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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方语境中的“倭寇”与“日本”(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中国史研究》2014年2期 刘晓东 参加讨论

    一洪武时期明朝与日本交涉中的“倭寇”问题
    朱元璋建国后,为宣示自身统治的合法性,特分遣使臣宣谕四方,“播告诸蛮夷,俾知元运已革,而中夏归于正统”③。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年(1369)元月,遣行人杨载携诏书出使日本,在这份诏书中,通过对“倭寇”问题的提出,也含蓄表达了洪武君臣对日交涉的基本构想,其文如下:
    上帝好生恶不仁者,向者我中国自赵宋失驭,北夷入而据之,播胡俗以腥膻中土,华风不兢,凡百有心孰不兴愤。自辛卯以来,中原扰扰,彼倭来寇山东,不过乘胡元之衰耳。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之辱,兴师振旅,扫荡胡番,宵衣旰食垂二十年。自去岁以来,殄绝北夷,以主中国,惟四夷未报。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应天体。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④从这份诏书中,我们不难看出,杨载此行的目的似乎有二:一是报正统事,敦促日本来朝;二是要求日本国王禁缉“倭寇”。从其行文来看,相对严厉的措辞及警告,尤其是“倭兵”这一政治指代性颇强的语汇,显然是将“倭寇”与“日本”紧密关联在一起的。⑤因而,学界也多据此将洪武时期对日交涉之核心目标,定位于“禁倭”之需。
    在《明太祖实录》中,着实记述了不少关于“倭寇”侵扰中国沿海地区的事件。不过我们将这些事件略作梳理,却不难发现在杨载使日之前,关于“倭寇”侵扰事件的记载,仅有一次,即洪武二年春正月,“倭人入寇山东海滨郡县,掠民男女而去。”③这不能不使我们对杨载出使前,明王朝所面临的“倭寇”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出使日本的真正目的,略生疑惑。同年十月,朱元璋在给高丽国王的书谕中,也曾谈到“倭寇”的侵扰问题:
    近使者归自王国,朕问王国政俗、城郭、甲兵、居室如何?使者言俗无城郭,虽有甲兵而侍卫不严,有居室而无听政之所,王专好释氏,去海滨五十里或三十里,民始有宁居者。朕询其故,言尝为倭奴所扰,果若是,深为王虑之……倭人出入海岛十有余年,必知王之虚实,此亦不可不虑也。⑥这是在《明实录》中首次出现“倭奴”这一极富憎蔑色彩的语汇。不过从文中记述来看,这一语汇颇有出自高丽君臣而为明朝使者转述之嫌。不管怎样,朱元璋在后面陈述自己的意见时,并未沿用使臣口中的“倭奴”一词,而是使用了“倭人”这一相对平和的语汇。从此来看,朱元璋对日本的看法,似乎并不如在杨载所携诏书中表露的那样痛愤与严苛。
    杨载的出使并不顺利,使臣至日本九州岛便被杀5人,杨载、吴文华被拘三月后方放还。为达目的,洪武三年(1370)三月朱元璋再度派莱州同知赵秩携诏书出使日本,杨载亦随行前往。这份诏书称:
    蠢尔倭夷出没海滨为寇,已尝遣人往问,久而不答。朕疑王使之,故扰我民……方将整饬巨舟,致罚于尔邦,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乃命有司暂停造舟之役。呜呼,朕为中国主,此皆天造地设,华夷之分。朕若效前王,恃甲兵之众,谋士之多,远涉江海以祸远夷安靖之民,非上帝之所托,亦人事之不然。或乃外夷小邦,故逆天道,不自安分,时来寇扰,此必神人共怒,天理难容,征讨之师,控弦以待。果能革心顺命,共保承平,不亦美乎。呜呼,钦若昊天,王道之常;抚顺伐逆,古今彝宪。王其戒之,以延尔嗣。⑧这份诏书虽与前次一样,尽数“倭寇”之罪,语气似乎更为严厉了,但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其间还是表现出了某些引人关注的变化:
    首先,前份诏书中政治指代性很强的“倭兵”一语并未出现,而是替换成了指代性并不是很明晰的“倭夷”、“倭寇”。
    其次,对于上次使臣被杀事件,朱元璋是十分明了的,但却以“尝遣人往问,久而不答”予以回避了,若如诏书中所云果真要问罪征伐,又怎会如此淡化处理?
