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构建视角下的美国早期公民教育(3)
四、联邦制下的公民教育 美国国家构建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就是联邦制。联邦制是各州维护自身利益和维持州际之间权利平衡的产物。在中央政府获得政治与经济独立的同时,建国精英们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政治设计也确保了地方的利益。 教育是美国宪法保留给各州政府的权力。美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美国宪法正文列举了联邦政府拥有的各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但没有片言只语提到教育。因此,对教育进行立法和管理理所当然地成为各州正当行使的权力。 考察联邦制下的早期美国公民教育可以发现,公民教育的理想要变成现实必然离不开各级政府(特别是州政府)的支持。早期教育思想家的公民教育理念各有侧重点,但他们共同的期待都是由政府办学来推广知识和普及教育。 1778年杰斐逊向弗吉尼亚州议会提出的《进一步推广知识的法案》就是一份比较典型的由政府兴办公共学校的法案。其主要内容是,在每一县下面划分数个百户区(hundreds),每一个百户区要建设一所小学,建校和维修校舍的费用以及教师的酬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拨款方式支付。小学学制是六年。所有的白人男女儿童都有权享受三年免费教育,掌握基本的读写算能力和学习历史课程。三年基础教育之后,如果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认为合适可以自费继续读三年。以百户区小学为基础,将整个弗吉尼亚州划分成24个学区,每个学区建设一所中学(grammar school),建校的土地由州公共财政购买并另外拨款建筑校舍。中学的学制也是六年。中学课程包括拉丁语、希腊语、英语语法、地理以及较高级的算术。有财力的家庭要为学生支付学费,小学成绩优秀而家庭财力却不足的学生经过严格选拔后由政府支付学费继续在中学学习。公费生在学习期间要经过严格考核,不合格者在中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结束时就会被停止资助。完成中学学业的学生经过严格挑选可以进入弗吉尼亚州的最高学府威廉玛丽学院接受三年高等教育,全部费用(包括食宿和服装)都由州财政支付(40)。 本杰明·拉什向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提出的方案与杰斐逊的方案大同小异,如每一个镇或一个百户区兴建一所小学,由政府收取当地的房地产税给予资助,男女儿童就近入学。每一个县要建一所中学,用地由政府赠与。后来他又提出一种由议会颁发特许状给私人办学同时给予一定公共财政支持的方法。在高等教育方面,拉什主张各个教派自己筹建学院,招收自费学生;同时由州政府出资建立一所州立大学。他还主张由联邦国会立法建一所公办的国立大学(41)。 诺亚·韦伯斯特也主张教育要由政府来主持,在《论美国青年的教育》一文中他强调说:“对青年人的教育是各级政府头等重要的大事。”(42)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建国初期重要的国务活动家,他也呼吁说:“把各种有用的知识教给人民,使他们像男人、公民和基督徒一样履行他们的伦理职责,像社会的成员一样履行他们政治和公民职责。……教育绝不应该只是为了富贵人家的孩子,教育是为了所有社会阶层的人民,包括最底层和最穷的人,重要的是,学校应该由政府出资,按照方便孩子上学的距离来设立。”(43) 在建国初期,教育思想家提出了各种教育方案。这些方案的共同之处是要求政府以各种形式来支持教育,尤其是要支持小学教育。在各个方案中都呼吁政府为儿童提供几年的免费教育,让他们掌握基本的读写算能力和接受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他们认为,共和政体的政府为了培养公民投资兴办教育是理所当然的。然而,由于建国初期的财政困难,各州议会基本上都没有采纳杰斐逊和拉什等人建立州立公共学校体系的教育方案。各州议会更倾向于把小学和中学的教育事宜交给镇政府和县政府去处理。因此,当时的小学教育的形式非常多样化,有地方政府兴办的学校,有政府和个人合作兴办的学校,有教区学校,慈善学校,甚至还有主妇学校,在费城、波士顿和纽约这样的城市中还有专门教育贫困儿童的主日学校等。中学教育方面,由于富兰克林等人的提倡,在费城等城市中出现了比较注重实用知识、现代语言和科技课程的文实中学(academy),但在广大的乡村地区,仍然是以拉丁文法中学(grammar school)为主。这些情况说明,在每一个州要建立统一的公共学校制度在建国初期还只是一种理想。 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各级政府对教育还是重视的。