克侯于匽。” 上列材料证明,鲁、齐、晋、燕与卫一样,都是周初代表天子坐镇一方,享有征伐大权的方伯。《国语·鲁语上》说:“元侯作师,卿帅之,以承天子。”作师就是组建军队。何休《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由于“侯”是王室的斥侯,多封在外,所以他们与诸侯之长被周天子倚为藩屏,是天子在地方上的强大武力支柱。 伯爵遍布于王内外。《礼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孔疏:“伯,长也。”《风俗通·皇霸篇》云:“伯,长也,白也。言其咸建五长,功实明白。”通白,在商代方国首领就已称白,如殷墟卜辞中已有井白、易白、丹白、羌方白、孟方白等。《逸周书·武顺解》云:“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卫曰伯。”说明伯原为由百人组成的战斗编队,进而引申为百夫长之称,最后演变为一级爵称。 在周天子内,土地无多,所以不封侯而封伯。如东周内有原伯、毛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孔疏说:“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为王臣,仍为伯爵,或本封灭绝,食内。”现存西周青铜器《毛公鼎》,出土于陕西扶风,证明毛伯在西周时也是内伯爵。凡伯,《左传》隐公七年杜注:“周卿士也。凡,国;伯,爵。”祭伯,《左传》隐公元年杜注:“诸侯为王卿士者。祭,国;伯、爵。”《国语·周语上》韦昭注:“祭,内之国,周公之后也。”孔广森《公羊通义》断“祭伯”之“伯”为行次之称,误。其它如毕伯、芮伯、杜伯等,也都是内伯(17)。 畿内伯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一般都历任王官,其中有入为天子三公、王朝卿士的,就称为“公”。但公爵只限于一身一世,其后世子孙则恢复本爵。如据《班簋》铭文,毛本伯爵,但毛伯“更虢城公服”以后,做了王朝卿士,就称毛公了。西周末又有毛公爵任王朝卿士。而其后世子孙则恢复本爵,春秋时有毛伯得、毛伯过、毛伯卫等。毕公高为武王世臣,成王时入为天子三公,而其后世子孙则称“毕伯”,现存青铜器《毕伯硕父鬲》,可为证明。祭本周公之后,称伯爵。但周穆王之世,祭公谋父任天子三公,即称祭公,而其后世子孙则恢复伯称。原伯,系文王子孙,春秋时原伯有入为王朝卿士者,故称原庄公、原襄公,而其它诸原,仍称伯,有原伯鲁、原伯贯、原伯绞等。这种现象与周初伯禽、吕伋任王朝卿士,故称“鲁公”、“丁公”,而其后世子孙一律称侯,属侯爵,是一致的。 郑也是个典型例子。宣王时,桓公友封郑,为内小国,因桓公任王朝卿士,所以称公。东迁以后,郑国势力扩张到了外,郑武、庄公连任王朝卿士,所以得保公称。但究其本爵,不过是“伯男”。子产说:“郑,伯男也”,是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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