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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治人无治法”:康雍乾三帝的用人治国理念(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求是学刊》2014年3期 刘凤云 参加讨论

    二、清帝的“治人”标准:在理想与政治需求中抉择
    政治史历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权力结构及权力运行的状况上,而权力的让渡与分割又是发生在皇帝与官僚以及官僚系统的层级之间的,所以,皇帝与众多的官僚都应该是作为“治人”参与政治权力的运行的。儒家道统的中心关怀是“治天下”,因此,“有治人无治法”的核心思想正是表达了“治人”在权力运行中的关键作用。既然如此,那么,对于国家而言,它强调要有一个好皇帝。诚如孟子所言:“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离娄下》)而对于君主而言,它意味着需要一支精明强干而有为的官僚队伍。因此,康雍乾三帝在秉承儒家治国理念的同时,将选拔“治人”的政治诉求视为永固家国天下之大端,并将其作为祖宗家法传承下去,所谓“帝王之道,以择任贤俊为本,得人而后与之同治天下”[17](卷2)。
    康熙皇帝明确指出:“自古有治人无治法,大官廉则小官守,不必多虑,只宜得人为要。”[18](第1册,安徽巡抚刘光美奏闻地方情形折,P113)雍正帝说:“[治]天下惟以用人一政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19](第7册,管云贵总督事鄂尔泰奏陈所知滇黔大小文武各官情形以备採择折,P841)乾隆皇帝更是强调:“用人乃政治之大端,朕于中外大小臣僚,凡有简任,罔不衡量审慎。”[16](卷444,乾隆十八年八月丙戌)可见,“有治人无治法”的思想,在清朝皇帝的执政理念中成为奉行不悖的信条,对用人选官有了指导性的意义。
    然自古以来“帝王劳于求贤,而逸于得人”,历史的经验是,“治法”易立,“治人”难得。而何谓“治人”?儒家也按照其政治抱负进行了理想式的塑造。诸如《尚书·洪范》曰:居官者,当“有猷、有为、有守,三者并重”。《荀子》称:“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宋人吕本中有所谓当官三法:“曰清、曰慎、曰勤。”这些标准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后人衡量官员的官常。如明末清初王夫之曾就当官三法有过讨论,他说:“论官常者曰:清也,慎也,勤也。而清其本矣。弗慎弗勤而能清也,诎于繁而可以居要,充其至可以为社稷臣矣。弗清而不慎不勤,其罪易见,而为恶也浅。弗清矣,而慎以勤焉,察察孳孳以规利而避害,夫乃为天下之巨奸。考课以黜陟之,即其得而多得之于勤慎以堕其清,况其所谓勤者非勤,而慎者非慎乎?是所谓孳孳为利,蹠之徒矣。”[2](卷10,P738)王夫之的认识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士大夫群体,他对“清慎勤”的解读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操守为其根本,只要操守清廉即便无所为也可成为社稷之臣,二是清慎勤皆不得者虽属大恶,但易被察觉为害为小,三是操守不清,但却既勤又慎者为官僚中之巨奸。
    总的说来,对治人的要求无外乎“操守”与“才能”两项。用人重操守还是重才能,康雍乾三帝的认识在理论上是没有区别的,而用人首重品德,又是儒家理学的重要主张。康熙帝曾说:“朕观人必先心术,次才学,心术不善,纵有才学何用。”[12](第1册,康熙十二年三月癸酉,P85)他多次在诏谕中强调:“吏治以操守为本”,“督抚为一省之大吏,惟以奉公守法、洁己爱民为要”。①雍正帝说:“要之操守清廉,乃居官之大本。操守素优,则实心实政,皆能力行而有余。否则大本已亏,虽欲竭蹶矫饰,而势有不能。故凡居官者,必当端其操守以为根本,乃可以勉为良吏。”[14](卷67,雍正六年三月己未)乾隆帝即位之后,“令廷臣保举理学清廉如(康熙朝的清官)汤斌、陆陇其等辈”[15](第1册,乾隆六年三月初三日,P705)。可见,清朝皇帝对“治人”的基本要求都将道德操守放在了首位,而雍乾二帝也都以绍圣祖制为治政之本。
