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许多大革命史料中可以看出,法国的贵族阶层在旧制度末期发生了分化,一部分自由派贵族参与了革命的发动并且在革命初期的宪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8世纪末法国贵族的分化①是法国大革命起源研究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而自由派贵族的政治主张及其在大革命进程中的兴衰经历,也是理解法国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参照点。本文拟通过分析法国大革命初期自由派贵族克莱蒙-托内尔伯爵(Clermont-Tonnerre, Stanislas-Marie-Adélade,Comte de,1757-1792)这个个案,来切入这一重大史学课题。②克莱蒙-托内尔伯爵③拥有“杰出的口才”和“卓越的才智”,④法国著名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誉之为“自由的朋友”。⑤本文使用克莱蒙-托内尔本人的著述、议会发言等材料,重点讨论这位贵族革命者在宪政问题上提出了哪些主张?为何这些主张在大革命中未能实现?为何他在支持了革命之后又在革命中消失?他与君主制一道覆亡的命运为我们理解法国革命政治文化提供了哪些启示?首先介绍革命伊始克莱蒙-托内尔的思想状况。 一、克莱蒙-托内尔的自由观大革命前夕的克莱蒙-托内尔是“三十人社”(Société des Trente)的成员(1788年11月加入)。这个团体被大革命史学家勒费弗尔誉为1788-1789年间法国最重要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自由派贵族组织,其近乎半数的成员是拥有悠久家世、在18世纪的法国社会位居等级金字塔顶层的宫廷贵族。“三十人社”由自由派贵族迪波尔建立,从1788年11月到1789年春,该社发起了反对特权、要求按人头投票的宣传活动,其中有28位成员成功当选为三级会议的代表,包括克莱蒙-托内尔在内。⑥巴黎的贵族等级选出的十位代表中,克莱蒙-托内尔名列榜首,比奥尔良公爵、迪波尔、勒佩勒蒂埃等人的票数多了一倍多。⑦三级会议召开以后,在少数自由派贵族未能说服不妥协的大多数同意三个等级共同议事的情况下,6月25日上午十点,47名自由派贵族在克莱蒙-托内尔伯爵和奥尔良公爵的带领下以国民代表的身份加入了第三等级代表自行组成的国民议会,并且受到热烈欢迎。克莱蒙-托内尔还担任了这些贵族代表的发言人,他为脱离“我们的兄弟”感到“悲伤和遗憾”,同时坚定表示,他们将以满腔热忱与第三等级的代表一道“为国家的再生而工作”。⑧对于克莱蒙-托内尔的发言,法国史学家奥拉尔评论说:“在他得体又审慎的发言中,我们注意到他并未使用‘国民议会’来称呼第三等级代表;从那时起我们看到了他的自由主义的限度,而且我们可以预料到他不会坐在左派。”⑨不过,尽管两天以后全体特权等级的代表在路易十六的命令下加入了国民议会,三个等级的联合至此终得实现,但是克莱蒙-托内尔与议会里的右派贵族并不共享同一种自由观。他是新社会的拥护者,愿意接受并参与法国的革新。从他支持三个等级的联合可以看出,他所主张的自由已经是新的民主的自由,据此“所有公民都有权利享受贵族为了特权而要求独享的自由”。⑩早在1789年3月,当他为巴黎的选区之一莫城(Meaux)的贵族等级起草陈情书时,便提出:等级联合是制宪的先决条件。(11)有观点认为克莱蒙-托内尔“与那些认为在1789年以前存在着一部法国宪法的人看法一致,认为只需恢复那部宪法就够了”。(12)实际上恰恰相反,作为巴黎贵族等级的代表,克莱蒙-托内尔曾不止一次地表示要切实履行委托人的意愿,为法国“获致一部宪法”(obtenir une constitution);(13)6月25日47名贵族代表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担心制宪的希望随着无休止的争议和僵持局面“渐行渐远甚至最终消失”。(14)而同样反对绝对主义王权的右派贵族希望恢复王国的古老宪法,不愿意看到三级会议变成了国民制宪议会。法国制宪议会里的中右派代表默农维尔是最早对柏克的《法国革命论》提出批评的人之一,他在写给柏克的信中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三个等级的会议变成了一个不协调的单一议会”(15)的不满和愤怒。右派贵族寻求的是建立在不平等的三个等级之上的旧的封建时代的自由,但是这一追求早在1788年反绝对主义阵营破裂时就遭遇了失败。(16)二、宪政主张及其失败自由派贵族所持的政治主张并不是一致的。1789年夏,在最重要的制宪问题上,自由派贵族之间的分歧很快显现出来。7月7日,议会组建了一个宪法委员会,负责宪法的起草工作,7月14日,它被一个更小型的八人委员会取代,克莱蒙-托内尔是其成员之一。他与第三等级代表穆尼埃的宪政主张相接近,“所有方案之中,我觉得穆尼埃先生提出的方案是最好的;在我看来,它拥有不可估量的优点:它提供了一种已经完成的经验,这是其他经验不具备的。”