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北京市顺义县档案馆所藏档案中记载的“镶蓝旗载公府与嵩祝寺喇嘛互控地亩案”是一个横跨晚清民初、历时近50年的互控争产案件,诉讼双方身份特殊,一为满洲镶蓝旗宗室王公,一为章嘉活佛驻锡地喇嘛庙。通过对该案的梳理,可以看出此期间王府对旗产、寺庙对寺产的管理及变化,揭示出较为深刻的满汉、政教问题,以及相关的司法审判、承继问题。 【关 键 词】镶蓝旗载公府/嵩祝寺/司法审判 【作者简介】刘芳,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北京市顺义县档案馆藏有丰富的司法审判档案,其中有相当部分是田亩纠纷案件,包括盗卖土地、争产、抗税抗租等。此源于当地是北京重要的农业生产区,有“北京粮仓”之称。清朝时期王府、寺庙都有大片土地在顺义境内。本文所述的案件,诉讼一方为诚郡王后裔,满洲镶蓝旗王府,案件历经果公府、载公府、溥公府三辈;另一方为京城喇嘛教名刹,为四大转世活佛之一的章嘉呼图克图的居修所①。王公、活佛参与其中,户部、理藩院等亦有干涉。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这场旷日持久的旗人王公与喇嘛寺庙争夺田产的案件,反映具体情境下王府对京郊的旗产田地、喇嘛庙对寺产香火地一般的管理运作,对纠纷的应对,以及由此折射出的满汉、政教关系。因本案由清朝晚期持续至民国初建,亦可从中窥见改朝换代前后旗产、寺产之流变,乃至司法审判之变革。 一历时近五十年的互控争产案 同治年间,顺义县接奉上谕承催拖欠陈新存退租银之户,查到嵩祝寺僧人高韩魏名下拖欠160两有零,查得此地亩由于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被河水冲占,次年嵩祝寺就呈报停租,而咸丰三年(1853年)河水又改道将此地淤出,被芦各庄人、镶蓝旗载公府的佃户、贡生李国钧耕种十多年,直到这时才被嵩祝寺发现。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产诉讼案件。 第一阶段,互控僵持(1866—1867年)。诉讼从同治五年(1866年)春天开始。嵩祝寺的地是该寺已故僧人高韩魏买自临河村民人许世恩,许世恩则是从焦兴手中买的其认垦的崔刚的退圈地,交易脉络清晰。可问题是,嵩祝寺僧人手中的买地红契②,与崔刚退圈地所显示的四至界限不能相符。而果公府的圈地又未交出地亩老册,坐落四至亦是无凭稽考。因而一开始顺义县的审讯就陷入无确据的状况,只得一面命庄头罗天祥(此时亦是果公府抱呈人③)入城向果公府取来老册,另一面命喇嘛交出四至相符的印契。 三个月后再次开审时,罗天祥呈上由果公府取回的两张府票,却仍是欠缺一定效力。同治五年九月秋粮收获后,顺义县正堂石衡主持了一次勘丈。虽有罗天祥事先恳请先丈公产,勘丈结果并不能让果公府满意。同治五年底,辅国公奕果派遣罗天祥将此案上诉至顺天府,顺天府即遣试用通判王堃驰往顺义县,会同查案。这样原本嵩祝寺在顺义县是原告,到顺天府处反成了被告。 次年春天,按捺不住的嵩祝寺喇嘛高晋云(系管家)与抱呈人赵庆前往顺天府进行了复控,控诉李国钧勾结庄头罗天祥以旗租遮盖、隐种寺田,事件又回到互控僵持的状态。奕果遣罗天祥反驳:王府地在李遂店河西,崔刚退圈地在李遂店南,言下之意即嵩祝寺地源于崔刚地,不应与王府地重合。罗并于此时交上他所有的地亩老册,顺义县启咨户部请其转咨镶蓝旗满洲旗分行知果公府门上,等候查明复讯。 第二阶段,上诉初结(1871—1873年)。正当公府回复该府册档已于道光年间呈交县案未发复还,户部札行顺天府仍旧委派官员会同顺义县核查之时,到同治十年,案件又起波折。这次果公府已经换了主人,时任兵部尚书的载龄下了一道“狠招”,他派遣抱呈人罗永湖赴户部呈控顺义县此前承办此案的经书沈宝元等蒙混王产、控报税契。这样一来,户部正式介入其中,将经书沈宝元、崔刚之子孙崔有元、焦兴之子孙焦永清等押解到部审讯。在载公府提交的呈词中称,其查明了嵩祝寺地亩与王府地重合的原因,系果公府原庄头罗恒将一块5顷20亩的地给焦兴佃种,焦兴勾串户盐房书吏将李遂店西边的地报为崔刚退圈之地,由焦兴卖给许世恩,许世恩再卖给嵩祝寺,而真正崔刚退圈地在李遂店南,故而嵩祝寺的地契与退圈地四至不符。 户部亦同意此说,并按此查明真正的崔刚退圈地(李遂店南)现种者是崔有元,并行文内务府,将崔有元承领官圈地册抄录一本,明察暗访,确定崔有元有侵吞情形,饬顺义县严讯崔有元追出地4顷92亩给嵩祝寺收领,并命顺义县遵照此部示,迅速讯结,报部销案。 第三阶段,复审结案(1913年)。第二轮审判结束后经过近四十年,清朝灭亡,王公显贵的权势不再,1913年,嵩祝寺再行翻案。这次是由时任章嘉呼图克图的喇嘛巴彦济尔噶勒上呈中华民国蒙藏事务局,认为四十年前是由于顺义县畏惧载公府与户部的权势,加上李国钧从中勾串,将该寺之地霸种,而将不能耕种的一块地代为该寺所有,以致嵩祝寺四十年未获地利权。因为时间过去较久,此时涉案地亩的东邻变成了溥公府庄头罗长才,西邻为李国钧之孙、监生李宗尧,前者显然已无法如此前般得到王府的大力支持,后者又年幼只求尽快结案以继续从师受业,因此很快重新勘丈结案。首先勘丈李宗尧之地,再除去南边不堪种的沙地,由李宗尧地界向东按照嵩祝寺地规格划归一块为寺之粮地。嵩祝寺将红白契纸取回,三方具甘结,此案终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