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体质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的发展和演进,及其与考古学的关系不断加深,学界最近针对考古遗址出土的人类遗骸的研究又提出了一个新的名称,即“人类骨骼考古学”(Human Osteoarchaeology)。那么,体质人类学和人类骨骼考古学的定义及研究内容有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呢? 厘清概念与研究范畴 体质人类学是人类学的一部分。人类学的定义和研究范畴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含义,一般分为广义人类学和狭义人类学两种。 广义人类学认为,人类学是研究人类的科学,其研究领域包括人类的体质、心理、文化、社会、语言、民族、民俗等方面,内容庞杂,分为研究人类自身体质特征的体质人类学和研究人类社会文化特征的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两大部分。持这种观点的以英、美两国和其他英语国家的学者为代表。目前,北美地区的多数学者倾向于人类学应包括四个分支学科:体质人类学、考古人类学、文化人类学和语言人类学。 狭义人类学即指体质人类学,认为人类学是专门研究人类体质的,甚至包括对灵长类动物的研究。持该观点的以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的学者为代表。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学者采用的是广义人类学观点,如人类学家林慧祥在其《文化人类学》中提出:“人类学是用历史的眼光研究人类及其文化的科学,包含人类起源、种族的区分,以及物质生活、社会构造、心灵反应等的原始状况之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又接受了狭义人类学观点。 《中国考古学大辞典》对体质人类学是这样定义的:体质人类学是研究人类体质特征与类型在时间、空间上的变化规律的科学。它探讨人类自身的体质特征、人类种族的起源、发展和变异以及人类起源演化等,属于生物学科,也称为“生物人类学”(Biological Anthropology)。其研究范围主要包括现代人体质特征和类型研究、人类起源问题以及人种学这三大领域。 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哺乳动物、灵长类(现生和化石)、古人类(化石和骨骼),研究内容和许多学科都有关联,如涉及古人类学、今人类学、形态学、生理学、生态学、行为学、遗传学、人种学、血型学、皮纹学、人体测量学、人体解剖学、病理学、民族学、考古学、法医学,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体质人类学研究一直以考古遗址出土的人类遗骸为研究对象,虽然我们研究的是古代人的遗骸,但并不等同于古人类学。后者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灵长类(包括人)的化石,如南方古猿、禄丰古猿、北京猿人等,目的是研究人类的起源和发展,而体质人类学的研究内容要比古人类学丰富得多。 过去对古代人类遗骸的研究主要依靠人体测量学的方法,即通过对头骨的形态观察和测量性状的分析,来追溯古代人群的迁徙、分化、融合,以及人群之间的亲缘关系。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各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体质人类学不断发展,很多新方法被应用到古代人骨的研究中,尤其是骨骼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应用,对人类学和考古学的研究带来极大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