    第三,“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的表述,实际上是将“倭寇”与“日本”区别看待了,并通过“疑王使之”的方式,对前次诏书中“倭寇”等同于“日本”的“错误”表述进行了解释。
    对于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明实录》中并无明言,倒是日本方面的相关记载,或可提供进一步解读的思路。据《明国书并明使仲猷无逸尺牍》中所云:“故首命使适日本通好,舟至境内,遇贼杀,杀害来使,诏书毁溺。寻有岛民逾海作寇,数犯边卤,多略子女,皇帝一欲通两家之好,悉置之而不问,但令自禁之。”⑨这里的“通两家之好”,显然是意欲将日本纳入到以明王朝为核心的新东亚区域秩序体系当中。因此,两份诏书中最没有变化的部分,除却对自身“为中国主”的正统性的宣示外,就是“天造地设”的“华夷之分”及对日本“不臣”行为的指斥了。事实上,朱元璋遣使四方宣谕的最终目的,从根本上说还是意图重新建构起以中原为核心的封贡体制,通过万国来朝局面的营造,宣示新朝统治的合法性与正统地位,正如他自己所云:“海外之地不内附之日久矣,盖自中唐以来,五六百年于兹。然亦天地之所覆载,日月之所照临,朕岂忍弃之,不使沾中州文明之化哉。”⑩
    由此来看,洪武初年明朝对日交涉的目标,虽不排除“禁倭”的目的所在,但最为核心的恐怕还是希望日本能够称臣入贡。因此,洪武二年对日交涉中“倭寇”问题的提出,及“倭寇”等同于“日本”的理念表述,应该是通过对日本施加压力,敦促其来朝的一种手段与方式。在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后,又迅速调整政策,将“倭寇”与“日本”区分开,其目的也不外乎通过压力的相对缓释促使日本尽快来朝。
    赵秩的此次出使,收效颇丰,洪武四年(1371)十月日本南朝的怀良亲王派僧人祖来等作为使臣,随赵秩到达明廷,开启了明朝与日本之间的官方往来。之后十年间,明朝官方意识领域中,基本上是将“倭寇”与“日本”两分看待的。直至洪武十三年(1380),情况发生转变,这年十月朱元璋遣使诏谕日本,其云:
    及元运将终,英雄鼎峙,声教纷然。时朕控弦三十万,砺刃以观,未几命大将军律九伐之征,不逾五载,戡定中原。蠢尔东夷,君臣非道,四扰邻邦,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匪诚,问其所以,果然欲较胜负。於戏,渺居沧溟,罔知帝赐,傲慢不恭,纵民为非,将必自殃乎。(11)
    洪武十四年(1381)七月,在拒绝日本使僧如瑶的朝贡后,朱元璋又令礼部移书问责,其中又多次指斥日本“不奉上帝之命,不守己分,但知环海为险,限山为固,妄自尊大,肆侮邻邦,纵民为盗”,认为“日本君臣以沧海小国,诡诈不诚,纵民为盗,四寇邻邦,为良民害”,“迩年以来,自夸强盛,纵民为盗,贼害邻邦”(12)。
    同洪武二年诏书比较,这里虽未全然将“倭寇”等同于“日本”,但从其中“君臣非道,四扰邻邦”,及“纵民为非”、“纵民为盗”等语来看,显然已非两分的认识理念,而是将“倭寇”与“日本”在一定程度上又关联在了一起。这种变化产生的原因,固然与“倭寇”的不靖有关,但从根本而言,还是朱元璋的对日交涉目标未能达成所致。
    洪武三年之后,明朝与日本间虽建立了较为频繁的官方往来,但这种交往更主要集中于朝贡贸易的经济层面。而对朱元璋来说,最重要的目标追求并非经济上的“贡”与“赐”,而是政治上的“封”与“受”,正如其授意礼部所作的问责书信中所云:“(日本)自汉历魏、晋、(刘)宋、梁、隋、唐、宋之朝,皆遣使奉表贡方物、生口。当时帝王或授以职,或爵以王,或睦以亲。由归慕意诚,故报礼厚也。若叛服不常,构隙中国,则必受祸”(13)。事实上,为实现“赐封”的目标,朱元璋一方面通过朝贡贸易怀柔远人;另一方面,也曾多次采取“无表却贡”的方式,向日本施加压力,但收效甚微。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以“倭寇”问题为由,令中书省移书切责日本南朝怀良亲王,但怀良亲王的回表中多“词语不诚”之处,引起朱元璋的不满,再度下诏问责并以兴兵伐罪相威胁。(14)洪武十三年,怀良亲王较之前更甚,连入贡所必需的表文都没携带,(15)终引朱元璋大怒,遣使严厉斥责,两国关系恶化。(16)洪武十三年八月,日本北朝征夷将军足利义满派遣僧人明悟法助赴明,因其所持足利义满的“奉丞相书,辞意倨慢”,朱元璋下令却贡不纳,予以拒绝。(17)
    至此,明朝与日本南、北两方的交涉皆以“不臣中国”(18)步履维艰,朱元璋的对日构想亦基本破灭。于是,“倭寇”在洪武时期的官方意识领域中,又与“日本”紧密关联起来,在洪武十七年(1384)的《明实录》记载中,还首次出现了“倭贼”这一颇富感情色彩的称呼。(19)就连于洪武十三年因密谋反叛而被诛杀的权相胡惟庸,也被赋予了“通倭”的罪名,“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20),并被塑造成为了洪武时期明朝与日本国交断绝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及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皇明祖训》出台,则通过所谓“不征”的方式,将日本排出东亚封贡体制之外,“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胡惟庸谋不轨,故绝之”(2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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