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苦的村庄阿斯克拉”:城邦与正义 第二则社会史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小村庄阿斯克拉的社会定位。阿斯克拉是一个由许多独立的oikoi(oikos的复数)组成的共同体,oikos为最基本的社会和经济单位,包括了家庭和家庭成员耕作的田产(klēros)。从赫西奥德给兄弟的诸多建议所提供的信息中,我们可以拼合成一幅典型的、管理有方的oikos的图景:农夫与他的妻子至少生有一子(271,376—377);他们拥有两头公牛(436—437),有一名40岁的佣工帮他赶牛耕田(441);偶尔还雇用一名贫穷的不属于任何其他oikos的“雇工”(thēs,602);耕种(468—471)、收割(573)、打谷(597)以及建造谷仓(502—503)的时候都有奴隶做帮手,此外还有女仆。这个规模不小的家庭主要从事谷物生产、葡萄种植和家畜饲养。若干个这样相互独立的oikoi在小村庄里比邻而居。它们之间的邻里关系颇为重要。赫西奥德坦言,“坏邻居是一大灾祸,而好邻居是一大福祉(346)”,因此他建议佩尔西斯“邀请住在你附近的人”来进餐,增进彼此间的情谊。与此同时,邻里间还存在由“有益的不和女神”激发的竞争关系:“一个人看到别人因勤劳而致富,因勤于耕耘、栽种而把家事安排得顺顺当当时,他会因羡慕而变得热爱工作。邻居间相互攀比,争先富裕(21—24)。” 这样一个由许多oikoi构成的共同体与外部世界尤其是与邻近的城邦特斯比亚有着怎样的关系?阿斯克拉是自给自足的,还是在政治经济上依附于特斯比亚?赫西奥德在诗篇里并没有提到特斯比亚的名字,但可以推测,佩尔西斯所热衷的法庭争讼(29)以及王爷们“主持”正义的地点均在特斯比亚。(24) 问题的焦点是,这些特斯比亚的王爷们是否以及如何从经济和政治上控制阿斯克拉的农民? 法国学者爱德华·维勒在1957年发表了一篇题名为《古希腊土地制度探源:荷马、赫西奥德与迈锡尼背景》的论文,(25) 认为《农作与时日》的历史背景是一场土地危机。作者以梭伦时期的雅典为参照,提出诗篇里所描述的发生在两兄弟间争执的原因在于土地缺乏以及分配不均。他的主要文本证据除了诗篇的37—39行提到的分割遗产,还有第341行“你因而可以获得别人的田产,而不是别人获得你的”。(26) 他据此提出,当时的遗产继承制度将土地在男性继承人中间平均分配,使得后代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最终导致小块土地无法养活一个oikos,而土地的所有者被迫向更富裕的大地主借贷进而一步步陷入欠债的深渊。出于宗教和道德上的原因,oikos拥有的田产不得转让所有权,因此这些一贫如洗的农民不得不成为自己土地的“租赁者”,用收成的一部分来归还原先的借贷。通过这种方式,在土地所有权没有转让的情况下,富有的贵族阶层和大地主也能完全控制他人的田产,而特斯比亚的那些“吞噬礼物的”王爷们正是欺压阿斯克拉农民的本地贵族。 维勒的观点曾经颇具影响力,然而我们必须谨慎对待这个解释模式。首先,不能不加区别地把梭伦时期的大城邦雅典的历史境况应用到一百多年前的小村庄阿斯克拉之上,我们不能假设两者之间有足够的相似之处来进行这种类比。其次,尽管《农作与时日》一开始就提到了兄弟俩分割父亲留下的田产(37),诗人并没有暗示,被分割之后的田产将不足以养活两个家庭中的任何一个。(27) 恰恰相反,诗人不时地强调只要佩尔西斯辛勤劳作就能过上小康生活,只要听从他所给出的有关农业生产、家畜饲养以及海上贸易的种种指导也能拥有如上文所述的管理有方的oikos,而这个oikos有着包括男主人、妻子、儿女、两名或更多的男奴以及一名女奴在内的为数不少的人口。如此看来,赫西奥德的阿斯克拉并没有处于土地危机的泥淖之中。 在新近出版的一本题名为《赫西奥德的阿斯克拉》的专著中,美国学者安东尼·爱德华兹讨论了《农作与时日》的社会历史背景,并对其中所有相关文本证据做了一番彻底的重新审视。(28) 他摒弃了维勒的“阿斯克拉农民受到特斯比亚王爷压迫”的解释模式,并根据对文本证据的重审得出了如下结论:“《农作与时日》里的阿斯克拉体现了远不如荷马的城邦那样复杂的共同体类型,这种类型先于荷马式城邦及其巴西琉斯而存在,并且在希腊许多地区一直深入古风时期,与新式城邦共存。”(29) 换句话说,阿斯克拉不处在从荷马式城邦向梭伦时期的雅典的连续发展进程当中,而是属于“黑暗时期”更为古老的共同体类型。在爱德华兹看来,赫西奥德所描绘的阿斯克拉根本不是一个常见的农民共同体,因为它的内部结构没有呈现出农民共同体所具备的诸如互相依存、等级制度以及复杂性等典型特征。