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利益、“人道主义”与人才吸引政策 国家利益是指一切能满足民族国家全体人民生存、发展和追求幸福所必需的物质与非物质的东西。它既存在于一个主权国家之内,也存在于国外。外部利益包括国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国际秩序、国家安全和经济合作等方面,国内利益包含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需求。(50)从美国人才吸引机制的形成过程看,国家利益是通过“人道主义”难民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实现的。“人道主义”作为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哲学思想和价值观,强调对人的生命、自由和平等权利的尊重。它经过西方启蒙思想家的雕琢后,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武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人道主义”的社会功能日益凸显,其宗旨是帮助遭受苦难的人摆脱困境,是一种以“博爱、公正性、中立性和独立性”为先决条件的利他主义行为。(51)在美国,“人道主义”思想与移民政策的结合,始于1783年乔治·华盛顿对爱尔兰移民演讲中的“庇护所”思想。他说:“美国愿意敞开胸怀……欢迎那些来自世界各国和各种宗教的受压迫、受迫害人士”。(52)此后,向世界被压迫者提供避难所就成为美国在国际舞台上高举的一面旗帜。无论是逃离爱尔兰马铃薯饥荒的经济难民,还是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的政治难民,他们都能利用当时美国自由放任的移民政策顺利入境。但是,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到冷战时期,当国际上因武装冲突或政局动荡而出现难民潮的时候,美国都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判断,打出“人道主义”旗号,然而在实践上,它却把美国的国家利益作为追求的终极目标。这种功利主义政策大大地冲淡了“人道主义”思想的公正性、中立性和独立性,并使其套上了政治化的魔咒,从此,美国的“人道主义”难民政策就成了“政治的子孙”。(53) 自1933年希特勒开始对政治反对派和犹太人的疯狂迫害之后,美国因深陷经济大危机的泥潭,其国内沉寂多年的孤立主义思潮死灰复燃,各种反犹活动也甚嚣尘上。对于惨遭蹂躏的犹太难民,美国不仅作壁上观,而且还在其入境问题上,实施了苛刻的限制性政策:要求犹太难民提交资产或亲友担保证明,保证入境后不会给美国政府增添救济负担。1939年,一项提议安置犹太儿童难民的议案遭到美国国会的否决,同年,德国客轮“圣路易斯”号上的930多名犹太难民抵达纽约港后要求入境时也遭到拒绝,该船返回欧洲后,船上难民全部遇难。(54)当时,美国也曾向英法等国发出拯救难民的倡议,在无人响应之后,美国开始向逃离德国的知识分子发放移民签证。在美国参战之前,入境的德国科学家、工程师和医生等知识分子之多,占入境难民总数的40%,仅仅在美国“外籍专业人士花名册”登记的人数就有3000多人。(55)他们的到来标志着美国政府有组织的猎取外国人才的开始。 在美国参战后,网罗他国人才的政策一度中断。从1943年起,当美国获悉德国在加紧研制导弹、喷气式战斗机和原子弹等新式武器之后,它便开始酝酿搜寻德国科学家并将其迁移到美国的计划。美国人认为,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加快德国战败的进程,防止其向日本提供技术援助而给太平洋地区的美军造成更大的伤亡,而且也可以防止苏军从东线突入德国后抢夺其科技人才并在未来对美国构成巨大的威胁。于是,美国陆军部就向非洲派遣了一支由19人组成的先遣队,随盟军作战部队搜寻意大利和德国的科学家。尽管美军在这次行动中收获甚微,但其初衷并未改变。在1944年诺曼底登陆战后不久,美军成立了由技术专家和战斗人员组成的“特别行动队”,后来又向德国派遣了19个专业小组,涉及橡胶、化工、金属、通讯、航空和造船等领域。他们每到一处,便对所有科研人员、技术资料和设备逐一登记。(56) 在搜寻德国科学家的过程中,美国的目标之一就是防止苏联抢夺德国人才。因此,美军行动小组多次秘密潜入苏占区,不分昼夜地将那里的德国科学家秘密转移到盟军占领区。到战争结束时,有1.5万名科学家和技术人员被纳入甄别名单,有5000余人及其家属被运往盟军在法兰克福、凡尔赛和卢森堡等地的营地。他们经过严密的政治甄别后半数以上被运往美国。(57)当然,在争夺德国科技人才的博弈中,除美苏军队外,还有英国、法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军队。它们彼此间的竞争之激烈,被一些学者戏称为“盟国间的战争”,其战利品就是德国作为战败国的“知识赔偿”。(58)到1947年,虽然其他各国的行动基本结束,但美国人仍在继续。1949—1961年,4000多名德国科学家陆续迁移到美国。(59)在德国争夺人才的“战争”中,美国是最大赢家,它从德国掠夺的科技人才、装备、技术资料等,对战后美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美国政府还以维护国家安全之名,采取了其他一些至今令美国人汗颜的措施。1949年,《中央情报局法》规定,凡有利于推进美国科技和情报事业、维护美国国家安全的外籍人才,不管其是否符合移民条件,都可以入境,每年入境人数不超过100人。该法案实施后,数百名纳粹罪犯被招进美国从事情报和火箭研究工作。