以联邦政府为例,1787年颁布的《西北土地法令》将要开发的西北领地每个城镇都划分为36个地块,其中有两个地块的出租或出售的收益必须用于建设和维护一所学校。这是联邦政府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各个领地必须要做到的事项。以后在西北领地上建立的各个州也遵循了这个规定,如西弗吉尼亚州、俄亥俄州等等。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麦迪逊和平克尼建议授予国会建立国立大学的权力。这项建议得到了华盛顿等人的赞同。但因为种种原因,国会并未得到此项授权。但后来的联邦政府仍然在筹办西点军校方面部分地实现了建立联邦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愿望。 大多数的州在1776年独立之后颁布的州宪法中都有关于教育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精神是规定教育要适合各州的共和政体。在缺少高等教育机构的南方各州,还成立了美国最早的公立大学,如佐治亚大学(1785年)、北卡罗来纳大学(1789年)、南卡罗来纳大学(1805年)。被杰斐逊视为自己人生三大成就之一的弗吉尼亚大学也在1825创立。尽管由于战争和财政问题等各种原因,建国早期的教育思想家提出的公立学校方案没有得到实施,但是他们播下的思想种子已经在共和政体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一旦时机成熟,公立学校的理想就会变成现实。 美国的国家构建是通过革命与立宪将原本分离的英属北美各殖民地整合为一个国家,取得国家身份(statehood)。与此同时,北美殖民地的人民也去掉了英帝国的臣民身份和基督教教民身份,在新的国家中取得了公民身份(citizenship)。公民是新生共和国的群众基础,也是北美人民抛弃地域和宗教偏见,完成国家认同和身份认同的最大公约数。自此以后,美国始终在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维持着国家的统一。因此,公民教育对于这个新国家的建构有着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联邦制度本身的缺陷,美国早期的公民教育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美国早期教育思想家的言论表明,他们心目中的公民教育是对将要成为公民的白人男性青少年的教育,并不包括有色人种。即使当时最有民主思想的教育思想家如杰斐逊也没有想到要对黑人奴隶和他们的子女施行公民教育。对于白人女性,被认为是美国女性教育之父的本杰明·拉什也仅仅是把对她们的教育看作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公民的母亲和妻子。只是随着美国的发展,拥有公民身份的人越来越多,公民教育的内涵也在时代的变迁中不断延展。 另外,教育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资源配置的问题。美国的国家构建采用中央和地方分权,教育因此被纳入了地方主导中央协调的模式。从好的方面看,美国的各级地方政府无不把教育视作头等大事,因为它们直接面对纳税人,要对纳税人和他们子女提供好的教育。但也由此造成美国的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从初等教育看,很多学区之间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学环境相差较大,由此又反过来固化了穷人与富人的代际传承。在高等教育方面,美国的顶尖大学几乎全是私立大学。它们无须对纳税人负责,因而无一例外的都是以培养精英领袖为教育目标,进入这些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来自富裕家庭。资源配置问题反映了美国的教育实践与共和理念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尽管存在着不少缺憾,美国早期公民教育思想对于现代国家建设和现代教育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研究价值。这一思想回应了时代的重大关切,在一个宗教信仰多元、移民来源不同、国土面积广大、国外强敌环伺、政治党派纷争的时代背景下,以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公民教育观树立了国家观念,强化了国家认同。美国国家构建中共和政体的顶层设计决定了公民教育的基本走向,公民教育则反过来给与美国的国家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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