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历史与史学的研究对象为过去留下的传统,亦为传统本身之流传。这样就有一系列问题需要探讨。第一,厘清具体传统之事物与一般传承之流传之间的辩证关系,说明它实际是一种由量变而质变的过程,其中兼涵了常与变。其二,从理论角度来论证传承、传统与创新之间的既相反又相成的辩证关系,而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张力恰恰是历史得以进展的动力源泉。其三,说明人类历史一般过程就是传承与创新过程的具体展现。其四,说明作为对于客观历史过程的追述与反思的史学,其本身必须也应当体现历史中的这种传承与创新的进展,而且也永远只能存在于不断的传承与创新之中。 【关 键 词】传承(之流)/传统(之物)/创新(之流)/创新(之物)/历史/史学 【作者简介】刘家和,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传承(或传统)与创新,在直观的层面上是一对相反的概念,因为前者是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旧的,而后者则是现在刚刚创造的、新的。中国有一些历史悠久的成语,如“除旧布新”①、“革故鼎新”②、“推陈出新”③等,所说都是新陈二者之间的对待(横向的)与代谢(纵向的)现象。新的代替旧的而产生,新的又转化为旧的而被更新的所代替,这种不断反复出现的现象,也正是人们直接感知到的历史。不过,在历史的直观层面的背后,还有须加反思的问题,即旧的是如何过去,而新的又如何来临的?新与旧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这涉及历史演化的本质,即新与旧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及二者如何互相转化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就是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问题。 历史是断裂的?还是连续的?还是断裂中连续而且连续正是在不断的断裂中实现的? 一、说传承(tradition)与传统(traditions) 传承(或说传统)在英文中的对应词为tradition④。既然在英文中是同一个词,为什么中文却要分别译为“传承”和“传统”呢?因为,在英文中,有许多名词分为不可数(无复数形式)与可数(有复数形式)两类,二者在词义上是有差别的。即以tradition为例,如果作为不可数之名词(不取复数形式),那么它即作为表示一般概念的抽象名词,即表示传承过程本身,或传承之流。在以英文解释英文的词典里,一般都解释为handing down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ition of...或the passing down of...来表示。而traditions则指世代流传的具体风俗、习惯、信仰、思想、制度等。这种区分在习常用英文的人群中是一种自然的习惯,无特殊需加以辨析。而且,在学者中,也有人借助这一区分来阐明自己的独到见解的。例如美国现代著名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 1911年生)于1981年在芝加哥出版的《论传统》一书的导论中,即曾说“人们对所接受的传统进行解释,因此,这些符号和形象在延传过程中就起了变化;同样,它们在被人们接受之后也会改变其原貌。这种传统的延传变体链也被称为传统如‘柏拉图传统’或‘康德传统’。”①傅铿、吕乐二君在译序里也以为希尔斯将“世代相传的事物之变体链”也作为tradition一词之内涵是很有意义的②。在《论传统》一书中,更多的内容是从社会学的角度讨论各种具体的传统的,它们就会是可数名词的形式了。 在汉文中,早有“传统”一词,不过原来的意思是指帝王之位的传承③,“传承”二字作为动词或动名词也早已出现,所指涉及的是行为过程或一般性。因此,愚意以为不如以“传承”对译tradition之不可数形式,而以“传统”对译其可数形式为好。 不论中文之“传承”或西文中的tradition,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传给”,既然是传给,就不能没有传者、给者,也不能没有承者、受者。传承恰好包括了传和承两个方面。而传和承的互相转化的过程,也就是传承之流形成的过程。正是不断的传和承,才形成一条不断之流,不断的文化之流。 这样的不断之流,因其不断,所以为常;同时因其为流,所以为变④。 因此,传承是不断变化之常,或常即寓于不断之变。这里不妨用几句韵语做一个简要的概括:“传承为流,兼常与变;变何以生?其理在兼。兼必有两,两仪并见。刚柔相推,阴阳相间,相反相成,于焉生变。” 当然,在西方哲学传统中,我们也可以见到近似的见解。具体如希尔斯早在1971年发表的《论传统》一文的开场白中就说过这样的一些话:“一切现存之物皆有一个过去。”“常与变即统摄于过去之中。”“常之机理并非绝然有异与变之机理。”等⑤。可见中西学术思想传统中确有异曲同工之处。 以上讨论作为过程之传承,这里再谈作为具体事物的传承。在英文里,traditions作为表示具体概念的可数名词,就是tradition的具体的事物化(reification),也就是在不同历史阶段中形成的各类具体的事与物,即愚意所译之“传统”。例如,一个具体时代的具体观念、具体习俗、具体的宗教信仰、具体的机构、制度、种种具体形制的器物、服饰以及具体的传说等等。凡是具体之事之物,又皆有其两个方面的特点:一则,有其自身存在的相对稳定性,保持其自身某种本质特点相对不变;二则,其自身又在不断的量变中,而表现为其发展的各个阶段⑥。