(60)几乎与此同时,随着蒋介石政权的垮台,滞留在美国的3400多名中国留学生失去了生活来源。由于当时美国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充满敌意,它不愿意看到这些留学生参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在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方面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遂通过强制性移民的方式,将他们留在美国。(61)此外,1949—1952年间,美国驻香港领事馆与美国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合作,组成所谓的“人道主义”援助团,利用对中国大陆广播等形式,散布蛊惑性反华言论,煽动部分知识分子移民美国。到1952年,共有2万名华人科学家、教育家和医生等高学历人才定居美国。(62)美国政府截流中国留学生的做法,不仅违背了其《1946年富布赖特法》中规定的外国公费留学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原则(详见后文),而且也背弃了它保证留学生完成学业后顺利回国的国际诺言与义务,同时,它在践踏中国留学生选择回国的自由权利的同时,还侵害了中国政府行使国家主权、保护国民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的权责。更重要的是,美国人煽惑中国知识分子移民的行为,暴露了其内心深处“逆我者亡”的霸权本质。他们在冷战思维的支配下,将其人才吸引的目的裹挟在反共外交战略之中,在实践上既想实现其不可告人的妖魔化中国的目的,又想通过抢劫中国人才的做法,削弱新中国社会和经济建设中所需要的人才资源,进而实现其瓦解新中国的战略目标。当然,上述实例还具有多重性含义:(1)它们标志着20世纪中国科技人才大规模移民美国的开始;(2)是二战时期美国在豪取他国人才时,将维护国家安全与提供“人道主义”帮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典型例证;(3)是战后美国利用“人道主义”难民法攫取他国人才的开始。 在冷战时期,遏制并瓦解社会主义国家是美国外交战略的最高目标。美国的许多重大决策“都是以这个毋庸置疑的首要目标为前提的”。(63)美国除了政治、军事和经济上的遏制政策外,还辅之以“人道主义”难民法。从人才吸引的层面看,它是对《1952年移民法》的有效补充。早在1948年,杜鲁门政府就以移民政策中没有难民法为由,推动国会颁布了旨在安置欧洲难民的《战争流亡人员法》。然而,在《1952年移民法》中,国会对难民问题只字未提。这种结构性缺陷为艾森豪威尔总统利用难民问题冲破《1952年移民法》的限制留下了很大空间。尤其是当社会主义国家政局动荡的时候,美国动辄用“人道主义难民法”施以援助,仅仅1953—1962年美国颁布的难民法就超过十多项,其中关于难民概念的界定和法律援助对象,都是针对逃离共产党国家和中东地区的人。(64)可是,危地马拉、厄瓜多尔和海地等右翼国家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美国却视而不见。从1948—1962年美国安置的难民看,享受优先入境权的是两类人:一是掌握美国急需技术的人才,或经济条件优越的资本家和商人等,二是美国公民和合法外侨的外籍双亲、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说明美国的难民政策并非是美国学界普遍以自身价值观判断而持有的“人道主义”援助。相反,它们更多的是承载了美国的国家利益。虽然难民法中不乏“人道主义”成分,但其归根结底是要解决美国公民和合法移民的家庭团聚问题,在广义上是要避免因成千上万的家庭分居两国而威胁到美国社会的稳定,在国际上则是要宣传美国的政治价值观。这种“一箭三雕”的利益追求与人才吸引条款一起,共同构成了战后美国难民政策的本质。 值得关注的是,在1956年以前,美国难民法实施的目标是共产党国家,而在此后,尽管这一目标没有改变,但有部分条款也被用于美国境内的外籍人身上。例如,《1957年难民逃亡法》规定:凡在1957年以前持非移民签证入境的外交官、商人、教授、访问学者和留学生,若因种族、宗教、政治观点而受到迫害,或可能受到迫害,可申请移民资格。之后,美国国会在《1961年外籍人援助法》中,废除了《1952年移民法》中的“亚太三角区”条款,允许旅美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申请定居美国的移民资格。(65)从当时的情况看,这两项难民法的实施范围超出了社会主义阵营的范围,扩大到韩国、墨西哥、阿根廷和伊朗等国家或地区。此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移民美国的步伐开始加快。 正是由于各类难民法的实施,《1952年移民法》也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不仅其年度移民人数的限制被打破,而且也因为歧视亚洲移民的“亚太三角区”条款被废除,其中关于移民来源的区域性限制也形同虚设。由于入境难民中不乏出类拔萃的人才,因而难民法的实施弥补了《1952年移民法》在人才吸引方面的先天不足。从20世纪30—60年代美国实施的政策看,其走向基本上呈现出“人道主义”——国家安全——“人道主义”的轨迹。这种以美国利益需要为基础的人才吸引政策,既有随机应变、灵活实用的特点,又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它成为战后美国政府反复实践的一种政策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