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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良吏书写的两种模式(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历史研究》2014年3期 孙正军 参加讨论

    三、两种模式出现及长期延续的背景
    通过以上讨论不难看出,作为中古史籍中良吏书写的两种常见模式——“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均产生于东汉时代(尽管其所述事迹可能在西汉末年即已发生)。那么这两种叙述模式的产生与哪些因素有关呢?
    首先,西汉中期以后灾异祥瑞论的盛行。前揭胡司德文指出,战国秦汉时期人们相信,有德之人可以通过道德感化、改变动物和自然世界,亦即所谓“德化”,(103)而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灾异祥瑞论无疑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认识。在此认识之下,包括动物在内的世间万物与人事建立联系,其行为表现也成为预言或反映人事好坏的重要表征。关于灾异祥瑞论下动物的行为,如黄龙、白鹿、麒麟、凤凰、白雉等神禽异兽已众所周知,毋庸赘论,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自然界一些寻常动物的表现也可以被视为人事的对应。如谢承《后汉书·严丰传》:“豫章严丰字孟侯,为郡主簿。太守贾萌举兵欲诛王莽,有飞蜂附萌车衡,丰谏以为不祥之征,萌不从,果见杀。”(104)在这一记载中,常见的飞蜂成为征兆主体,被视为“不祥之征”。虎与蝗无疑也正是这样的寻常动物,它们被纳入天人感应,由此作为自然现象的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具有了社会意义,成为呈现地方长吏推行德政、构建良吏形象的政治修辞。
    其次,汉王朝对循吏的褒崇。关于汉世循吏,余英时分析指出,循吏兼负“吏”、“师”之责,秉承儒家传统,讲求教化,施行德治,(105)而在灾异祥瑞论的语境内,猛虎渡河与飞蝗出境正可被视为循吏推行德政的产物。因此,“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的确立,犹如给地方长吏树立了典范,对于循吏政治的推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不难想定,大约正是基于此一认识,东汉王朝和史臣才会在国史书写中采信、接受这两个构建典范地方良吏形象的模式,以示范、激励地方长吏。
    再者,两种模式的出现,恐怕与此前史籍中形塑地方良吏时对盗贼止息的描述也不无关系。盗贼是困扰秦汉地方社会的一大问题,皇帝屡次下诏要求逐捕盗贼,盗贼止息也成为考核地方官业绩的重要标准;(106)大约产生于西汉时期的《柏梁诗》以“三辅盗贼天下危”和“盗阻南山为民灾”描述左冯翊、右扶风,似乎表明即便地处京畿,盗贼亦是首要社会问题。(107)而法典体系中盗贼相关律条亦被置于首要位置。(108)由是之故,盗贼的有无便成为判断地方长吏是否贤良的重要标准,相应的,盗贼止息也成为构建良吏形象的政治修辞。在《史记》、《汉书》中,这样的记载颇为常见,兹举几例。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109)
    (韩)延寿为吏,上礼义,好古教化……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仟佰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110)
    (黄霸为颍川太守,)奸人去入它郡,盗贼日少。(111)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龚)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112)
    孙叔敖为楚国名相,黄霸是汉世地方良吏第一,韩延寿、龚遂也以善治地方著称。可以看到,在构建孙叔敖、黄霸等人的良吏形象时,盗贼或奸人止息的描述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对比“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不难发现,两者的相似性是非常高的:《韩延寿传》中“奸人莫敢入界”与“飞蝗出境”仿佛,而《黄霸传》中“奸贼去入它郡,盗贼日少”则似乎是“猛虎渡河”的变体,只不过行为主体变成了盗贼或奸人而已。尤为值得注意的是《龚遂传》的记载,龚遂不以武力逐捕盗贼,而代之以德政感化,结果盗贼悉平,这与“猛虎渡河”与“飞蝗出境”模式中猛虎、飞蝗因地方官施行德政而离境、不入境,无疑是极为相似的。
