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单方面声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做法, 遭到不少国际法专家的否定。如美国华盛顿特区国际边界顾问丹尼尔·J ·兹瑞克就说过:“在对中国占领美济礁的抗议中,菲律宾当局频频指责中国侵犯其专属经济区。但是,菲律宾对专属经济区的声称并没有考虑到南沙群岛自身周围的潜在专属经济区。在海洋仲裁中主权高于领土,反之则不行。如果菲律宾对南沙群岛不拥有主权,那么美济礁就可能处于仲裁的经济区之外。菲律宾声称中国侵犯其专属经济区,可能意在搅乱法定水域,并为其虚弱的主权声称寻求国际支持。”(注:丹尼尔·J ·兹瑞克:《中国在南沙的最新策略:占领美济礁》,1995年3月21 日呈送于《边界与安全公告》,引自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编:《南沙问题专题资料之五》。 )新加坡学者盛力军博士亦写道:“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这一现代概念,也不能用来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即如果在某一国家200海里的某一岛屿,某主权已属于另一国, 那么任何其它国都不能用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这一概念来改变这一岛屿的主权归属,而应由这两国在这一岛屿与另一国的领海基线之间划出边界。”(注:盛力军:《南沙风云》,载《镜报》月刊,1995年6月号。 )即使是菲律宾本国的法官,也认为菲律宾的做法是没有法理依据。1997年5 月,当菲律宾军方以“非法进入黄岩岛附近的菲律宾海域”的罪名逮捕21名中国渔民时,菲律宾一位法官就驳回了对这21名中国渔民的指控,他说, 渔民被逮捕的地区仍无确定为“属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 (注:"Fishermen Cleared",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July 24,1997,p.13.)。上述情况说明,菲律宾单方面声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是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它企图以此为借口,骗取国际舆论的支持和同情是不可能的。一位曾写过许多有关边界争议著作的墨尔本大学地理学荣誉教授维克托·普雷斯科特(Victor Prescott )坦率地说,最重要的是第一个声称主权者,“如果现在就走上法庭的话,中国明显是一个较好的主权声称者”(注:Andrew Sherry,Law of the Seize,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June 21,1997,p.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