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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犹太教历史感的发生(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历史评论》 杨军 参加讨论

久远的目标可以用诗化的语言描述,当下的目标却不出自上帝的口,或者说上帝不保证“明日计划”意义上的当下目标必能实现。犹太教对当下目标的阐说方式是“只有……才……”、“如果……就……”之类的条件句。借着对一个伦理的上帝的信仰,犹太人相信久远的目标必能实现,所以面对现世的苦难时可以保持冷静,并相信现世的公义行为在久远的未来必得报偿;上帝之不保证“明日计划”意义上的当下目标,其中大有深意:在可以预见的当下的未来的意义上,上帝对“明日将如何”撒手不理,当下走什么道以到达明天的选择权交在人自己手里,结果由人自己负责。
    换一种思路,连上帝都不负责的“明日将如何”的问题,人就更不用费心了。说到底,人不可能精确地了解“明日将如何”,不可能完全按着心中的“明日计划”丝毫不差地实现。事实上,对开放的“明日”的这种态度,反而赋予了犹太人“今日”行动的自由。自由意味着责任。“明日”的结果不必费心,“今日”如何行动则必须慎之又慎。
    这里隐藏着犹太教历史感的细微之处。“明日将如何”人真的不用费心吗?无论如何,“明日将如何”部分取决于“今日”将如何。人生来就是会“操心”--借用海德格尔的术语--的动物,懂得自己在每个新的一天都离死亡更进一步。担忧“明日”、担忧未来是人的本性。不要说24小时之后的“明日”,2400小时之后的“明日将如何”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筹划。筹划是应该的,但若陷入对未来的焦虑之中,则必然造成人对当下道路的忽略,影响人对当下道路的专注。“明日将如何”同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没有关系,他/她没有参与创造自己的明天。
    在犹太教中,需要关注的是“今日”应如何,开放的“明日”只是被满怀希望地期待着。(24)
    由此,对律法、对行为规范的强调是犹太教唯一最重要的内容,是犹太教对犹太人提出的唯一最重要的要求。律法由犹太学者以上帝的名义宣布,它也是上帝对犹太人的唯一最重要的要求。这意味着通常意义上构成一种宗教的要素在犹太教中几乎是不存在的,比如宗教礼仪,比如宗教教条(25)。是否在为未来目标作准备的唯一判断标准是律法的遵行与否。通过律法,犹太人与民族的过去关联起来,因为律法是上帝在民族过去的历史时期“颁布”的。由于律法的当下意义,“过去”没有过去,它仍活在现在,仍在指导当下犹太人的生活。通过律法,犹太人为未来的目标作准备,因为上帝为实现未来目标而对人们提出的要求都借助律法明示。犹太人的过去与未来交汇于犹太教的律法。
    借上帝之道在生活中引入未来的目标有其实际作用。有了未来的目标,当下的努力便具有了方向,具有了动力;“过去”的历史被未来的目标“照亮”,显示出意义和可供理解的线索。
    然而,未来的目标只是一个久远的、不能精确规定的目标。明天的情况则是今天的人参与“制造”的,究竟会如何,其中包含着诸多未可预料的因素。毕竟,过去的律法是在过去的现实状况中形成的,未必适合明天的情况。时间之流一刻不停地前移,人和社会、环境都在不断地变化。将过去的律法应用于现在,应用于未来,如何避免刻舟求剑的情况发生?
    这样,对律法提出的要求指向了未来和过去两端:必须能够适应明天的情况;必须扎根于过去,有自己牢固的根基。
    犹太人常常被称作“书的民族”,大写的“书”即指《圣经》,犹太人也即“《圣经》的民族”。凭着对一本书的坚持,犹太人维护了本民族的存在。
    《圣经》编定后,这部“闭合”了的圣典充当了民族的“文化藩篱”(26),永久性地成为寻找上帝之道的权威“参考书”。它是犹太人每天诵读的书,学习、研究《圣经》是每个犹太人终生的任务。通过对《圣经》的学习,民族的历史经验、历史智慧、犹太先贤对生活和历史的体悟被不断地温习着,犹太人的当下生存总是立基于“过去”的历史。
    《圣经》的闭合还有其重要的象征意义。它是一部有关上帝之道的书,又是一部人手编成的书。无论编者多么慎重,书中的话毕竟是他们而不是上帝说的;但这些话又要以上帝的名义说出,因此,在“上帝之言”和“犹太先知、学者之言”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反映在《圣经》中,是它的多次重复和多处自相矛盾,以及编撰修订的痕迹。然而,问题在于一部人手编成的、不完善的书成为民族圣典这一事实,其本身就是《圣经》主题的一个象征,即人是不完善的。(27)正因为人是不完善的,人才有向着完善发展的余地和责任;正因为《圣经》是不完善的,其中充满了隐喻、疑问和矛盾之处,所以《圣经》需要阐释,需要明晰化。
    事实上,对于犹太人还有一种称谓--或许更适合犹太人--即“阐释《圣经》的民族”(28)。公元70年和公元135年,反抗罗马人的两次大起义失败后,犹太人的民族生活面临着重大变化。在新的历史境遇中,《圣经》的许多诫律、规定、所肯定的做法等都显得“过时”了,该如何理解它们呢?该如何对待它们呢?这些都需要加以说明。
    犹太教传统认为,律法不仅是上帝在西奈山上交给摩西的那一部,在此之外,上帝还向每一代的犹太智者传达新的律法,即“口传律法”,其地位不亚于“成文律法”《摩西五经》。对律法的这种认识给予每一代犹太智者阐释《圣经》的自由。阐释以《圣经》为轴心,着眼点却是“当下的未来”,因为研究的目的是回答一个问题:在新的环境与条件下如何行动才算符合律法。(29)
    犹太教的全部律法可归结为一条:发现新的律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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