    事实上,古人有时候确实就是把盗贼与猛虎、飞蝗同等看待的。北魏高柘在回答孝文帝止盗之方时说:“昔宋均树德,害兽不过其乡;卓茂善教,蝗虫不入其境。彼盗贼者,人也,苟训之有方,宁不易息。当须宰守贞良,则盗止矣。”(113)高祐主张要以对待猛虎、飞蝗的方式对待盗贼,可见在他看来,猛虎、飞蝗与盗贼是同义的。这个例子虽然时代稍晚,但似可由此推测汉人或也有类似认识。如前引“飞蝗出境”模式中东汉博平令刘虞例所见,境内无盗贼和飞蝗不入境并举,被视为彰显刘虞政绩的两大指标,其中恐怕就不无将两者等而视之的认识在内。如果这一理解不误的话,则《史记》、《汉书》与东汉以后出现的形塑地方良吏的不同政治修辞就可以联系起来,史书中频见的“盗贼止息”模式,某种程度上构成“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的文本基础。可以说,正是由于存在这样的文本基础,结合灾异祥瑞论的思想背景及褒崇循吏的政治文化,东汉才能产生包括“猛虎渡河”、“飞蝗出境”在内、以德感自然为主要特征的诸多构建地方良吏形象的书写模式。
    “猛虎渡河”与“飞蝗出境”两种模式出现后,如上所见,在随后的中古时代被广泛应用,并演绎出多种变体。那么在中古以后,上述两个模式在古史文献中的情形又如何呢?以理推之,伴随灾异祥瑞论而生的“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似应随着灾异祥瑞思想的式微、消沉而终止。一般观点认为,时入宋世,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非理性因素渐被剔除,(114)灾异祥瑞论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并为一些士大夫所抛弃,(115)而良吏德政引发“猛虎渡河”或“飞蝗出境”这两种匪夷所思的超自然现象也确实引起时人质疑甚至讥讽。宋人叶梦得《避暑录话》记载:
    钱穆甫为如皋令,会岁旱蝗发,而泰兴令独绐郡将云:“县界无蝗。”已而蝗大起,郡将诘之,令辞穷,乃言:“县本无蝗,盖自如皋飞来。”仍檄如皋请严捕蝗,无使侵邻境。穆甫得檄,辄书其纸尾报之曰:“蝗虫本是天灾,即非县令不才,既自敝邑飞去,却请贵县押来。”未几,传至郡下,无不绝倒。(116)
    赵令畴《侯鲭录》也记载:
    荆州大历中有冯希乐者善佞,见人家鼠穴亦佞。尝到长林谒县令,留宴,语令云:“仁风所暨,感兽出境,昨初入县界,见虎狼相尾西去。”有顷,吏来报,昨夜大虫食人。令戏诘之,冯遽曰:“是必略食便过。”(117)两则逸话表面看来是对两个浅人的嘲讽,实则暗含对于德政感化猛虎、飞蝗出境的否定。这显示出至少在认识层面,宋代以后“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已经很难成立。而在实际生活中,如学者所论,捕杀老虎一直是消除虎患的最主要途径,(118)而从唐玄宗时姚崇捕蝗开始,捕蝗也渐次成为消除蝗灾的主流方式。(119)然而让人讶异的是,在宋代以后的历朝史籍中,“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仍顽强地生存着。“飞蝗出境”模式已见前文,“猛虎渡河”模式如下所见:
    至元十五年,(许维祯)为淮安总管府判官。属县盐城及丁溪场,有二虎为害,维祯默祷于神祠,一虎去,一虎死祠前。境内旱蝗,维祯祷而雨,蝗亦息。(120)
    (谢)子襄治处州,声绩益著。郡有虎患,岁旱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遁去。(121)
    可以看到,在塑造良吏许维祯和谢子襄的形象时,明清史家仍一如既往地使用“猛虎渡河”模式,只不过稍稍增加了祈祷于神的过程。祷神去虎,这在前揭《新唐书》顾少连的例子中已可看到。如学者所论,祈祷神明以消除虎患,在宋代以降颇为常见。(122)当然须得承认,与“飞蝗出境”相比,宋代以降史籍中的“猛虎渡河”模式不免较少,这可能与宋代以后老虎逐渐稀见有关。(123)
