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陕而治”说再认识(2)
既然是周公以大宰的身份作“东伯”,召公以大保的身份作“西伯”,那么,也就完全可以说,“东伯”和“西伯”之称,只是相对而言的,从整个西周王朝官制的结构来讲,并不存在什么“东伯”或“西伯”,只有大宰是“伯”,是真正的“王官伯”,所谓的东西“二伯”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其实,“二伯”之说是后起的,本出于汉儒的附会。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实与《公羊传》有关。今观《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九命作伯”之文,郑注云:“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这里的“二伯”,即《礼记·王制》篇所说的“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郑彼注又云:“老谓上公,《周礼》曰:‘九命作伯’”,其根据就是《公羊传》所谓的“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兹把引文全文,迻录如下: “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17〕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第一,《公羊传》的这种解释,本身就没有说清楚“分陕而治”始于何时。 所谓的“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基本上与《史记》解释略同,而我们细审史迁所言,就不难发现,前言“其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后又言“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阼,召公疑之,作《君奭》。”〔18〕我们不知,“其在成王时”,指的是何时,若在成王亲政以后,与文理不通;若在“周公摄政”之前,又与史实不符,实在令人困惑不解。 另外,《礼记·乐记》记载描写武王克商的《大武》乐章,其“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史记·乐书》又作:“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亦不知何据。 我们知道,“分陕而治”应始于成王,具体地来说,当在成王亲政之时,《尚书·洛浩》篇记载说:“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这个“七年”,是说在周公摄政的第七年,抑亦即周公摄政的第五年,还在继续讨论之中,但是,至少可以说,是在东都洛邑建成以后,则绝无疑义的。 第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之外,《公羊传》又横生出“一相处乎内”,这样就混淆了“分陕而治”的界线,似乎不是在“分陕”,而是在“分三”。 我们觉得,“分陕”之“陕”,不应是单纯的地理概念,而应是政治统治之区划。 很明显,周公居守东都洛邑,召公居守西都镐京,实际上就把西周王朝政治统治区域划分为两大部分,我们按照周人固有的观念,可以称之谓“东土”和“西土”。 从历史上看,“西土”本是周人的老家,武王革命的根据地,《牧誓》篇中,王曰:“逖矣,西土之人”,它已包括了“友邦冢君”,以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之人,当年周文王“肇国在西土”〔19〕,“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20〕,故有“西伯”之称〔21〕,近年周原甲骨出土,卜辞中就有“(告)周方白(伯)”之语〔22〕,可为佐证,《论语·泰伯》篇说,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左传》襄公四年又说:“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都说明“西土”归周久矣,是周人可靠的大后方;而“东土”则不然,实是殷商故地,据金景芳师考证,“契居番”就是“契居亳”,即《左传》昭公九年所说的“燕亳”,其后子孙,至成汤八迁,由汤至盘庚又五迁,〔23〕都不出“东土”的范围,武王克商以后,虽然立武庚,置三监而西去,但是,犹未能抚有“东土”,直至周公东征胜利,建侯卫,营成周,才真正确立对“东土”的统治,达到“以蕃屏周”之目的。〔24〕 简言之,所谓“东土”,就是周人新征服的地区;所谓“西土”,就是周人旧有的地区,《左传》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曰: “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 其所述西周四至,我们认为,大致说来,它包括了“东土”和“西土”两部分,而应以洛邑为中心,洛邑以东,则属于“东土”范围;洛邑以西,则属于“西土”范围。 我们的这种划分,主要根据有二:其一,从地理方面来说,洛邑本为“天下之中”,〔25〕《尚书·召浩》篇说:“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逸周书·作雒》篇则说:“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成周即洛邑,这个“土中”,亦称“地中”,《周礼·地官·大司徒》职文云:“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其二,从政治方面来说,洛邑又本为东都,营建伊始,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便于对“东土”实行更有效的统治, 近年发现的《何尊》铭文云: “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国),自之(乂)民。’”铭文中的所谓“中国”,乃是“中土”或“土中”之意,指的就是洛邑,其言“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与周公所言“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26〕,大体相同,说明《逸周书·度邑》篇的记载是可靠的〔27〕,司马迁作《史记·周本纪》完全采用了这段文字,从中可以看出,要“定天保”,必“依天室”,唯有“粤詹雒、伊,毋远天室”,要“营周居于雒邑而后去”,周公营成周,使武王的这一宿愿变成了现实。这个“新邑洛”,〔28〕又称“东国洛”〔29〕,原因恐怕就在于此,所以,无论从地理方面,还是从政治方面,我们的这种划分,都是比较合适的。 但是,当前学术界仍然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把“分陕而治”之“陕”,作为东西都王畿的分界线,他们认为“陕”指陕陌,在今河南三门峡市西南,“正当东西都王畿的中心点”〔30〕。 倘若按这一逻辑来推断,“分陕而治”就变成了“分畿而治”,周公居洛治“东土”,成王居镐治“西土”,即使“邦畿千里”〔31〕,也容纳不了这东西“二土”,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