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商命”:鼎革时期的核心观念 分析清华简《程寤》的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的受命观念还只是“受商命”。 从清华简《程寤》篇中,我们能够看到的文王时期周人的天命观念的特点,首先是继承殷商传统,依然遵奉“帝”,并称之为“皇上帝”;其次是强调其所承受的天命只是“商命”,而非统治天下的大命;再次是继承了殷商以“上”称“天”的用语,是篇所谓的“明明才(在)向(上)”,虽然比《尚书·盘庚》篇的意蕴更广泛些(26),但其基本意义则是一致的。周原甲骨卜辞的材料亦是有力的证明。这些文王时代的卜辞表明,当时周地立有殷先王的宗庙,并且文王亲自祭祀殷先王,文王还在祭典上接受商王朝的册封(27),这些材料都确证文王、武王时期曾经忍辱负重、接受商王朝的命令,以求周邦的发展壮大。 文王时期的这种受命观念,一直延续,武王时期犹然如此。 《逸周书·商誓》篇载周武王语谓: 今在商纣,昏忧(扰)天下,弗显上帝,昏暴百姓,奉(违)天之命。上帝弗显, 乃命朕文考曰:殪商之多罪纣。……敬诸!昔在我西土,我其齐言,胥告商之百姓无罪,其维一夫。(28) 《逸周书·克殷》篇亦云: 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彰显闻于昊天上帝。 《克殷》所载这段话,是周武王伐纣胜利后举行的典礼上由尹逸所宣读的策文,亦即向神灵进献的祝辞,主旨是向神灵汇报灭商的缘由,所记载的言辞只言商纣王的罪恶德行,不涉及天命之事(29)。从上引这两段话可以明显地看出,周武王当时努力把斗争的矛头集中于商纣王一人,这很符合稳定政局的需要。他所理解的天命,只是以上天将商王朝的运命(“商命”)转赐于周。用周武王的话来说,就是“革纣之命”(30)。周武王把自己的这个思想上推到其父文王,并非虚饰,而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说法。 这种“受商命”的观念至周公摄政时犹提及。在克殷成功,大统已集的时候,周公曾发布文告,告诫殷遗民说:“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弋取殷命”与《程寤》的“受商命”,两者的意思是完全一致的。可以说,周文王时期所秉持的这种“受商命”而非承受天所赐予的统治天下之大命的观念,在鼎革时期是周人一直奉行的核心观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