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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安大明宫建筑丛考(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 杜文玉 参加讨论

    三、舍人院
    舍人院即中书舍人院的省称,唐朝在西内太极宫与东内大明宫中皆置有舍人院,其中大明宫中的舍人院方位,《长安志》《雍录》《类编长安志》以及《阁本大明宫图》皆无记载,只能从传统文献中寻找其相关情况了。
    据《旧唐书》卷一一九《常衮传》载:
    无几,杨绾卒,衮独当政。故事,每日出内厨食以赐宰相,馔可食十数人,衮特请罢之,迄今便为故事。又将故让堂厨,同列以为不可而止。议者以为厚禄重赐,所以优贤崇国政也,不能,当辞位,不宜辞禄食。政事堂有后门,盖宰相时到中书舍人院,咨访政事,以自广也,衮又塞绝其门,以示尊大,不相往来。
    常衮任首相是在德宗建中年间,这一时期政事堂早已搬到了中书省内,而中书省位于月华门以西。这一段记载没有具体的时间,另据《唐会要》卷五三《杂录》载:
    (建中)四年,常衮为中书侍郎平章事。政事堂旧有后门,盖宰相过中书舍人院,咨访政事。衮欲自尊大,乃塞其门,以绝往来。
    唐代的廨署之门通常都是南向,即以南面为正门,但是大明宫中的机构却不完全是这样,因此这里所谓政事堂后门,还是需要有明确的记载以证实之。另据《新唐书》卷一五○《常衮传》载:
    政事堂北门,异时宰相过舍人院咨逮政事,至衮乃塞之,以示尊大。
    综上所述,可知舍人院设在中书省内,位于政事堂的北面。元和年间,白居易曾任中书舍人,写了《西省北院新作小亭》《种竹开窗》《东通骑省》《与李常侍隔窗小饮》等诗歌作品,记述了其在舍人院的生活情景。徐松曰:“盖中书省中之舍人院东接右骑省直舍,南面有户,而北无之,乐天故于省北创亭以通骑省牖也。”(25)徐松的这段话实际上是抄自程大昌《雍录》卷八《唐两省》条,由于徐松的话比程大昌的话更加明确,故引之。文中所谓“右骑省直舍”,是指右散骑常侍在中书省的办公之处,这就说明舍人院的东面为“骑省直舍”,即散骑常侍院。这样就使今人得以知悉唐中书省的内部结构情况,即政事堂北有舍人院与右散骑常侍院,其中舍人院在西,右散骑常侍院在东。
    中书舍人与右散骑常侍均为中书省的重要职官,前者置6员,正五品上,后者置2员,从三品。唐朝在门下省与中书省各置有散骑常侍2员,前者在官名前加“左”字,后者加“右”字,以相区别,就品阶而言,他们在本省是仅次于其长官的官员,职能是侍从皇帝,规谏讽喻,顾问应对。由于其品阶崇高,地位尊贵,故在各自的省内置有直院以为办公直宿之处。
    其实在中书省最重要的职官应是中书舍人,关于职能情况史书记载较详,下面将《旧唐书》记载的其职能情况,录之如下:
    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制敕既行,有误则奏而正之。凡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而奏之。国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僚表贺,亦如之。凡册命大臣于朝,则使持节读册命之。凡将帅有功及有大宾客,皆使劳问之。凡察天下冤滞,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几百司奏议,文武考课,皆预裁焉。(26)
    可见中书舍人权任之重,在如此之多的职能中最重要的有两项,即起草诏敕与五花判事。正因为中书舍人具有五花判事的职能,为宰相们决策提供参考,所以宰相经常要到舍人院向其“咨访政事”。常衮杜塞政堂事北门的行为,不仅是其个人自大之故,实际上反映的是唐后期“五花判事”制度遭到破坏的事实。故唐穆宗在元和十五年(820年)即位时云:“中书舍人职事,准故事,合分押六司,以佐宰臣等判案。沿革日久,顿复稍难,宜渐令修举,有须慎重者,便令参议。知关机密者,即且依旧。”由于穆宗对此事的态度不甚坚决,故当时并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于是在会昌四年(944年),宰相李德裕又再次奏请“复中书舍人故事”,即恢复了五花判事的制度。(27)估计在这种情况下,常衮所塞之政事堂北门应当重新打通了。
    据宋人记载:“唐制,节度使除仆射、尚书、侍郎,谓之纳节,皆不降麻,止舍人院出制。”(28)所谓“纳节”,即交出节钺;这里所谓“降麻”,特指使用白麻纸书写制书,不降麻即不用白麻纸书写制书。胡三省曰:
    唐故事,中书用黄、白二麻为纶命轻重之辩。其后翰林学士专掌内命,中书用黄麻,其白皆在翰林院。……宋白曰:唐故事,白麻皆内庭代言,命辅臣、除节将、恤灾患、讨不庭则用之;宰臣于正衙受付。若命相之书,则通事舍人承旨,皆宣赞讫,始下有司。翰林志:凡赦书、德音、立后、建储、行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日,并使白麻纸,不使印。(29)由于舍人院起草的制书均用黄麻纸,而白麻之制则由翰林学士院所掌,故“止舍人院出制”一句,言下之意就是以上这些官员的除授只能出自舍人院,即用黄麻纸书写制书了。可见在唐代白麻远比黄麻更为重要,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使印”呢?这是因为皇帝的印玺掌握在门下省手中,舍人院起草的制书经门下省审议通过后,则加盖皇帝印玺,而学士院起草的白麻无须经门下省审议,所以“不使印”。由于重要的制书不盖印,类似于墨敕,有些不伦不类,于是在唐后期专门铸造了“书诏印”,由学士院掌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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