就对外关系而言,阿斯克拉独立于特斯比亚保持着自治,而特斯比亚的王爷也没有对农耕者实施经济和政治上的控制。 迄今为止,爱德华兹的专著最为系统地挑战了“赫西奥德的阿斯克拉是农民社会”这一正统观点。他所得出的结论,如果被当作《农作与时日》所反映的“历史现实”,将会使得阿斯克拉完全孤立于外部世界,所以从文本证据得出的这些“实证性”结论需要从诗作修辞效果的角度加以平衡。《赫西奥德的阿斯克拉》的作者并没有忽视这一点,在全书的最后一章给出了一个概述。他提出,《农作与时日》建立在村庄与城邦(即阿斯克拉和特斯比亚)的对立之上,但诗人的修辞目的却是通过分离对立中的“城邦”这一极并将之驱逐出村庄的视野之外来瓦解这一对立,从而将对立局限在村庄范围内,纳入村庄内部的贫富对立之中。赫西奥德运用了他所有的修辞才能想要说服佩尔西斯的是,村庄里的生活体现了正义和勤劳的美德,而城邦则是邪恶和懒惰的渊薮。(30) 爱德华兹强调赫西奥德站在农庄和农庄上的劳作所实践的正义那一边,这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赫西奥德有没有像他所认为的那样,在村庄和城邦之间建立如此极端的对立关系?村庄与城邦是否直接等同于正义与邪恶?这一点恰恰触及了问题的关键:通过诗歌里所呈现的阿斯克拉与特斯比亚的关系,《农作与时日》是如何应对正在兴起的城邦的影响,只是简单地将其排除在村庄的视野之外,还是以某种方式将村庄融入城邦生活之中?诚然,对于阿斯克拉的农民来说,城邦处于他们生活经验的边缘。赫西奥德劝说佩尔西斯远离城邦的公共空间(agora),把浪费在那里的时间用于务农,在村庄里以自己的oikos为中心去生活。只有这样,宙斯的正义才能得到伸张并得以实现。随着诗人教喻的步步推进,对正义的宣扬存在一个重心上的转移:从同时涉及城邦的王爷和村庄农民的正义到只涉及农民农业劳作的正义。不过,这一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城邦被排除在视野之外。作为正义的捍卫者,赫西奥德充分意识到它需要整个城邦的合作:王爷和农民必须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实践正义。 正义的这一性质在被称作“正义和不义城邦的双连画(diptych)”的著名段落里鲜明地体现出来。在“正义的城邦”里(225—237),是一片安居乐业的和平景象:人们享用土地为他们出产的丰足食物,没有饥荒和灾祸,他们也无需驾船出海;山上橡树的枝头长出橡实,蜜蜂盘旋采蜜于橡树之中,绵羊长出厚厚的绒毛;妇女生养很多外貌酷似父母的婴儿。这个段落是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这一切取决于城邦里的所有公民都要各司其职地履行正义:王爷们要对外邦人和本邦人都予以公正判决,丝毫不背离正义(225—226),(31) 而农人则要心系劳作(231)。对比之下,“不义的城邦”里(238—247),人们不事稼穑强暴行凶;整个城邦往往因一人作恶而遭受惩罚,宙斯带给他们饥荒和瘟疫,消灭他们的军队,毁坏他们的城墙,沉没他们的船只。可见,在这两个城邦里,宙斯主持正义的威力是施加在整个城邦之上的,并非仅仅针对农民或者王爷。 这幅“正义和不义城邦的双连画”构成了《农作与时日》里“论正义”部分(202—285)的高潮,而这个部分是同时向佩尔西斯(213,274)和王爷们(202,248)宣讲的。接下来的部分(286行以下)以“农作”为主题,针对的仅仅是佩尔西斯,因为农作能使他免除邪恶,但并不适用于王爷。然而,这两个部分的关系是互补的:正义首先在整个城邦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如同在“正义和不义的城邦”里,但对于农民来说,也在农作和oikos的层面上发挥作用。与其说《农作与时日》的教喻作用是建立在村庄与城邦的对立之上,毋宁说是建立在“扭曲正义的”王爷与“捍卫正义的”诗人之间的对立之上,因为城邦本身并非等同于邪恶,而是由于特斯比亚的王爷“吞噬礼物”扭曲正义,诗人赫西奥德不得不取而代之,向佩尔西斯宣告宙斯的正义,因此也就将重点转移到了在农业劳动中所实践的正义之上。(32) 因此,《农作与时日》里所呈现的“贫困的阿斯克拉”与邻近城邦特斯比亚的关系实际上更多地体现了服务于诗人教喻目的的“正义”观,而不应该被简单地当作对“历史现实”的直接反映。上述对爱德华兹的观点即“阿斯克拉是由多个独立的oikoi构成的自足的共同体”的纠正,意在表明,只有从诗人的意图以及更广泛的思想史的角度来衡量,才能避免社会史研究中出现的割裂文本内在理路的偏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