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鬻卖紫衣师德号 基于中国佛教传统,师号、德号、紫衣本应由国家根据僧尼的佛法修行、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法定程序颁赐。但是,女真统治集团授予僧尼紫衣师德号还有另外一个渠道:鬻卖。 金代鬻卖紫衣师德号制度同鬻卖度牒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根据文献记载,金初尚无鬻卖度牒之事,至少到熙宗时期,“出家者无买牒之费”[12]207。金代的鬻牒之制似应肇始于海陵正隆年间,而有明确的史料记载则在大定初年。世宗即位初期,一方面经历海陵时期的伐宋之役,“承正隆凋敝之余,府库空虚,人民憔悴”[1]1150,“财用缺乏”[4]1124,国家财政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新君即位需要大量的支出以稳定内政外交。应急之法不外两途:其一,“听民进纳补官”[4]1124,沿用历代卖官鬻爵的办法筹集资金;其二,“卖僧、道、尼、女冠度牒,紫、褐衣师号,寺观名额”[4]1124-1125,这亦是沿用唐宋时期的成例,且将鬻卖紫衣师德号与鬻卖度牒结合到一起。不过,世宗时期出卖紫衣师德号是暂时的,本属 “权宜设置之事”[3](二)520,到大定五年(1165),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已经有所恢复,对宋战争也告一段落,在这种情况下,世宗召见宰臣,要求将进纳补官及出卖僧道度牒、寺观名额、紫衣师德号之法,“其悉罢之”[4]1125。这样,鬻卖紫衣师德号与鬻卖度牒一起产生,也一起停止。 世宗废罢鬻卖紫衣师德号并不意味着该制度彻底退出金代舞台,相反,嗣后的金代统治阶层,每当政府遇到财政危机就随时启用这一制度。章宗时期,内乱不断,外患蜂起,自然灾害接连而至,国家财政出现严重困难,“食货之议不容不急”[4]1028,为应对危机,章宗不得不走鬻卖紫衣师德号的老路。承安二年(1197)四月,章宗应尚书省之请,“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师德号以助军储”[4]241。承安三年(1198)九月,“各降补官及德号空敕三百,度牒一千,从两行部指定处,限四月进纳补换”[4]1076-1077。泰和六年(1206),山东连年旱蝗,沂、密等五州尤甚,章宗应山东路安抚使张万公之请,“将僧道度牒、师德号、寺院名额并盐引,付山东行部,于五州给卖”[4]2105。卫绍王以后,金朝国势日蹙,经济濒于崩溃,出卖紫衣师德号再次成为政府的救命稻草。贞祐三年(1215)四月,胥鼎上书宣宗,“乞降空名宣敕一千,紫衣师德号度牒三千,以补军储”,宣宗诏谕有司,“如数亟给之”[4]2374,同年五月,“降空名宣敕、紫衣师德号度牒,以补军储”[4]309。兴定三年(1219),宣宗接受高汝砺的建议,凡内外四品以下杂正班散官及承应人,允许进纳补官,“或僧道官师德号度牒、寺观院额等,并听买之”[4]2359。 章宗以后连续不断地鬻卖紫衣师德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困难,但长远来看不过是饮鸩止渴,同时也导致僧尼素质的下降和师德紫衣号的冗滥。 综上所述,金代的僧尼名号基本继承了以往中国佛教的传统,法名概由师傅所赐,而师号、德号、赐紫则皆由国家颁授。与以往不同的是,金代为解决财政危机,大量出卖紫衣师德号,这一点与魏晋以来的传统有所不同。深入研究金代僧尼名号的由来,对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金代佛教、金代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