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和评价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富和辩证的“知行观念”,就获取知识来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道德并非单纯的知识,必须经过长久的践行才可能形成习惯,内化于心。对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来说,最重要就是使多数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党和国家所倡导的道德观念。 社会主义道德主要是由我们党深刻阐发并大力弘扬的,目标在于广泛推之于社会,助力于国家建设。为达到这个效果,我们的党就要首先践行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所以取得重要成就,广大党员干部的踏实践行是又一个重要原因。 首先是党的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在这方面,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全党全国人民做出了表率。他们个人生活简朴节约、工作勤奋、鞠躬尽瘁,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他们平易近人、视人民为亲人。更重要的是,他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最重要的位置,考虑问题、制定政策总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1951年2月,陈云在一次会议上谈到国家财力使用方针时说:“土改完成和土匪被肃清后,农民注意的问题,一是生产,二是教育。生产方面,农民所注意的问题是,粮食卖不卖得出去与粮价多少的问题。所以,生产第一,首先应该提高生产,同时注意交流。做好这些工作才是为人民服务,离开这些来谈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句空话。”[20]从国家经济建设的数字来看,“无论是一九五○年度的或是一九五一年度的国家经济投资的总值,超过了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任何一年”,“两年来,农田水利的国家投资和贷款的总值,远远超过了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整整二十二年用在这一方面的全部总值”,“中央人民政府两个年度的经济投资,使全国人民普遍地有了一种感觉:仅仅这个政府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只有这个政府才能领导我国人民走向幸福”。[20](p.285)切实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对社会主义道德最彻底、最有力的践行。 另一方面,对于少数违背“为人民服务”宗旨、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腐化堕落的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以纯洁党的队伍。在“三反”运动中,对于查出的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678人,判处死刑42人,判处死缓9人。[21]1957年开展的整风运动,目的在于纠正党内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作风,并且希望通过党外人士的批评来帮助纠正党的缺点,以更好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好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取得执政地位并且是一党执政的条件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搞好党的建设并且能够带动整个社会树立良好道德风尚的关键。 对社会主义道德的大力弘扬,加上党员干部的带头践行,很快在各行各业形成了争相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风气,涌现出众多的模范人物。抗美援朝战争中涌现出来的邱少云、黄继光、罗盛教等成为全国人民敬仰的英雄模范,他们接续着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爱国主义精神,为爱国主义注入新的内容。以时传祥、郝建秀、王崇伦、赵梦桃、张秉贵、王进喜为代表的劳动模范成为爱劳动、学文化、搞科研的时代典型,他们的事迹很好地诠释了新社会尊重劳动、热爱劳动、人人平等的崭新的道德观念。 1950年5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五一”劳动节。刘少奇在北京市庆祝“五一”劳动节大会上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劳动者在新中国的价值。他说,“我们必须给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在劳动事业中有重大发明和创造的劳动英雄们和发明家们以应得的光荣,而给那些无所事事、不劳而食的社会寄生虫以应得的贱视。这就是我们的新道德的标准之一。”[22]9月25日,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和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词:“你们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人民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号召全党党员和全国人民向你们学习,同时号召你们,亲爱的全体代表同志和全国所有的战斗英雄、劳动模范同志们,继续在战斗中学习,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23]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大众传播媒介相对匮乏的社会传播条件下,对于模范人物的表彰和宣传,实际上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道德评价活动。他们对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于推动全国人民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大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