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炳林、齐陈骏及冯培红等先生根据上举文书与《唐和尚百岁书》之间的粘合关系,均推测文书所载当与悟真有关,悟真很可能就是使团成员之一。⑨ 而在唐朝于大中五年五月廿一日所颁发的悟真等人的告身中,悟真更是被明确记为“入朝使”,⑩ 可证大中五年李丕上表中所提及的奉河西地图入朝的正是悟真所率领的使团。(11) 对于上举文书,学界目前存在三个基本看法:其一,对于文书第1行中的“大中四年七月廿日”,多数学者将其视为悟真使团到达天德军的时间。其二,根据文书中提及的“灵州”及“定远”等信息,赵贞先生首先提出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后,经定远军,取道灵州,并最终到达长安。赵贞先生的结论得到了学者的广泛支持。其三,对于文书第8行及第12行所提及的“七人”及“六人”的人数差别,学者多认为两者均应指沙州使团成员:沙州使团成员本为七人,其中一人滞留在灵州,其余六人在定远军的护送下,继续前往长安。 需要指出的是,学界在利用上举文书时,多将其视为沙州使团行程的总体报告。如赵贞先生即指出:“从残卷来看,大中四年七月,以押衙高进达为首的沙州使节已经到达了天德军,在此他们得到了唐王朝‘金帛锦彩’的赏赐。随后,使节七人似乎又向朔方重镇灵州进发,于是天德军将沙州使节‘献表’的相关情况向李唐王朝汇报,因此文书(残卷)本身即是天德军使上报沙州遣使行踪动向的奏状。”(12) 但如果细读文书,就会发现文书所述并非一事,而至少是本没有关联的三件事:(1)文书第1-5行,述上表者曾受到唐朝“金帛锦彩”的赏赐,故其在表文中对宣宗表示感谢。(2)第6-11行由于文书残缺,所述不甚明了,似言文书作者曾派遣“细人”刺探情报,由于遇到特殊情况,有七人滞留在灵州,而此事或与吐浑即吐谷浑有关。(3)第12-13行,叙沙州入朝使者六人奉河西地图抵天德军,为使其顺利抵达长安,文书作者遣人护送。(13) 虽然多数学者将“大中四年七月廿日”视为沙州使节到达天德军的时间,但不应忽视的是,大中五年(851)二月壬戌(十九日)唐朝始得到沙州归降的消息。(14) 此时距大中四年(850)七月廿日达7月之久。如沙州使者所走的正是经由灵州而到达长安的道路,其总里程也不过2300余里。(15) 即使是完全遵照唐朝法定的驿马每日70里的最低日行里数,(16) 自天德军至长安所需也不过30余日。而据《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新宥州条所载,元和年间从天德取夏州乘传奏事,4日余便至京师。天德军经夏州至上都1800里,4日即可到达,可证其所费时日要远低于唐朝之法定期限。何以沙州使节到达天德军与李丕奏表抵京之间居然有长达7个月的时间差?所以,对于“大中四年七月廿日”所指应重新审定。 对于文中所载唐王朝“金帛锦彩”赏赐的对象,赵贞先生认为是以押衙高进达为首的沙州使节。但其人获得赏赐是在大中四年七月廿日,而唐朝大中五年二月十九日才得知沙州归降的消息,唐朝自不能在此前已赏赐沙州使团,故接受赏赐的并非沙州使团。对于文书中所言之“天德”,学者多认为应指天德军,对此当无异议。从文书作者汇报沙州使团奉河西地图归唐之事迹判断,其应即《新唐书·吐蕃传》所载奏张议潮遣使来降的天德军防御使李丕。(17) 所以,文书中所记的大中四年七月廿日并非沙州使团到达天德军的时间,而应为唐朝七人使团因另外的事情到达天德军并赏赐李丕“金帛锦彩”的时间。据此,对于此件文书,此前学者所定名《唐大中四年(850)状》、《大中四年七月廿四日状》似皆不妥,(18) 或可拟名为《大中五年二月壬戌(十九日)天德军防御使李丕上宣宗表》,而此件文书所作的时间又当在此之前不久。 由于赵贞先生将滞留于灵州的七人视为沙州的使者,再结合史书中朔方节度领定远城的记载,故将“定远”比定为“定远军”,由此得出沙州使团经定远军城,取道灵州的结论。但如笔者上文所述,李丕上表时身在灵州的七人与沙州六人使团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19) 《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灵州条载:“定远东城,灵武郡东北二百里黄河外,景龙中韩公张仁愿置。官兵七千人,马三千匹。”(20) 可知定远军城是朔方节度使治所灵州的北方门户。李吉甫于元和八年(813)上书请修天德旧城时,曾述及西受降城与丰州及定远军之间的关系:“天宝中安思顺、郭子仪等本筑此城,拟为朔方根本,其意以中城、东城连振武为左翼,又以西城、丰州连定远为右臂。”(21) 元和九年(814),在李吉甫的建议下,天德军又移理西受降城东南180里的天德军城,其与定远军的联系减弱。所以,虽然天德军在理西受降城时与定远军存在比较密切的关系,但如果将上举文书中“定远”比定为“定远军”,似乎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学者在论证上述问题时,往往将定远军和文书中出现的灵州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而据上文所考,李丕奏表中滞留在灵州的七人与沙州六人使团无关,所以不能根据文书中所出现的灵州,即断定“定远”为灵州所属之“定远军”。 其次,从文书末行“今谨遣定远”的记载看,李丕所遣之“定远”应与沙州使团同时离开天德军,而定远军却南距天德军860余里之遥,所以,李丕命定远军护送沙州使团的推论在时间和逻辑上尚存在问题。 再次,自天德军南抵长安,取夏州路更为快捷。《元和郡县图志》卷4《关内道四》新宥州条云:“顷年每有回鹘消息,常须经太原取驿路至阙下,及奏报到,已失事宜,今自新宥州北至天德,置新馆十一所,从天德取夏州乘传奏事,四日余便至京师。”而同卷天德军条在记载天德军“八到”时,首述“西取宁远镇故落盐池,经夏州至上都一千八百里”,可证天德军取道夏州确是最为便捷和常用之道。而天德军经由西受降城、丰州、定远军、灵州的线路入京,路程要比夏州路远500余里。 而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从行政区划还是军事隶属关系上看,天德军都不能派遣定远军护送沙州使团入京。从定远城所处的位置看,其距灵州200里,而距天德军860里左右,当沙州使团离开天德军后,定远军难以立即承担起护送使团的任务。如果使团到达定远军后始由其护送,何以此事又能出现在此前李丕于天德军所上的奏表中?此外,《新唐书》卷38《地理志一》警州条载:“警州,本定远城,在灵州东北二百里,先天二年,朔方大总管郭元振置。其后为上县,隶灵州。景福元年,灵威节度使韩遵表为州。”可证在行政区划上,定远城隶属灵州。据上文所引《元和郡县图志》灵州条的记载,又可知定远城之驻军隶于朔方节度。而天德军使只兼领丰州刺史,且在德宗贞元十二年(796)之后天德军已独立于朔方节度而自成系统。(22) 所以,无论是从行政管辖还是从军事隶属关系看,天德军防御使李丕都无权调遣定远军之军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