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校办图书之意见及理由 翁方纲亦于长编中提出对校读书籍之处理意见,并提出其理由。因为长编是翁氏为撰写提要所辑录的资料,其中所具按语、判断不似《提要稿》、《总目》需作冠冕堂皇之语,是以更能见翁氏自己真实的想法。而这些想法往往能更直接地说明此书的价值和之所以需要抄录、存目或无需存目的原因。 如《黄钟通韵》条《提要稿》对于其价值只说“未知果能逐一符合否”[1]110,《总目》更是只以国书的正统观来判断此书价值,有失偏颇。长编中小字径书“时人之作,未究古韵,可以无抄”,直截了当,言简意赅,而此书所以只需存目之原因已了然可见。 本文分七个方面对《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长编的价值进行了研究,长编是《提要稿》撰写的基础,通过阅读《提要稿》可以略窥其编撰之依据、过程,对我们研究《四库全书总目》编撰、《四库全书》底本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若深入、全面研究《提要稿》长编,必将大有收获,且能推动《提要稿》、《四库全书总目》乃至《四库全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注释: ①笔者所谓“长编”包括眉注、旁注在内。学者一般将“长编”称为札记,如乐怡、刘仲华,然笔者以为,这些内容是为编写提要而辑录之材料,称之为长编更为合适。吴格先生在《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凡例》中说:“《提要稿》正文以外,行间眉端,多存朱墨笔之眉批及小注,批注或出于翁氏,或出他人,不尽可辨识,兹不区分字体,加括号录于相关内容后,并注明‘眉注’、‘旁注’。”从内容可知,这些眉注、旁注即使出于他人之手,亦当是与翁氏同校书籍之纂修官,非后人所加。笔者此文所讨论之问题只涉及长编之价值,至于其为翁氏所撰抑其他纂修官所加,关涉不多,故不加区分,径作探讨之资。 ②乐怡此处所说不确。案翁氏所纂的经部191则提要稿中(为免分歧,整理本从嘉业堂本中辑录者不算在内),没有长编的102则,占53.4%,乐氏所谓“每篇提要之前,几乎……都有札记”之说不可信从。 ③笔者所言《四库全书》即《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④笔者以为翁氏辑录藏书印鉴的原因更多的是为了考证版本流传,但并没有史料可以证明此点,阙疑。 ⑤此藏书家据杨廷福编《明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清人室名别称字号索引(增补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3月)、《中国藏书家印鉴》(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11月)考订。 ⑥案:《绣古亭熏习录》所录五书中有三种题名与《提要稿》略有不同,《南轩易说》作《南轩先生张侍讲易说》,《周易图说》作《钱氏周易图说》,《周易古今文全书》作《周易古今文大全》,然比对跋文,可知为同一本。而《周易折衷》一书,当即为《提要稿》所著录之《周易传义折衷》,则目录有而正文无。此本《绣古亭熏习录》为残本,阙失颇多,《周易折衷》题跋正在阙失之列。 ⑦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三八二册《东都事略》卷一百《列传八十三·陈瓘》作“卒年六十五”,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⑧《了斋易说》原稿作“淡生堂抄本”,详见《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整理本)第2页,《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影印本)第九册,第737页。 ⑨详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六十八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⑩详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十五册《大易粹言》,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21、724~725、737、74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