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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交档案中有关东京审判的问题研究(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历史教学》2015年第10期 张郭 参加讨论

    一、确定溯及既往日本战争犯罪的时间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个基本的法治原则,毋庸讳言,“二战”后对战犯的法律制裁打破了这一法律原则,如同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曾如此评述法律中的“溯及既往”:“法律很少有纯粹的溯及既往,而不纯粹的溯及既往的法律是人们可以容忍的。”②如果现在还有人利用所谓“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来争论、怀疑甚至否定“二战”后对战犯的审判,那只能说这些人是别有用心了。阿库斯特也曾就此述评道:
    即使《纽伦堡法庭规约》的某些规定确实是溯及既往的立法,国际法上也没有反对溯及既往的立法的一般规则。的确,溯及既往的立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导致不公平,但是,谁要是以为正义竟然要求在纽伦堡的人应该无罪释放,那么,这个人的正义观念实在太古怪了。不管怎么说,在将来的案件中,再也不可能抱怨立法的溯及既往了,因为,纽伦堡法庭的判决已为未来树立了先例,而且《法庭规约》所规定的原则和法庭的判决后来都经联合国大会和国际法委员会批准了。③
    日本战争犯罪起算时间直接关系到之后东京审判中所适用法律的溯及既往多长时间,是之后拟定战犯名单并实施抓捕的一个前提性和基础性工作,也是讨论审判日本战犯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二战”结束前,盟国在准备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中这一问题已经被提起,1944年11月28日,在重庆召开了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United Nations War Crimes Commission)远东与太平洋分委员会(Far Eastern and Pacific Sub-commission)的组建会议,王庞惠被选为分委员会主席。在这次会议上由荷兰和澳大利亚提出了以在中国开始的那场战争为时间起算点问题,这一问题并被提交至在伦敦的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④美国非常重视重庆分委员会的工作,时任驻华大使赫尔利(Hurley)提议艾奇逊(George Atcheson,时任驻华使馆参赞)出任分委员会的候补代表(alternative representative),在赫尔利不能出席会议时代表其出席。赫尔利认为,虽然重庆的分委员会仍然处在组建中,还没有涉及特别重大的问题,但美国必须维持其有常任代表出席的地位。⑤
    1945年1月5日,在重庆分委员会会议上关于在中国开始的哪场战争作为时间起点的问题再次被提出。伦敦的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还没有最终确定,但赫斯特(Cecil Hurst,伦敦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英方主席)在给王庞惠私人信件中建议对此问题作“初步讨论”,当时只有战争罪行中国委员会(crimes Chinese Commission)已经考虑将1937年作为起算时间。澳大利亚人认为,绝对不能让那些自1937年7月之后对在中国发生的极端残忍、无法用言语表述的暴行负责的日本战争罪犯逃脱法律制裁,虽然在中国的战争是一种“没有宣战”的。这种暴行不仅针对中国人,更波及美国人、英国人和其他外国人。认为除非将1937年7月8日作为战争开始的时间,否则分委员会的作用将被极大削弱。我们应该支持中国人的在这方面的观点,并作为一种一般政策(general policy)。⑥
    1月16日,代理国务卿格鲁(Grew)致电赫尔利,表示美国的立场是远东战争起始自1937年7月7日,美国将会推动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尽快做出决定。⑦2月5日举行的重庆分委员会会议决定向联合国家战争罪行委员会作出建议:重庆分委员会将中日战争的开始时间固定在一个确切的时间点是没有必要的,应该充分考虑每个事件的性质。澳大利亚代表宣称其政府认为分委员会没有权力将战争犯罪时间延伸到1941年12月之前。鉴于中国的反对和伦敦委员会的程序,伦敦委员会决定将1937年7月7日作为战争开始的时间是不明智的,显然美国人又支持了伦敦委员会的这一立场。⑧鉴于澳大利亚代表发表声明称其政府不反对分委员会处置1941年12月之前的日本战争罪行,伦敦委员会在2月7日的会议上决定建议重庆分委员会不要将其工作局限于某个时间点之后的战争犯罪,应该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工作。⑨
    美国国务院—陆军部—海军部协调委员会(The State-War-Navy Coordinating Committee,SWNCC)太平洋与远东分委员会(SWNCC's Subcommittee for the Pacific and Far East)1945年9月12日提交了一份报告,该报告10月2日得到协调委员会的批准。其中“参谋长联席会议关于甄别、逮捕和审判战争罪犯嫌疑人的草案”明确规定:
    追究战争犯罪没有必要被限制在某一个特定时间之后,以使有关责任方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一般情况下,案件的追溯时间应该自1931年9月18日奉天事件,或者在此前的一段时间。考虑到战争犯罪案件发生的集中程度,自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件算起似乎更为妥当(The preponderance of cases may be expected to relate to the years since the Lukouchiao incident of July 7,1937)。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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