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人的精神:理势之争 对于19世纪中期以来的中国人来说,中西之争本质上是理势之争。曾国藩曾以“理势并审,体用兼备”为不得不然。势讲的是强弱和厉害;理讲的是善恶和是非。西人挟工业革命之后节节扩张的那个世界历史过程东来,以民族战争的重锤打破了中国人用藩篱围起来的国界,从一开始就显示了势的凌厉。此后的中西交冲,据有理的中国人遂成了为势所抑的一方。然而为势所抑是屈于力的结果,这个过程不会消泯善恶是非之界。 所以,自19世纪中期至19世纪后期,中国人一面常常要徊惶于理势之间,一面又身在劣境之中而始终苦苦地以理抗势。理的源头在儒学,因此以理抗势所反照的正是二千年儒学的长久侵润和涵育。但在新一代士人走向变法之日,与变法相呼应的天演进化之说正力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和“优胜劣败”。这是一种简约化了的进化论,在当日却被称作天演之公理,而其文义所照,则非常明白地彰显了天演的本义正是一种势。“物竞天择”和“优胜劣汰”,度量的准则都是强弱和厉害,其中既没有是非之分,也没有善恶之分。因此,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前期,在天演之公理所到的地方,便不能不是理与势在人心中的此消彼长。由此走到极端,遂有梁启超所说的“适焉者,虽劣亦优,不适焉者,虽有亦劣也。故吾辈论事,毋惟优是求,而惟适是求”的价值寂灭。与之相因果的,便是守护善恶和是非的儒学在强弱与厉害面前的相形见绌和层层淡褪。比之船坚炮利,这是一种更深的冲击。 天演进化直接影响当日的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全在于强弱厉害既为公理,则已被中西交冲的“物竞天择”证明为“胜者”、“强者”、“适者”和“优者”的西方人以及他们所拥有的种种物事,便在“公理”和“公例”的映照之下成为普世法则之所在和人心倾慕之所归。与之俱来的,是初生于甲午中日战争失败之后的那种以“全变”中国和“速变”中国来回应冲击的主张和愿想,引此以为学理而一时盛涨,越来越急迫地演变为以整体的西方比照整体的中国,以及用整体的西方来重造整体的中国。 由此发为言论,便是“欲一洗数千年之昏暗,而为民族历史生未有之光荣,于世界历史占最优之地位,亦在我国民考求他国文明所自来,而发其羡慕之心,嫉妒之心,以与争荣于二十世纪文明史而已”。其立论的逻辑,是中国的出路不在中国自身而在“他国”已经走过的路道之中。更直白一点的,则直言“事至此日,欲中国之必不亡”则须“一革从前,唯泰西者是效”。这种论说整体地弘扬西方,而与这种论说相对应的另一面,则是中国人的历史,中国人的文化和中国人的社会从一开始便已经被置于否定的一方,整体地成了被批判者和被改造者。时人描述其间的理路,说是“詟乎泰西诸国之政之法之艺之学,则以为非中国所有,而貌而袭之,袭之而仍不足以敌之也,则还质诸吾国,何以无学,吾学何以不国?”就理论理,以“非中国所有”而追咎“吾学”,实际上是以50多年追咎两千多年,其单面和独断是非常明显的。而当日由此步步推演,则不能不走到诟詈圣贤和儒学,尤激烈者且已倡“用刮骨破疽之木”实行“孔丘之革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