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成就与局限(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史学集刊》 徐浩 参加讨论

三、水力磨坊和风力磨坊的经营方式作为中世纪英格兰工业机械化载体的水力磨坊和风力磨坊大都是由领主建立的,如布洛克所说:“所有我们或多或少可以追溯它们历史的磨坊的起源事实上都是领主的(seigniorial)。”(47)水力磨坊最早是为了满足领主家庭需要建设的,例如在萨塞克斯郡的卡特斯菲尔德(Catsfield)庄园的磨坊服务于庄园府邸,但1086年领主从某些磨坊获得的税收表明,许多磨坊是领主垄断的,佃户有义务使用磨坊,并为此缴纳费用。(48)11世纪末领主控制着自营地磨坊。1086年,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磨坊有的出租,有的由庄仆甚或奴隶经营。(49)12世纪粮价低迷,集中经营自营地无利可图。随着自营地出租给佃户,自营地磨坊也大多脱离领主控制,成为“独立磨坊”(independent mill)或“承租人磨坊”(tenant mill)。1189年,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一项对35个庄园的调查表明,20个庄园拥有31个磨坊,仅1个磨坊属于自营地,其他30个磨坊没有标明以何种条件租给佃户。相反,这些磨坊或以惯例租佃条件或以自由租佃条件(5个磨坊)与持有地一起世袭持有,除了农民佃户提供的租金和劳役外,修道院长从这些磨坊中没有获得任何收入。(50)12世纪末粮价上升,随着自营地再次集中经营,领主重新收回惯例和自由佃户世袭持有的自营地磨坊。1189年以后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庄园的非领主磨坊显著减少。在1189年记录的28个磨坊中,1260年时20个磨坊以惯例或自由租佃条件持有,在经历了13世纪最后几十年的戏剧性下降后,1300年后只有9个独立磨坊幸存下来。(51)另据1279年沃里克郡的百户区案卷,斯通利(Stoneleigh)和基雷顿(Kireton)百户区的70个磨坊中有48个位于自营地内,另外12个也是自营地磨坊,只有3个磨坊由佃户以世袭保有权持有,还有7个情况不明。1299年伍斯特主教地产也是如此,40个磨坊中只有7个由自由或惯例保有权持有。(52)13世纪至黑死病前,领主对自营地磨坊的控制进入黄金时代,常常交替或同时使用雇工和出租两种方法经营自营地磨坊。例如伊利主教在13世纪初雇佣磨坊主经营自营地磨坊,但1222年只有3个磨坊获得预期收入,领主迅速调整磨坊的经营方式。1251年49个磨坊中12个用来出租,1298年53个自营地磨坊除了3个外全部出租以便收取货币租金。(53)1290年伍斯特主教地产上的32个磨坊中一半直接经营,另一半出租。(54)无论采用哪种经营方式,磨坊的收入都要依赖收取加工费。一般来说,市场需求决定磨坊收入。但除此之外,中世纪的磨坊服务又带有强制性,磨坊义务(suit of mill,即法律要求佃户只能光顾自己领主的磨坊)对于获得较多的磨坊捐(multure,它是顾客用来支付磨面服务的谷物)十分重要,尽管精确地估计其影响或税率是困难的。(55)贝内特认为,按照13世纪《磨坊规章》的估计,磨坊捐一般“为谷物的二十分之一或二十四分之一,但是根据庄园账簿和其他文献的详细记载,平均起来更有可能为十六分之一。”自由人和农奴缴纳的磨坊捐的数量也不一样。在达勒姆各庄园,自由人只缴纳谷物的二十四分之一,而农奴却要交纳谷物的十三分之一。(56)自营地磨坊直接经营时领主要雇佣磨坊主,磨坊主作为自营地的雇工出现在庄园账簿中,其工资收入也被记录在案。13世纪80年代在温切斯特主教庄园,磨坊主平均每年获得6先令或者以下的现金,还有约5夸特的谷物津贴。