(17)克莱蒙-托内尔欣赏的这个方案就是英国式的君主制;虽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希望法国完全照搬英国的制度,但是英国宪政对自由的保障无疑令他极为欣赏:“自从查理一世被砍了头,英国就处在了一个篡位者的专制主义囚笼中;后者去世以后,英国又很快陷入查理二世的统治。惟有实行了温和的君主制以后,英国才获得了自由。”(18)他和穆尼埃等人组成了制宪议会中的“王政派”--这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第一批温和派,其主要成员构成了首届宪法委员会中的多数派--其中克莱蒙-托内尔是“口才最佳、发言次数最多的王政派成员”。(19)王政派里的自由派贵族还包括了巴黎的贵族等级代表拉利-托朗达尔、多菲内地区贵族代表维里厄和布拉贡侯爵等人,而6月25日一同加入第三等级的迪波尔、亚历山大·拉梅特等自由派贵族将成为王政派宪政方案的反对者。 作为5-6月期间参与了争取按人头投票的斗争并与第三等级接近的最知名自由派贵族,克莱蒙-托内尔并不否认国民主权,也曾经在议会发言中明确表示:“从根本上说,主权存在于国民”。(20)1789年12月23日的发言表明,他接受了《人权宣言》宣布的个人平等原则;(21)他还进一步提出,所有人,无论其从事何种职业或者持有何种宗教信仰,都应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利。(22)但是另一方面,他却不希望民众参与政治,因为“民众动乱常常导致了最严重的灾难”,(AP,1875:574)而“没有安全和秩序,就没有真正的自由”。(23)1789年7月巴黎的群众暴力事件“致使议会偏离了它的本职工作(制宪)”;(24)8月底左派的德穆兰等人在巴黎罗亚尔宫煽动舆论和民众反对议会正在讨论的否决权问题,这一行为在他看来更是对议会权威的挑战。在严厉谴责骚乱的煽动者的同时,他劝说肩负制宪重任的议会代表们保持冷静,不要受到外部骚乱的影响,以避免做出不够审慎、不够理性的决议。(25)他是温和派,反对激进的变革,并且认为必须尽快制定宪法,以良好的宪政终结民众暴力、恢复受到威胁的公共秩序。 尽管克莱蒙-托内尔在著述中很少提及孟德斯鸠,但是可以看出,少年时期生活在母亲身边、可以随意翻读《论法的精神》等启蒙时代名作的克莱蒙-托内尔,(26)其分权思想与孟德斯鸠的十分接近。《论法的精神》里这样写道:“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休。……从事物的性质来说,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限制权力。”(27)《论法的精神》把英国政制奉为典范,其中以权限权原则通过立法职能在下议院、上议院和国王(拥有否决权)三个机构之间的划分而得到实施。(28)把分权视为良好宪政的基础的克莱蒙-托内尔,主张新宪法中的权力设置必须配备以双重的防范措施:上议院和国王针对立法的绝对否决权。此二者也被整个王政派视为新宪法的必要基础。 如同孟德斯鸠,克莱蒙-托内尔也尤其担心立法权的独大。他十分厌恶17世纪中叶集行政权与立法权于一身、充当了英国最高权力机构的长期议会(the Long Parlement),称之为“不道德的政治怪物”,并且列举出它的种种“罪过”:弑君,屈从于篡位者(指克伦威尔),给英国人带来专制和动乱。(29)“单一议院终将意味着专制或奴役”,(30)是他秉持的观点。有必要分割立法权,设置两个议院,其中下议院负责制定法律,上议院负责审查。两个议院并不拥有同等的权力,克莱蒙-托内尔强调,不赋予上议院针对下议院决议的绝对否决权:“上议院的否决权只应是延缓否决权,只能对即将出台的法律做第二轮的审查。”(AP,1875:574)也就是说,上议院可以要求下议院重新审查法律,但是它无法彻底予以否决。通过对上议院的这一设定,克莱蒙-托内尔希望由此确保立法活动能够得到谨慎的开展,避免仓促和专断的发生。在上议院问题上,他与孟德斯鸠也出现了一个重大的区别:与孟德斯鸠的贵族版本的上议院不同,克莱蒙-托内尔对上议院的设定绝不是为了维护贵族制,其目的在于通过上议院有效而且持续地迫使负责立法的下议院不得超出宪法允许的范围行事,以此来保障宪制的平衡和稳定。(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9-250)同时克莱蒙-托内尔还建议,授予国王针对立法决议的绝对否决权。(31)由于“持有意志的人,是那些只能永远执行其意志的人的主人”(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7),所以,如果行政机构只拥有执行职能却没有其他职能,那么它难免处于从属地位。由于他早已摒弃了绝对王权的思想,“行政权针对立法权的一切胜利,都是迈向专制的一步”(Clermont-Tonnerre,《Analyse raisonnée de la constitution 》:249),因此,要“确保行政权丝毫不惧于立法权”(AP,1875:574),惟有让负责行政权的国王分享一部分立法职能。此即绝对否决权主张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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