    但是在执行上,他们仍会因执政风格与行为方式的不同、面临问题的各异,形成独具个性特征的统治方式,康雍乾三帝在用人上,即对“治人”的选用标准就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性。
    如康熙帝选官,以“清慎勤”为本,而首重“治人”操守,表现为对清官廉吏的大力拔擢。所以,康熙朝以清官辈出为主要特征,如两位于成龙、汤斌、范承勋、傅拉塔、彭鹏、陈鹏年、郭琇、张鹏翮、李光地、张伯行、赵申乔、陈瑸、施世伦等,皆为著称一时的清官。他们大多操守清廉、为政勤慎,由知县等中下级官僚而荐历部院封疆。其中,不乏皇帝钦选钦点之人。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六月,九卿推选江宁巡抚,正拟为翰林院学士孙在丰,陪拟为浙江布政使石琳,而康熙帝却钦点内阁学士汤斌,理由是汤斌师从理学大师孙奇逢,“操守甚善”,令补江苏巡抚。又如,康熙帝听说江宁知府于成龙“居官廉洁”,南巡至江宁亲自咨访,“与前所闻无异”,即破格超擢安徽按察使。次年二月,又升授直隶巡抚。并颁谕旨说:“居官清廉如于成龙者甚少,世间全才未易得。”[13](卷126,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戊午)直到晚年,康熙帝对操守清廉的官僚仍是关爱有加。康熙四十六年(1707)三月,他南巡至苏州,令督抚荐举贤能,张伯行之名不与,康熙竟特召张伯行曰:“朕久识汝,朕自举之。”[20](卷265,张伯行传)于是擢为福建巡抚。康熙帝倡导选官以操守第一,并非他不重视官员的才能。他说:“真能办事的也难多得。”[12](第1册,康熙十二年三月癸丑,P85)又说:“用人则随才器使,无求全责备之心,盖以人材有不齐也。……治国家者在有治人,不患无治法尔。”[13](卷83,康熙十八年八月戊子)
    客观地说,康熙朝不乏干练的督抚,如慕天颜、王新命、丁思孔、靳辅、蔡毓荣、佛伦、噶礼等,他们多得康熙帝的信用。而一旦有人劣迹败露,康熙帝便立即惩治,决不姑息。也就是说,康熙帝对“治人”的德与才,即清官与能吏的取舍上,在执政前期坚持“凡为臣子必须才德兼全,若有才无德,不如有德无才也”[12](第2册,康熙二十六年三月戊戌,P1607)。至少在原则上是如此。康熙二十六年(1687),在九卿会推漕运总督人选时,吏部侍郎马世济虽“拟正”,却以“自顾一身”的官评,败给“有才”且巡抚江苏、湖广,集誉“居官亦优”的慕天颜。可见,凡操守官评不闻者,康熙帝在任用时都十分谨慎。
    康熙帝如此强调“治人”的操守,与他面临的政治形势有直接关系。他幼年登基时清朝入主中原不过18年,执政12年便爆发了波及全国的三藩反清战争,清朝虽然最终取得了胜利,但八年的战争生灵涂炭,康熙帝不仅要休养生息,而且认识到,“各省军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泽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厘所致”[13](卷99,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巳)。于是,下令布宣德化,澄清吏治。为此,他需要建立一支有道德操守的“治人”队伍,以赢得百姓对清朝统治的认同。
    但是到了执政末年,“居官安静”成了康熙帝对“治人”的又一要求。康熙帝常说:“治天下之道以宽为本,若吹毛求疵,天下人安得全无过失者。”[13](卷245,康熙五十年三月庚寅朔)强调为官不可刻意苛求。康熙五十四年(1715)十月,他在阐述对官员操守的看法时说:“朕观外省督抚,不贪便为善,清乃居官分内之事,苟于地方生事,虽清亦属无益。……或官虽清,一味生事,更病于民。”[12](第3册,康熙五十四年十月丙寅,P2203)又说:“现今山西巡抚苏克济、直隶巡抚赵弘燮、山东巡抚蒋陈锡历任俱久,未闻清名,亦无贪迹,而地方安静,年岁丰稔,此等便是好官。”而且,他指责自己一手拔擢的清官张伯行“偏执任性”,“每苛刻富民”。[12](第3册,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庚子,P2217)可见,老年皇帝需要的是保持盛世社会的稳定,而非政治上的进取。
