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长编所提供之版本信息及其价值 我们知道,除《永乐大典》本外,《总目》只记录底本所献者、所藏者为谁,或径书通行本,而不著录此书之版本形式。长编对于版本信息,如版本形式、行款、底本格式等多有记载,这些记载皆利于我们考订《四库》底本。 翁方纲对于特殊版本,如抄本、写本、善本等,在长编中多有明确记录。如《周易古占法》、《南轩易说》长编注为抄本,《了斋易说》、《易辨》长编注为“澹生堂抄本”⑧,《诗经六帖重订》更是详细记载曰:“抄本,红格,板心书名之际作七字曰‘羹牆之间见艾吕’。”[1]55 这些对底本版本形式之记载,对于《四库》底本之确认具有重要意义。如《总目》记载所收《易辨》底本为郑大节家藏本,《浙江采集遗书总录》记录为:“二老阁写本。”[10]13《四库存目标注》亦只著录浙江所进之二老阁本信息。通过比读《提要稿》与《总目》之《易辨》提要可知,二者文字虽有差异,然明显可得出《总目》此条自《提要稿》改编而来,即翁方纲所校读之《易辨》即为《总目》之底本。而翁氏所校办之《易辨》明确记载为“澹生堂抄本”。是以我们可以知道,《易辨》底本当为二老阁所藏之澹生堂抄本。《浙江采集遗书总录》所注并不确切,不能确切提供《易辨》底本之信息。若无《提要稿》长编之记录,此底本信息终将难以确知。 长编对于所校书籍格式亦有所记载。由于《四库》底本多不可考,或已亡佚,这些记载就对我们了解《四库》底本之格式、考证《四库》本对底本之篡改有了重要的价值。如《洪范正论》条长编记载:“凡引《正义》及《书传》,皆较经低一格。其引诸儒之说及己说,皆低三格。”[1]52今《四库》本《洪范正论》⑨则是引《正义》及《书传》,皆较经低一格,而引诸儒之说及己说则较经低二格。可见《四库》本未遵守底本格式,擅自改作。 六、长编所载目次对书籍内容考订之价值 《提要稿》长编中常会抄录书籍之目录,翁方纲辑录目录盖出于对书籍之考证。如《易序丛书》条长编详细记载了此书的目录:“《易序丛书目录》。开封赵汝楳。卷之一 易雅;卷之二 筮宗;卷之三 八阵通说;卷之四 通记衍义;卷之五 通记拾遗;卷之六 如意成图略;卷之七 如意城画地;卷之八 六日七分论;卷之九 辩方图;卷之十 纳甲辨。”[1]19-20下文更对每卷内容作了较为细致的介绍。通过《易序丛书》提要稿可知,翁氏此条意在辨证此书非《易序丛书》原本,其中夹杂非此书者甚多,故将各卷目次及主要内容详细列出,以便于考证。通过比读本书篇目及各卷主要内容更可证明翁氏所言非虚。翁氏在长编中记录篇目的目的多与此同,即为了考证书籍之内容。 同时,因为《四库》馆臣校办之书颇有亡佚者,长编对书籍目次、各卷内容的记录颇有助于我们了解此稀见、亡佚典籍之内容、主旨。如《大易法象通赞》一书底本为写本[10]7,《四库存目标注》惟记录《总目》、《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之版本信息,对现存此书之收藏单位、书籍内容概无所涉及[12]6。此书或已亡佚。长编对此书的序跋、目次有详细记载[1]22-23,对我们了解此书之内容、主旨具有重要意义。文繁不录。 《提要稿》中涉及之抄本、写本甚多,除已亡佚者外,长编所录目次对于校正现存版本文字之正误、内容之完阙皆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