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的《上海市公私合资企业的参考资料》(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记载,1953年4月,上海市“公私合资企业共496户,其中合营企业60户……其余346户为合资企业”,实际上,公私合营企业与公私合资企业相加应该是406户,与所称总数496户不符合。另外,在该资料关于合营企业、合资企业情况表中,所记载的企业数分别也是60户和346户,故总数应为406户。 ②该企业1952年12月归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业局领导。参见《公私合营华孚金笔厂第一次股东会议记录(1952年2月27日)》、《华孚金笔厂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时期临时股东会记录(1952年12月25日)》,上海市档案馆:A37-1-137。 【参考文献】 [1]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私合资企业的参考资料(1953年4月)》,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私合营企业情况表(1953年)》,上海市档案馆:B182-1-58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私合营企业报告(1953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私合营企业参考资料(1953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私合营企业报告(1953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4]《公私合营民谊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清估报告》,上海市档案馆:A37-1-131。 [5]《上海市公私合营天山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市档案馆:A38-1-123。 [6]《公私合营鼎丰仪器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市档案馆:A37-1-137。 [7]中共上海市委私营工业部:《关于九个公私合营厂的情况汇报》,上海市档案馆:A36-1-11-113。 [8]《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三反、五反公私关系初步总结》,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9]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私合营企业参考资料(1953年10月)》,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10]中共上海市轻工业委员会统战部:《关于公私合营企业清产估值问题的报告(1953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A37-1-131。 [11]《关于闸北水电公司公私合营经过及财产重估工作的报告(1953年12月21日)》,上海市档案馆:A36-2-69。 [12]《公私合营鼎丰仪器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记录》、《公私合营鼎丰仪器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董监联席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A37-1-137。 [13]《本局所属公私合营企业存在着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14]《一九五三年二月六日召集本局公私合营厂私股代表座谈会记录》,上海市档案馆:B182-1-520。 [15]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49-1950)》,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710页。 [16]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等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上,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