    相比乃父,雍正帝选用“治人”的标准则更多看重官员的才能,这是基于他要扫清康熙末年积弊,刷新政治的现实要求。为此,他需要一支振奋有为的官僚队伍。雍正帝有言:“朕从来用人,只论人才,原未科定条例。若材优合例者,上也;材优不合例者,中也;若人劣而不合例,岂可乎?不但用非其人,乃开汝等督抚自作威福之权矣,更不可也。”[19](第23册,山西巡抚石麟奏报各属秋成分数折朱批,P336)对于所谓“人才”,雍正帝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举例说:“巡抚一官,原极繁难,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谓胜任也。用人虽不求备,惟至督抚必须全才,方不有所贻误。”他以此评价湖南巡抚王国栋说:“心有余而力不足,清慎勤三字朕皆许之,然不能扩充识见,毫无益于地方,殊不胜任。”②故革其巡抚职,召回京师用为侍郎。所以,在雍正一朝,有德而无“治才”的官员是很难得到皇帝的重用与欣赏的。尽管官场舆论对雍正帝的做法颇有訾议,但此举却起到了整饬吏治、提高行政效率的震慑与激励作用。
    雍正帝对于自己用人方式的解释是:“吏治以操守为本,而非谋虑施设,无以济之。朕慎简大吏,下逮守令,皆务得人,诚欲其兴事慎宪,有裨地方,匪直洁己自好而已。”[14](卷25,雍正二年十月壬申)又说:“居官立身之道,自以操守廉洁为本。但封疆大吏职任甚巨,洪范所称有猷有为有守,三者并重,则是操守者,不过居官之一节耳。安民察吏,兴利除弊,其道多端。傥但恃其操守,博取名誉,而悠悠忽忽,于地方事务不能整饬经理,苟且塞责,姑息养奸,贻害甚大。”[14](卷46,雍正四年七月戊戌)他在鄂尔泰的奏折中有这样的朱批:“凡有才具之员,当惜之,教之。……卿等封疆大臣只以留神用才为要,庸碌安分、洁己沽名之人,驾驭虽然省力,唯恐误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费心力,方可操纵。若无能大员,转不如用忠厚老成之人。”[21](鄂尔泰奏折,雍正四年八月初六日折朱批)
    可见,在雍正帝看来,只知博取名誉之清官,反不如操守平常的老成忠厚之人,庸碌安分之清官更容易误事,而老成者似能常怀畏惧之心,勤于整顿经理,于地方事务不致旷废。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雍正帝对“治人”的要求,并非不考虑操守,而是在操守尚可的前提下更注重“治人”的才干。这从他对张坦麟的一路提拔中可以看到这一点。据记载,张坦麟任通仓监督时,“所管廒座整齐坚固,米石无亏”。用为两淮盐运使,“伊剔除弊端,一尘不染,则其操守又可知矣!”因此,雍正帝以其“实心为国家办事”用为苏州藩司。[14](卷69,雍正六年五月壬申)对田文镜的超擢,雍正帝也有自己的一番表述。他说,康熙朝田文镜为内阁侍读学士,“朕从未识其面,亦并未知其姓名。因雍正元年,伊奉差祭告华山,回京陛见,将山西通省荒歉情形急切陈奏”,“念切民瘼,直言无隐,其忠君爱国之忱悃深属可嘉,遂令田文镜前往山西抚绥赈济,伊到彼果能尽心办理。于是将伊授为山西布政使,调任河南布政使,未几擢为河南巡抚,现今授以河东总督之任,一二年间深加信任。”[14](卷82,雍正七年六月辛丑)
    如果将雍正帝的选用“治人”原则概括为两点的话,那么,一是其才可担负国计民生之责;二是必须实心办实事。所谓“必期有禆于国计民生。故凡秉公持正,实心办事者,虽疏远之人而必用。有徇私利己,坏法乱政者,虽亲近之人而必黜”[14](卷74,雍正六年十月癸未)。“封疆大臣,能为朝廷实心任事,即为国之栋梁,朕之股肱。”[22](第1册,雍正四年十一月乙丑,P877)从政治效应看,雍正帝的用人方式在激励人才上是有作用的,而他对“治人”的思考与选择也直接影响到乾隆帝,这或许还因为他们父子面临着同样的政治形势与社会环境。
