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阐述德国农民战争(1524-1526)的性质,最好的方法之一是分析农民战争领袖的经济思想。与闵采尔齐名的盖斯迈尔(Michael Gaismair,1485-1532),不仅是蒂罗尔起义军杰出的政治领袖,而且也是提倡经济改革的富有远见的经济管理专门人才。他的经济思想,反映于他在1526年撰写的《蒂罗尔宪章》中。近年来,探讨盖斯迈尔经济思想的性质已经成为国际学术争论的前沿问题,代表性的观点有乌托邦说、[1]160近代政治经济学说[2]173-202及前民主德国历史学家提出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混合说。[2]173-202尽管盖斯迈尔和《蒂罗尔宪章》受到当代学者们的普遍重视,但必须注意到,盖斯迈尔经济思想中的一些重要之处和关键所在,仍然是需要加以分析与澄清的。 一、一个有经验的坚定革命者在德国南部近意大利威尼斯边境的蒂罗尔地区,农民起义是由米夏埃尔·盖斯迈尔领导的。有关盖斯迈尔的经济思想,最集中地表现在《蒂罗尔宪章》这一经典文献中。“宪章”一词包含着一种理想:通过改革经济和政府对经济领域的调控,让新生的领地国家得到繁荣。《蒂罗尔宪章》推崇两种意义上的革命:政治革命与经济改革。除非建立政府能够使所管辖的人民获得经济上的满足,否则百姓革命就成了空谈。政治革命和经济改革珠璧联辉,既为革命之初衷,亦为实现为蒂罗尔民众谋取福祉的最高理想。 盖斯迈尔是一个有经验的革命者。他不仅深谙军事方略,亦精于政治和经济。盖斯迈尔文采颇佳,《蒂罗尔宪章》文笔练达,几近于现代律师笔触。盖斯迈尔在农人革命之初不甚激进,对农民仅持同情态度。一年后,盖斯迈尔转为坚定的革命者。蒂罗尔革命一直坚持至1527年,盖斯迈尔是这场革命的实际领导者。 1525年5月,蒂罗尔爆发革命。革命起因于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问题:起义者反抗经济剥削、反抗政府用罗马法系来代替习惯法控制人民、反抗外国公司在蒂罗尔采矿及反对教会腐败。[3]88-96 5月10日,农民和市民占领布列森市,13日盖斯迈尔拥戴起义的农民,即于当日被农人选为领袖。盖斯迈尔自述当时“仅有8名士兵坚守主教的城堡”,其余官吏均已逃跑。为“保护自己多年努力所得之物”,他决定倒向农人。[3]88-96盖斯迈尔当选为农人领袖后,即命农人“停止骚乱,”并劝说农人回家去。[3]88-966月22日起义者向弗特南大公和蒂罗尔首府因斯布鲁克的议会递交怨情陈述书,史称《梅朗条款》(Meran Aricles)。据传,盖斯迈尔曾为该文献执笔。《梅朗条款》要求不加更改地传播上帝福音,选举教区牧师。德国历史学家彼得·布瑞克这么评述:“《梅朗条款》其要求为不加更动地传播上帝之言,敦促兄弟之爱,争取民众公共权益。”[4]《梅朗条款》与后来的《蒂罗尔宪章》具有连续性。 8月11日盖斯迈尔被召去首府因斯布鲁克,旋即被投入监狱。其妻遭受污辱,财产亦被没收。盖斯迈尔于1525年10月逃离监狱,从此流亡至瑞士苏黎士。盖斯迈尔经此劫难,正式走向革命。在瑞士,盖斯迈尔得到茨温格利的帮助,组织了一支军队,准备进攻蒂罗尔。1526年7月6日,盖斯迈尔率2000名武装士卒进入蒂罗尔,不久,被来自因斯布鲁克的敌军阻挡,遂退至意大利威尼斯。 1527年至1532年盖斯迈尔在威尼斯作雇佣军领袖。1532年被弗迪南公爵派来的刺客杀死,年仅47岁。纵观盖斯迈尔一生,实在光明磊落,此种行为,非有高尚精神者不能为也。盖斯迈尔与闵采尔齐名,他领导的蒂罗尔革命,是德国农民战争的最后一页。 盖斯迈尔领导农民、市民起义,十分注意谋略和步骤。他筹划的革命方略是军事、政治、社会、经济循序渐进。据《蒂罗尔宪章》,革命第一步骤为“取消特权,因任何特权皆与神法相违”。若此举成功,盖斯迈尔即欲筹建坚强有力政权。国家权威得以建立,就能够运用此种权威进行宗教与法律的改革,把二者置于政权控制之下。最后步骤,盖斯迈尔以为是发展经济,建立合理、高效的经济制度。此种意图在《蒂罗尔宪章》之中得到彰显。 《蒂罗尔宪章》共24条款。可粗略分为四个部分。1至3条是总纲。盖斯迈尔论述了革命之目的,以为清除违背神意者、建立民众国家和实现民众幸福是革命的三大目标。4至7条款专论政治革命,要驱逐那些危害人民的敌人。8至18条未讨论新国家的性质和形式。最后部分,即14至24条款,探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改革,为盖斯迈尔经济改革思想的集大成者。 二、盖斯迈尔的设想有操作性,并不是乌托邦要正确认识盖斯迈尔的经济思想,需要把握好一个关键:盖斯迈尔认可近代经济制度,却不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 德国著名学者彼得·布瑞克,认为盖斯迈尔是一位乌托邦主义者。他认为闵采尔、盖斯迈尔等人的计划超越实际情况甚远,以至于废除一切社会和政治传统的要求没有得到普遍的接受,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各支农民军不能在“神法”的意义上达成共识,而且还因为革命政治思想常常被现存等级制度的具体细节所羁绊: 少数几个非凡的设想--米夏埃尔·盖斯迈尔、巴尔塔扎·胡布迈尔(Balthasar Hubmaier)、托马斯·闵采尔以及汉斯·海尔高特(Hans Hergot)的方案通过表现一种对福音要求和“神法”内容的绝对确信,通过彻底拒绝调整革命目标以便与任何现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相适应而克服了了由以往经验所产生的局限性。[1]160把平民运动中激进空想派称之为乌托邦主义者,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但是,闵采尔、盖斯迈尔等人的出现却是在中世纪市民空想派之后,他们的设想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现实社会基础的。在《德国农民年战争》中,恩格斯就曾把闵采尔的思想与中世纪平民的幻想做出区分,认为前者是在幻想财产公有制,超出当时还没有什么迹象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如果这种超出不仅是超出现在,甚至是超出未来,那么这种超出只能是蛮干的超出,空想的超出,而在第一次实际试用之后就不得不退到当时条件所允许的有限范围以内来。”但是,闵采尔则不同,“直到闵采尔才把这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微光用来表达一个现实的社会集团的要求,直到闵采尔才以一定的明确性把它表达出来;自闵采尔以后,在每一次的民众大骚乱中都出现这种共产主义思想的微光,直到它渐渐与现代无产阶级运动合流为止”。[5]换言之,恩格斯认为:只是在16世纪初期,德国的平民和农民才形成为一个现实的社会集团,闵采尔、盖斯迈尔等人的想法,是这个集团要求的体现,反映出了正当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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