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殿试试策制度的确立 宋代科举按种类划分,分为常科、制科、词科、武举等,其中常科最为重要,应试人数和取士人数最多。制科则是皇帝临时下诏选拔特殊人才的科目,虽然整个宋代制科考试入等的不过40人,但其中不乏著名的人物。 常科科目主要是进士、诸科、明经,层级则是发解试、省试、殿试三级。制科科目几经变化,层级则包括阁试、殿试两级,可见无论在常科还是制科中,殿试都是最高层级的考试。因为由皇帝亲自主持,在殿廷举行,殿试又称为“御试”、“亲试”或“廷试”。关于宋代常科与制科的殿试制度,学术界已作了较为充分的研究,(12)这里仅略述殿试中以策取士制度的确立过程,作为进一步讨论的背景。 宋代常科殿试始于太祖开宝六年(973)。《宋会要·选举》云: 太祖开宝六年三月十九日,帝御讲武殿,覆试新及第进士宋准,并下第进士徐士廉、终场下第诸科等,内出《未明求衣赋》、《悬爵待士诗》题,召殿中侍御史李莹、右司员外郎侯陟、国子监丞郝益为考官。得进士宋准已下二十六人,诸科五经已下一百一人,乃诏曰:“国家悬科取士,校艺求人,有司虽务于搜罗,积岁不无其漏落。所以亲临考试,精辨否臧,或悯其年深,或允其才进,俾咸登于上第,谅克叶于至公。其进士宋准等百二十七人,并赐及第、出身。”(13) 这段记载中明确了首次殿试的时间、地点、参加对象和考试题目。有一点值得探究,为什么除了省试及第的进士之外,还要安排下第进士和下第诸科考生参加呢?假如考试结果是让下第者再及第,岂不是大大削弱了省试的权威性?对此,太祖诏令给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有司虽务于搜罗,积岁不无其漏落。所以亲临考试,精辨否臧,或悯其年深,或允其才进,俾咸登于上第,谅克叶于至公。”这是在明白无误地宣示,皇帝享有取士的决定权,他可以对省试结果翻盘,“漏落”的人才由此重新获得机会,经过皇帝亲自“精辨否臧”,最终仍有可能被“赐及第、出身”。 其实,太祖诏令中的话都有针对性,因为接下来的记载表明,之前省试中及第的进士武济川、诸科中三《传》举人刘浚在向皇帝谢恩时有失水准,“人质蕞陋及占对失次”,而济川又恰恰是主考官李昉的同乡,于是落第进士徐士廉等人击鼓上告,认为主考官不公,“取舍非当”,才有了这首次殿试。所以说“御试举人,自兹始也”。(14)殿试在宋代的创制看似由这一偶然事件引发,实际上却有着深刻的原因。宫崎市定将之与君权的扩张与家世特权的消失联系起来,认为天子将科举制度置于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由他亲任考官,使过去考官与考生之间容易出现的门生弟子的私人关系,以及由此发展出朋党之争的危险减轻。同时进士“和天子的私人关系同样平等的想法”、“官吏不经宰相的仲介而直接和天子接触的意识”因之产生。(15)虽然宋代朋党之争依然十分严重,但就皇帝的主观愿望而言,宫崎所言还是可以成立的。 进士殿试诗、赋各一题的做法,在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发生变化,当年进士殿试加论一首,试题为《不阵而成功赋》、《二仪合德诗》、《登讲武台观习战论》。(16)马端临总结说:“进士加论一首,自是以三题为准。”(17)神宗熙宁三年(1070),试题又有了变化。《宋会要》记载: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八日,上御集英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内出制策曰:“朕德不类,托于士民之上……其详著之,朕将亲览焉。”旧制:殿试进士以诗、赋、论,特奏名进士一论。至是,进士就席,有司又犹给《礼部韵》,及试题出,乃策问也。上顾执政曰:“对策亦何足以实尽人材?然愈于以诗赋取人耳。”……翌日,试特奏名进士,内出制策曰:“子大夫问学日久……各以所闻,详著于篇。”同日,试特奏名明经、诸科大义十道。(18) 从这一段文字看,当时进士殿试试策的决定,作得相当突然,事先根本未和礼部通气,以至于有司还在分发考诗赋所用韵书。皇帝在殿试以策取士这一点上,发挥了绝对的决定权,理由就是试策优于试诗赋。神宗并没有解释其中的原因,但其实殿试试策与同知贡举吕公著的密奏有关。《三朝名臣言行录》引《家传》云: 公(吕公著)同知贡举,在贡院密上奏曰:“天子临轩策士,而用诗赋,非举贤求治之意,且近世有司考较,已专用策论,今来廷试,欲乞出自宸衷,唯以诏策咨访治道。”是岁上临轩,遂以策试进士。(19) 吕氏是从“举贤求治”、“咨访治道”的政治实用角度出发,建议殿试以策取士的,显然最后为神宗所采纳,于是有了殿试试策的制度。从此以后,进士殿试试策的方式正式奠定,非但持续整个宋朝,而且也被元、明、清三代的朝廷所采用。常科中的诸科、明经、武举也有殿试,诸科、明经只对墨义或大义并不试策,而且熙宁贡举改革中此二科皆罢废,武举虽也试策,但其殿试策问只有极少留存下来。 宋代的制科殿试制度,承唐代而来。唐代制科名目繁多,从高宗永淳二年(683)开始,唐代制科一般试策三道,从玄宗开元九年(721)起由皇帝亲试,但当年仅试策二道,是临时措施。(20)宋代制科科目经历了许多变化,由太祖时的所谓“乾德三科”变为真宗时的“景德六科”,再增为仁宗时的“天圣九科”。在熙宁贡举改革中,制科被罢废。哲宗“元祐更化”时,仅恢复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哲宗亲政后又被罢废,南宋时期亦仅设此一科,且入等者寥寥。宋代制科殿试要求“试策一道,以三千字以上,取文理俱优,当日成者为入等”(21),这也是制科殿试的唯一项目。 综上所述,宋代进士殿试经历了由试诗赋到专试策的转变,试策制度奠立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制科殿试则一开始就试策,继承了唐代的做法。殿试试策可以说发扬了古代由皇帝亲自“策士”的传统,而皇帝关于时政等的种种想法,对于士人的期望和要求,都凝聚于短短的一道策问之中。 殿试策问由谁撰写?名义上是皇帝本人,实际则多为试官代拟。在殿试举行之前三日,“宣押知制诰、详定、考试等官赴学士院锁院,命御策题”(22),制科殿试的策问,“多由两制拟呈皇帝择选,亦常命宰相代撰”(23)。《宋会要》记大中祥符八年(1015)殿试下有注云:“初,帝之试贡士也,前一日悉取三京、天下州郡发解题目及科目义题一一阅视,虑于重出也。”当时试题虽然还不是策问,但足以证明题目需皇帝本人一一过目。总之,进士和制科殿试题虽由官员代拟,但最后要得到皇帝认可,代表皇帝的立场与态度。 宋代殿试策问的重要性是以宋代殿试制度的确立为基础的,假如没有这一制度保证,殿试策问对于宋代皇帝、应试士人以及今天的研究者的意义恐怕要大打折扣,它也不会呈现出与发解试、省试以及其他场合策问的不同特点。所以,制度确立过程的梳理成为我们接下来进一步讨论的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