1275年,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米德尔佐(Middle Zoy)庄园的磨坊主的工资为6先令现金和4夸特1蒲式耳谷物津贴。磨坊主的收入与庄园仆人例如犁把式和车把式常常没有区别。1307年,剑桥郡的伯韦尔(Burwell)庄园两个磨坊的两位磨坊主每年各收到4先令6便士和4夸特谷物,磨坊主与犁把式的收入几乎相同,但后者5先令的现金收入稍高一些。磨坊主一般拥有一两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助手,1351年克兰菲尔德(Cranfield)的一个男孩每隔24周收到1夸特谷物作为工资。1211年温切斯特主教的萨瑟克(Southwark)磨坊付给2个仆人更高报酬,每人4先令,而磨坊主6先令。(57)雇工直接经营特别适合较大的城市磨坊,1300年布里斯托尔的4个王室磨坊收到70夸特或更多的小麦和黑麦作为磨坊捐,国王可以收入10-15英镑。农村小磨坊的利润更难确定,它们大多数同时可以磨面和碾碎麦芽和燕麦,通常将作为磨坊捐收来的麦芽和小麦出售,但大多数谷物作为实物津贴分配给庄园仆人。(58)领主将磨坊出租时磨坊承租人向领主缴纳固定租金。1250年,磨坊主勒瑞克(Leuric)在斯特敏斯特(Sturminster)庄园以惯例租佃条件持有一个磨坊,租金为16先令和提供若干条鳗鱼。像其他维兰一样,他拥有各种特权,如在圣诞节砍柴,参加领主的宴会,他和妻子以及他雇佣的磨坊主均可出席。他持有一个磨坊和半维尔格特土地,雇佣一个全职的磨坊主。像其他自营地雇工一样,13世纪末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磨坊主每12周收到1夸特混合谷物的津贴,每年为4夸特2蒲式耳,以及每年6先令现金。在承租的8年间,勒瑞克获得的加工费(tollcorn)超过45夸特,绝大多数用于出售,得款6英镑12先令8便士。(59)有的小自由持有农也承租磨坊。1279年,在牛津郡的斯佩尔斯伯里(Spelsbury)庄园,科尔特姆德的威廉(William of Colthurm)是一个自由持有者,他持有一个磨坊和6英亩土地,每年缴纳20先令4便士的租金,除了参加一年两天的十户组督察外免除其他劳役。(60)从13世纪末以来,以一定年限甚至终生或几代出租磨坊的做法变得日益普遍。承租人每年支付固定租金,通常是现金,磨坊支出常常由他承担,尽管某些例外有时出现,但最常见的情况是领主仅提供维修用的木料。(61)领主磨坊利润的巅峰期是在13世纪至黑死病前。与1086年相比,这一时期磨坊租金经历了快速增长。1251年前伊利主教获得的大谢尔福尔(Great Shelford)庄园的水磨,1299年以每年5英镑出租,1322-1326年的租金上涨到10英镑,尽管1327年又回落到6英镑13先令4便士。即使如此,租金数量仍高于1299年的水平,并且是1086年大、小两个谢尔福尔磨坊租金的3倍。(62)13和14世纪上半叶,尽管磨坊收入在领主的租金或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差别较大,但一般都达到各自的历史最高水平。北部地区领主磨坊收入一般较高,13世纪下半叶,达勒姆主教地产上的磨坊每年收到554英镑9先令4便士的租金,占其全部租金收入的1/4,或者总收入的10%。而同一时期,伍斯特主教地产磨坊在其全部租金和劳役收入中占6%,诺福克伯爵在诺福克郡、萨福克郡和埃塞克斯郡13个庄园磨坊的收入为58英镑9先令9.25便士,占其全部租金、劳役和相关支付的15%。(63)在上述利润中,水力磨坊、风力磨坊和漂洗磨的贡献各不相同。1299年伍斯特主教地产24个水力磨坊每年平均收入40先令9.5便士,2个风力磨坊每年收入各自为14先令2便士,漂洗机每年收入20先令。