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北面官”制对高丽的影响 经过了三次“契丹高丽战争”之后,辽丽双方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间内再未爆发过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双方的人员往来与科学文化交流也迅速升温,在这种情形下,辽作为高丽的宗主国,其所施行的礼法体系不可避免的会对高丽所固有的政治体制产生巨大的冲击。同时,随着大批渤海国遗民抱着不愿成为辽国臣子的决心而涌入高丽,以及大批宋朝与女真百姓因战乱或饥荒而进入高丽,高丽作为单一民族国家的历史在极端的时间内被改写了,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因素,从而诱发并加快了高丽吸纳辽国“南北面官”制的动机与速度。引入后所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主要体现在高丽的军事与司法行政两大方面。 (一)军事方面 辽国的“南北面官”制其核心是一种“少数民族与汉族分治”的“双轨化管理或应对模式”。而高丽在经历了延绵达十七年的战争,以及国家民族构成成分的重大变化之后,也迫切的需要这样一种机制来完善其自身的政治运行机能。 由于高丽向来自视为“海东小中华”,以“中国之礼”待宋朝,以“蛮夷虎狼”称呼契丹女真,故高丽一直以来所抱有的“夷夏大防”的观念在长期的战争之后彻底爆发,并首先在军事建设方面得以“宣泄”。 “契丹高丽战争”之前,高丽的国防力量主要由官军、镇边军、民兵、僧兵等构成。但是在辽国的“南北面官”制度传入高丽之后,高丽率先在军事领域仿效了该项制度。以固有的官军、镇边军、僧兵等应对国内的治安与叛乱。新建“光军”司,招募光军三十万专门应对北方边境的游牧民族,即高丽显宗所言的“聚柔兵以控内,驱烈勇而御夷”[6]。总的来说,这项改革虽无“南北面官”之名。却在内里兼具其实。 这种改变对于高丽的影响是空前的,改制后的“光军”战斗力大增,并在传统的高丽主力兵种步兵的基础上增设了大量的骑兵兵种,且将高丽人精湛的箭术与之相结合,从而拥有了能够对抗游牧民族强大铁骑的机动性力量。使得高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能够在自保州至元山的漫长国境线上凭借“平虏”、“定州”等“北方六镇”和“千里长城”所共同构筑的“钢铁防线”而免于遭受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与抄略[7]。亦促使高丽有能力以军事手段通过数次“遏懒甸”之战,以逐步蚕食并巩固了对于鸭绿江东岸女真故地的控制权,扩大了高丽的传统疆域,增强了高丽的国家实力。使高丽王朝重新登上了十一世纪东亚的历史舞台,成为中华文化圈内一支重要的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