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民实边,设四郡,据两关,把郡、县、乡、里的行政管理体制覆盖到新开地区 元狩二年(前121年)霍去病三出河西,匈奴浑邪王、休屠王的10万人马归服汉朝。该封王的封王,该封侯的封侯,一般的老百姓也作了适当安排。但河西走廊将近33万平方千米的空地,只有10万人是不够的。所以朝廷陆续对河西采取了以前汉景帝时就曾根据晁错的意见在北部边疆实行过的移民实边,输粟塞下的政策。 第一次大规模移民70余万口,是在霍去病出征河西的第二年(即前120年),因为山东(太行山以东)发了大水,要解决受灾饥民的问题。 其明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1]。 此次移民的目的地主要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宁夏南部和甘肃庆阳、平凉一带。河西作为新开地区,本来是想召回乌孙东居故地的。既然未能如期召回,这次移民,就为河西走廊以后的多次移民准备了范式。 第二次移民在元狩四年(前119年),史书上如此记载: 汉兴至于孝武,事征四夷,广威德,而张骞始开西域之迹。其后骠骑将军击破匈奴右地,降浑邪、休屠王,遂空其地,始筑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2]。 这一段记载很不清楚,移民多少,移至何地,都不得而知。但有两点很清楚,一是开始设置郡县,二是“稍发徙民充实之”,意在不间断地进行,不是一次的记载。而且设郡和移民是相辅相成,同时进行的。 第三次移民是元狩五年(前118年),从时间上看,连续三年,不间断的移民从未停过。 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3]。 把全国各地的治安不良分子流放到边地,让他们生活在艰苦环境中以为惩罚。河西地区尤其是敦煌一带,历来是汉帝国流放罪犯和不良人员的重点地区。有学者研究,天汉二年(前99年)李陵率步卒五千出居延时,军中有“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就可能是此次从内地流放至河西的人员[4]。另据《汉书·地理志》:“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武帝时攘之,初置四郡,以通西域,鬲绝南羌、匈奴。其民或以关东下贫,或以报怨过当,或以誖逆亡道,家属徙焉。”[5]这都说明,在迁来河西的人口中,罪徒及其家属占了重要部分。他们在人群中的比重甚至影响了河西地区数百年社会风尚。 第四次移民是在元鼎六年(前111年)。张骞第二次出使乌孙招引其东返故地的目的未能实现,汉帝国又一次对河西进行了大规模移民: 遣浮沮将军公孙贺出九原,匈河将军赵破奴出令居,皆二千余里,不见虏而还。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徙民以实之[6]。 据推测,此次移民的规模当在10万以上[7],基本上奠定了河西地区赖以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西汉末年,按官方的人口统计,河西四郡有户71270户,有口280211人。当不包括驻守边防的军人。这些长期生活在边地的百姓为社会繁荣发展及丝路畅通奠定了基础。 关于河西四郡的设置时间,由于《史记》和《汉书》对各郡设置年代记载不一,引发后世学者的长久讨论。大致说来,最先设置了酒泉、张掖二郡,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又分割张掖郡东部和金城郡西部增设了武威郡,最后分酒泉郡西部设了敦煌郡①。但这只是行政区划的变化,并不影响自酒泉、张掖二郡设置以来对河西地区的有效管理。 敦煌郡有县六:敦煌、龙勒、效谷、冥安、广至、渊泉②。酒泉郡有县九:禄福、表是、乐涫、天③、玉门、会水、沙头、绥弥④、乾齐。张掖郡西汉有县十,东汉献帝时改居延为西郡,割显美属武威郡:觻得、昭武、删丹、氐池、屋兰、日勒、骊靬、番和、居延、显美。武威郡西汉有县十:姑臧、张掖、武威、休屠、揟次、鸾鸟、扑、媪围、苍松、宣威。东汉时割张掖郡显美县、安定郡祖厉、鹯阴二县来属,有县十三。 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每县有乡3-5个。大都以东乡、西乡、南乡、北乡、都乡来命名,也有个别以其他名字命名的。如敦煌县就有都乡,有北乡。而效谷县有安乐乡,有鱼离乡等等。每乡设有秩、啬夫、乡佐来管理行政事务,有游徼专司治安防盗,三老、孝弟、力田等表率社会、导民风化。 乡以下有里,里有里正或里魁,直接管理老百姓日常生活和社会治安。每县有里40-50个,每里管理50户左右⑤。 总之,汉帝国在新开的河西走廊建立了一套完整、严密、高效、畅通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丝路交通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除了在河西走廊“设四郡,据两关”以外,对两关以西,帕米尔以东的天山南北地区,则采取了另外一种不同的政策。主要是在轮台、渠犂置使者校尉率戍卒数百人屯田积谷,以保证来往使者的安全和粮食供应。到后来条件成熟时,设置西域都护代表中央总领西域。西域当时36国(后分为55国),他们对汉帝国的向背违依主要以汉朝与匈奴势力的消长为转移。随着汉帝国对匈奴的节节胜利,西域各国陆续归服了汉朝。而汉朝对西域的政策,主要是靠西域都护团结、吸引和帮助各小国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政治管理、军事体制甚至国王和各级官吏一仍其旧,只要得到朝廷的承认,封拜授受即可。对一些有影响的大国,比如乌孙,汉朝采取和亲政策,远嫁公主以结甥舅之好,使其由邻国变为盟国,再由盟国变为属国。对一些继续勾结匈奴,掠杀汉使,与汉帝国为敌者,辅之以军事打击手段。“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比如远征大宛,比如在康居的地界上消灭北匈奴郅支单于。通过这些政策的推行,到西汉末年,“最凡国五十。自译长、城长、君、监、吏、大禄、百长、千长、都尉、且渠、当户、将、相至侯、王,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而康居、大月氏、安息、罽宾、乌弋之属,皆以绝远不在数中”。他们腰挂汉印,行使的权力自然是朝廷的意志。这不仅说明天山南北的辽阔地区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与中原王朝结为一体,而且为当时丝绸之路的畅通提供了重要保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