(64)黑死病后人口下降,磨坊收入急剧减少。以下降最为严重的风力磨坊为例,1342年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的沃尔顿(Walton)庄园风力磨坊的建筑支出总计为11英镑12先令11便士,租金每年3英镑。另据庄园账簿记载,该磨坊的维修费较少,1370年以前的5个年度没有提到维修费用,1370年支出2英镑购买木材。1374年前,这个磨坊的租金始终为3英镑,此后降至26先令8便士,成为磨坊利润下降和磨坊日益废弃的转折点。1380年,该磨坊再也无法找到承租人,领主支出2英镑的维修经费,1393年磨坊废弃不用。(65)中世纪末期,领主的磨坊收入进一步减少。15世纪初期伍斯特主教地产上的磨坊税收仅相当于1299年的40%-45%。(66)在修道院解散前夕,英国60个修道院的收入表明,磨坊税收仅占这些修道院世俗收入的2.25%,或者不足两个世纪前领主磨坊收入的一半。(67)在此情况下,领主减少了对磨坊的投资。而与此同时,磨坊承租人越来越多地承担起投资的任务。作为回报,领主给予承租人更长的租期和特权。例如1434年在伍斯特郡阿尔维顿(Alveston)庄园,某佃户将一个磨坊交到领主手中,该磨坊的一部分卖给另一个佃户,但被免除死手绢,因为该磨坊系他自己建造。1458年,图克斯伯里的威廉·德赖维(William Dreyver of Tewkesbury)以终生租佃的方式在伍斯特郡的奥弗伯里(Overbury)获得一个漂洗机,条件是他自己建造和维修该设备。15世纪下半期磨坊的承租期越来越长,1375-1400年仅为23年,1450-1475年增加到33年,1475-1500年延长至46年,1500-1525年达到67年,表明领主对磨坊的投资和控制减少,佃户的重要性与日俱增。(68)中世纪晚期磨坊承租人也有所变化,庄官、教士等人数量减少,工商业者、乡绅和妇女相应增加。1350-1450年,在223个承租人和经营者中,磨坊主90人,漂洗工35人,织工5人,面包师傅6人,木匠和水车木匠6人,铁匠10人,庄官6人,教士5人,男性乡绅11人,妇女8人,制桶工(cooper)、车把式、渔夫和商人等其他人41人。而在1450-1550年的127个承租人中,磨坊主为23人,漂洗工3人,织工7人,木匠和水车木匠7人,铁匠7人,教士1人,男性乡绅29人,妇女13人,其他37人。(69)承租人与磨坊主不必是同一人,例如1360年斯卡尔托克(Scaltok)磨坊的承租人是托马斯·哈珀尔和罗伯特·德·伊利奇哈姆,但威廉·米尔纳负责磨面和维修磨坊。承租人和磨坊主也可为同一人,例如1492-1501年约翰·波特持有克洛克磨坊(Clock mill),被描写为承租人和磨坊主。1513年,爱德华·米尔纳承租了达拉姆主教的磨坊,他可能同时是磨坊主和承租人。但1517年绅士约翰·高尔,1500年呢布商威廉·理查德森承租了该磨坊,他们都雇佣了一个专职磨坊主经营它。(70)综上所述,中世纪英格兰的工业机械化与经营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水力和风力磨坊遍布英格兰各地,磨面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漂洗和冶铁等工业部门也广泛使用机器。中世纪磨坊的经营方式也在发生着转变,领主对磨坊的投资和控制日益衰落,乡绅、富裕的工商业者和妇女逐渐代替领主的角色投资工业磨坊,并获得长租期和某些特权。同时也应看到,尽管中世纪工业磨坊的数量有所增加,但工业机械化主要局限于磨面、粉碎麦芽、制革、漂洗和冶铁等少数行业,绝大多数工业很少或没有从中受益。领主和承租人投资角色的互换直到15世纪下半期才刚刚开始,经营方式的实质性变革尚需假以时日,中世纪工业革命之说似乎有些言过其实。(71)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