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泛而言,对诸子之学的思想旨趣以及内在关切的问题,可以借用后来司马迁说过的两句话来概括,即:“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诸子之学的具体内容当然复杂而多样,但从最广的层面看,则各家都在不同意义上涉及以上两个方面。所谓“究天人之际”,包括对人和自然、人与超越的对象或超验存在之间关系的理解。诸子从不同角度涉及这一类问题:事实上,天人之辩,便构成了先秦诸子论争的基本问题之一。儒家之主张仁道原则以及天命观念、墨家之重兼爱和天志、道家之强调“道法自然”和“无以人灭天”,等等,都从不同方面展现了对天人之际的理解。这里既有价值观上注重自然原则与突出人道原则的分野,也有形上层面对“天”的不同规定。 “通古今之变”中的“古今”不仅仅是个时间概念,其中也包含着具体的历史、文化、政治内涵。从一定意义上说,前述“诸子出于王官”的看法也关乎这一方面的问题:“王官”包含政治、文化的历史内容,认为诸子之学与“王官”具有相关性,也表明诸子之学涉及广义的政治、文化内容。先秦时期与天人之辩相关的另一重要论题,是礼法之争,礼法问题在实质的内容方面关乎政治主张、治国原则:究竟“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还是“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礼法之争同时与王霸之辩相涉:应当实行仁政、王道,还是实行霸道?诸子之间就这些问题展开了多方面的论争,其中涉及对理想的政治体制、社会形态的不同理解。这种论争在形式的层面与广义的古今问题相涉:礼制、王道,往往表现了以三代等为代表的理想(古),法制、霸道则体现了当时的形式(今)。事实上,直到近代,古今问题依然包含多方面的政治、历史内容,如作为近代思想重要论争的“古今中西”之争,其中“古今”的形式之下便包含在历史走向、政治道路的选择方面的不同立场和取向。 在诸子之前,“究天人之际”的问题,常常与巫术活动相纠缠,后者又主要与巫师相联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巫”被赋予沟通天人(上传下达)的功能:一方面,“巫”向天表达人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巫”又向人传达天的意志。在此意义上,他既是天人之间的桥梁和中介,又是把握天人关系的“专家”和“权威”。“巫师”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和处置,首先以“巫术”为途径和形式,巫术在总体上则包含神秘的、超自然的方面。这样,在巫师、巫术的层面,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和把握,也总是相应地具有某种神秘性。就“通古今之变”而言,在诸子之前,“古今”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往往由“王官”或官方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所垄断的。作为传统社会政治、文化活动重要内容的“制礼作乐”,以及礼制的传承和损益、对礼乐的规定、解释,便主要由王朝的最上层所主持。这种状况,与“学在官府”的历史背景具有相关性。 然而,在诸子出现之后,以上情况便发生了变化。“究天人之际”不再是“巫”这一阶层的专利,“通古今之变”也非“王官”或具有官方性质的意识形态所垄断。作为诸子社会依托的“士”既不同于“巫师”,也有别于“王官”,但在某些方面却“兼有”二者的身份和功能,而作为其思想代表的诸子则开始承担原来有巫师和王官所专断的“究天人”、“通古今”之事。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转换,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天人之间的解释者、古今过程的通变者之变更,而且更在于“究天人”、“通古今”所涉及的内容与形式的实质性变化:相对于巫师借助巫术沟通、解释天人关系所呈现的神秘形态,诸子所展开的天人之辩更多地具有现实的内容和理性的形式;相对于“王官”所体现的官方化意识形态而言,诸子对古今关系形式之下所涉及的政治、文化、历史内容的阐释与理解,更多地表现为个性化、独创性的思想系统。如果说,前者涉及超自然的、神秘化的把握世界方式向理性化的把握方式转化,那么,后者则意味着“王官”化(官方化)的思维方式向个性化的自由思考转化。后一方面的衍化,在逻辑上伴随着从学在官府到私人讲学的历史变迁。尽管与历史的承继性以及当时具体的时代背景相联系,诸子的思想并没有完全摆脱神秘性,但较之此前的“巫师”、“王官”,诸子的思想无疑具有更多的理性内容与自由的形式。事实上,先秦的百家争鸣,便既展现为一个理性思考的过程,又表现为诸子之间的自由相争和讨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