这些在传承之流中存在的具体事物(即传统),都是有其起点与终点的。例如,清代中国人之剃头垂辫,其源起于满族在关外之原有习俗,其终至辛亥革命后即戛然而止。从辫发有无来看,这里发生了质变,出现了断裂;不过,断辫发而人仍有头发、有发式,而新发式的代起,正说明发式传承之流的延续。这种延续的过程实际就是一次否定(negation)或扬弃(aufheben)。 作为具体的传承之物的传统,其所以能够被否定或扬弃的根据,就在于其内部就包含的固有矛盾:面向过去而有承,为承者,面向未来而有传,为传者。具体的传承之物的这种两面性作为一种矛盾,决定了它自身的过渡性,而过渡性必然地存在于运动变化之中。当然,如果只是从tradition或传承的词义本身所具有的两个方面来说明其内在的矛盾,那还不能使问题的探讨达到其应有的深度。因为,这还只是从纵向的时间角度作出的考察。而且,传者与承者在具体交会之际又必须是同时的存在,例如,尽管教师闻道在先而学生闻道在后,可是在具体的教学传承中,师生又是同时并在的。师生之间的教学相长,也就是一种现实的同时并在。不能把传与承只看作一种简单机械的转手运动,就好像接力赛跑中运动员传接力棒一样。实际上,即使是传接力棒,在交接棒的瞬间,传棒者与承棒者也存在一种同时的相互作用。所以,每一次的传与每一次的承都是一次否定或扬弃。没有毫无损益的传,也没有毫无损益的承。孔子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又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这就说明,孔子清楚地知道,三代之礼的传承,有因循,也有损益。因循与损益,就是扬弃,就是有否定的肯定,又是有肯定的否定。如果考古学家来分析商周礼器,那么他们肯定可以说明每一件的来龙与去脉,也就是说明它们为因循与损益并在的传承之物。其实,我们从每一件具体的传承之物看到的都是一种具体的存在,一种其本身具有过渡性的历史的存在。这里也不妨用几句韵语做一个简要的概括:“三代因循,曰损曰益;损益为两,自成对立;阴阳相推,刚柔相激;变化因生,穷通相绎;大化乃形,变常为一。” 传承之物或传统,自其内部关系而言,为横向的,即各种、各层以及各种层之间的复杂关系皆为共时并存的,又皆为历时中瞬间同在的。 现在再来探讨传承之流与传承之物(tradition and traditions)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庄子·天运》中一段子贡与老子的对话及郭象注来作说明。 子贡曰:“夫三王五帝之治天下不同,其系声名一也。而先生独以为非圣人,如何哉?”老聃曰:“小子少进,子何以谓不同?”对曰:“尧授舜,舜授禹;禹用力,而汤用兵,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武王逆纣而不肯顺。故曰不同。”老聃曰:“小子少进,余语汝三皇五帝之治天下。黄帝之治天下,使民心一;民有其亲死不哭,而民不非也。尧之治天下,使民心亲;民有为其亲杀其杀,而民不非也;舜之治天下,使民心竞;民孕妇,十月生子,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谁,则人始有夭矣;禹之治天下,使民心变;人有心而兵有顺,杀盗非杀。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是以天下大骇,儒墨皆起。” 郭象注云:“不能大齐万物,而人人自别,斯人自为种也。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其弊至于斯者,非禹也。故曰天下耳。言圣知之迹非乱天下,而天下必有斯乱”。(11) 儒家盛称三代圣王即三王,而道家非毁之。子贡要向老聃争辩的是,三王虽然与五帝之治不同,但是皆为人所称道的圣人,所以不解老聃为何非毁三王。老聃问其间有何不同,子贡就其间政权转移方式的差异一一作了回答。老聃则首先列述黄帝以下的三皇五帝以至于禹的治天下的结果之异,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人心的变化不同,然后又说明人心的变化并非只发生于禹治天下之时,而是自黄帝以来“治天下”的共同结果。既然有治(治者)与被治(被治者),那就不可避免有二者共时的对待或对立。这种对待或对立不断推演下去,结果就自然是“人自为种”,也就是由一切人之间的对待与对立而“人自为种”,这就是天下之人的自我意识或非社会性意识的成长,正好转变为社会或社会意识的对立面,从而导致“天下大骇”。老聃看出了这一矛盾现象,但又完全否认人类的理智能力,所以主张人回归自然的混沌状态,从根本上消除对立的种子。郭象注对此段原文的解释很好,尤其“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一语,更是画龙点睛之警句。按照儒家经典,尧舜与禹以下的情况是有很大的变化的,禹作为承者受舜之禅让,而作为传者却传位于子,由此而用力用兵,世风大变。可是如果仔细推敲,禹的这种“当今之变”又并非孤立的、突然的事变,它是百代之流(自黄帝以来的“治”与“被治”的分化)的结果;而且,不仅禹如此,尧、舜、汤、武的“当今之变”,也是百代之流的结果。换一个角度来看,百代之流又是什么?它无非是“当今之变”的不断延续。在这里,“百代之流”就是传承之流(tradition),“当今之变”就是传承之物(traditions)。积迄今一切的“当今之变”而成“百代之流”的常,而“百代之流”的常中充满了不断的“当今之变”,也就是说,赖变之不断而流成常,因流之常在而变不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