    进入18世纪的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盛世经济的繁荣,都迫切需要政府提供有治才的官员。诚如雍正帝所说:“我国家休养生息,数十年来,户口日以蕃滋,而地亩止有此数。非讲求农政,竭人力以尽地利,何以家给而户足耶!朕欲地方大吏督率有司,多方劝课,俾惰农尽力于作劳,旷土悉成为膏壤。何道而可!”[14](卷25,雍正二年十月壬申)迄乾隆帝即位,摆在他面前的仍是人口剧增所带来的物价、民生等诸多问题。所以,在用人行政上,乾隆帝表示要绍圣祖宗之法。他说:“凡用人行政,兢兢以皇考诚民育物之心为心,以皇考执两用中之政为政。”[16](卷23,乾隆元年七月辛酉)
    学界常将乾隆朝政治喻为“宽猛相济”,但乾隆朝的政治很难用宽严来表述与评价,他反对沽名钓誉的官僚,其选拔“治人”时惜才爱才、用人不守常规的作风酷似其父雍正帝。乾隆初政,便着力训励官员要勇于任事。他说:“近日九卿风气论之,大抵谨慎自守之意多,而勇往任事之意少。朕之所望于诸臣者,实不止此。嗣后当实体公忠,扩充器识,视国事如己事,以古大臣自期许,佐朕孜孜图治之心,方为无忝擢用栋梁舟楫之任也!”[16](卷138,乾隆六年三月戊辰)他在用人时,强调量才器使,并时时留心人才。所谓“朕于总镇等之是否相宜,一经召见,无不密记,以备考核,文职道府以上亦然。总因人材难得,故时刻留心,冀备任使。朕于用人之道,慎重若此”[16](卷1012,乾隆四十一年七月甲戌)。
    乾隆帝对“治人”的基本要求,尤其体现在他对督抚选用上,所谓“务得有猷有为,悃愊爱民者”[16](卷536,乾隆二十二年四月乙丑)。特别是在乾隆朝的督抚中不乏干练经世之才。有记载曰:“乾隆间论疆吏之贤者,尹继善与陈宏谋其最也。尹继善宽和敏达,临事恒若有余,宏谋劳心焦思,不遑夙夜,而民感之则同。”尹继善莅官五年即任封疆,年不过三十余,但其“莅政明敏,遇纠纷盘错,纡徐料理,靡不妥贴。一督云贵,三督川陕,四督两江。在江南前后三十年,最久,民德之亦最深”。陈宏谋也是少有的资深督抚,他外任三十余年,历行省十有二,历任二十有一。凡在官,无论久暂,“必究人心风俗之得失,及民间利病当兴革者,分条钩考,次第举行。诸州县村庄河道,绘图悬于壁,环复审视,兴作皆就理。察吏甚严,然所劾必择其尤不肖者一二人,使足怵众而止”③。乾隆帝将其由江西布政使用为巡抚时就曾告诫陈宏谋说:“汝不患无材,惟患恃材,其勉力以诚实二字服膺毋失,则不负任使之意矣。”[16](卷151,乾隆六年九月辛卯)乾隆帝晚年曾作“怀旧诗”,其中有“五督臣”[23](第13册,《乾隆御制诗四集》卷59,P112-118)之颂,“五督臣”中除尹继善外,还有方观承、黄廷桂、高斌、高晋,他们都是不可多得的经世官僚。如方观承“办事才具颇优,于整饬地方,厘剔积弊,及海塘工程,清查钱粮,诸皆力所能胜”[16](卷311,乾隆十三年三月壬子),于民生大有裨益。高斌、高晋叔侄皆以治河有名,乾隆帝称其在清朝河臣中的贡献仅次于靳辅。而黄廷桂所以位居五督臣之首,用乾隆帝的话说:“廷桂于西陲用兵,虽未身历行阵,而筹办军需,每有朕旨未到,旋即奏至,与所规画不约而同。体国奉公,精详妥协,而又毫不累民,内地若无兵事,其功最大。”[20](卷323,黄廷桂传)
    但18世纪的中国是个近4亿人口的大国,随着人口的增加,国家事务和各级官僚的行政责任也会在无形中增长,对“治人”无论在素质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有更高的要求,尤其需要更多的经世之才。而现实是,“得人甚难,大抵中才多,贤者少,不肖者亦少”[24](卷16)。所以,乾隆帝强调,“任事当求忠实勇往之大臣耳”[16](卷542,乾隆二十二年七月癸卯)。他对两广总督硕色的评价是,“汝忠厚自守则有余,而振作剔弊实不足,宜加意勉之”[16](卷331,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己酉)。也即,在同样的“治法”下,因康雍乾时期的政治重心与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同,皇帝在“治人”的选用上是存在差异的。用乾隆帝的话说,就是“国家选举人才,量能器使,随时制宜。自古立贤无方,乃帝王用人之要道”[16](卷184,乾隆八年二月癸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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