    那么,历代史家为何热衷于使用这类超经验、超自然的书写模式来构建、形塑传主的地方良吏形象?特别是在灾异祥瑞思想遭受挑战的宋代以后。我们认为原因有二:第一,灾异祥瑞论虽然屡受质疑,但其中的天人感应思想并未被抛弃。如学者所论,北宋士人反对的只是汉儒“事应说”,他们强调面对灾异时要修省,即正心修德,其理论背景仍是天人感应。而调整后的灾异祥瑞论不仅重新获得生命力,甚至有被加强的倾向,并在宋代以降直到清末的政治文化中长期占有一席之地。(124)宋代以降灾异祥瑞论既存,这就意味着“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的生存土壤仍在,两种模式能在宋代以后史籍中长期存在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二,史家对于典故传统的热衷。古代史传多好拟古,如刘知幾所论:“况史臣注记,其言浩博,若不仰范前哲,何以贻厥后来?”(125)尽管子玄所论仅是古史文献在遣词造句时模拟经史,⑧但史传在具体叙事时使用典故,无疑也是这种拟古、师古的传统之一。关于古代史籍中的典故运用,学者已有不少发覆。霍布理(Peter Olbricht)探讨列传惯例结构,指出标准史传包括几个部分,其中一项就是“与早期传记相应和的一些言语,将传主和古代名士的行为相联系”,而这无疑就是典故的袭用。(126)倪豪士(William H. Nienhauser)解读《旧唐书·李白传》时也指出,《旧唐书》在构建李白的人物形象时,不时以古人为模板。(128)史家既热衷于以典故形塑史传人物,则中古时代盛行的用以构建地方良吏形象的“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模式作为古已有之的模板,自然也就易为史家所青睐,由此两种模式获得持久的生命力,从而得以在宋代以降的史籍中长期留存。
    毫无疑问,像“猛虎渡河”、“飞蝗出境”这样高度类型化程式化、而几乎与史实无关的叙述模式大量为史家所采用,对于中国古代史籍的形成及性质是有很大影响的。崔瑞德曾说,中国古代史传出于说教的目的,往往致力于树立一大群足为法式的人物,缺乏对传主个性的描述。(129)而我们对史书模式的分析与这一观察无疑是吻合的。事实上,不仅“猛虎渡河”和“飞蝗出境”,中国古代史籍中的模式化记载几乎无所不在。构建良吏,还有“驯雉”、“止讼”、“反风灭火”、“合浦还珠”等模式;形塑孝子,也有诸如“居丧毁瘠”、“鸟雀栖庐”、“孝致医僧”、“灭火静风”等模式;甚至一些具体事件,也能找到模式的痕迹。这些模式渗入史籍,叙述人事,使得史传记载呈现出高度的类型化、程式化,而即使有一些个性化描述,也不可避免地被淹没其中。
    另一方面,包括“猛虎渡河”、“飞蝗出境”在内的诸多书写模式,不少系出自虚构。尽管其中不乏由于生态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偶然发生的真实事件,但从其超经验性、超自然性来看,毋宁认为出自虚构的可能性更大。事实上,即便事件曾真实发生,但在史家所构建的特定语境下,地方长吏施行德政感化猛虎渡河或飞蝗出境,这种关联本身就多了不真实性。换言之,在这类模式下,猛虎渡河与飞蝗出境是否真实发生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同层次的史家把它与良吏德政联系并记载下来,由此猛虎渡河与飞蝗出境也就具备了不同于客观现实的修辞性意义。
    无论如何,古史文献中存在着大量可能出自虚构的书写模式,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那么面对夹杂着模式化书写的史传记载,研究者还能探求真实的历史么?毋庸赘言,模式渗入史籍,确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研究者对具体人事的分析,不过,如果注意到某一模式的出现及流衍往往基于特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背景,则模式未尝不是解析这些隐藏在文字背后历史的有力线索,在这个意义上,考察模式无疑也是探求真实历史的过程。要之,如果说模式构建的是一个个“伪历史”,那么从这些“伪历史”中,我们也可以“牵扯”出“真”的历史。
    附识:本文初稿完成后,先后在复旦大学中华文明国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工作坊第二期“建构与生成:汉唐间的历史书写诸层面”及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13年第3期史学沙龙上提交发表,蒙评议人会田大辅及与会诸位先生提供宝贵修改意见。文章撰述及修改过程中,清华大学侯旭东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陈怀宇教授予以宝贵教示,并惠赠欧美相关学术论文。三位匿名审稿人也惠示指导意见。对于以上帮助,谨此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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