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认为是前人所写。洪静渊在《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2期发表《读〈红楼梦〉和〈浮生六记〉补遗》一文,认为后“二记”是近僧即潘麟生所作。洪静渊认为,《浮生六记》原名《红尘忆语》,又名《独悟庵丛钞》。在同治甲戌年间,书稿曾为武林(今杭州)刺史潘麟生所得。管贻葄为之题跋,认为《红尘忆语》“只有四篇,后二篇系以沈三白自况之潘麟生所作,并为六记”。由于该文自相矛盾,错漏甚多,缺乏足够的证据,这一观点并未引起学术界的足够重视。特别要指出的是,管贻葄逝世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不可能给同治甲戌年间潘麟生所得《红尘忆语》写题跋。 管贻葄(1788—1848),字树荃,号芝生,江苏阳湖(今常州)人,嘉庆十八年(1813)举人,曾任河南固始县知县、福建兴化知府,工诗词,著有《湘西斋诗草》二卷、《裁物象斋诗钞》等。管贻葄在世的时候确实见过全本的《浮生六记》,并留下题诗——《长洲沈处士三白以〈浮生六记〉见示,分赋六绝句》,此诗收在《裁物象斋诗钞》(道光戊戌本)中。这是目前所知对《浮生六记》最早的记述,管贻葄见到了足本的《浮生六记》,并非如洪静渊一文所说“只有四篇,后二篇系以沈三白自况之潘麟生所作,并为六记”。 此外,还应该指出的是,管贻葄有一位堂弟名叫管贻萼,后人时有将二人混为一谈的,主要是把管贻葄误为管贻萼,洪静渊一文就有此误。 洪静渊文章中自相矛盾之处颇多,不足为据。季小波和王瑜孙的说法均应重视,但是笔者更倾向于同意王瑜孙的观点。笔者认为,王均卿由于身体有疾等原因(不久即逝世)应该难以自己捉刀撰写后“二记”,否则,他不必冒着泄露商业机密的危险去请郑逸梅撰写。而王瑜孙从大东书局的同仁那里知道代笔人是谁也很正常,因为王均卿不仅在大东书局有投资,而且长期主持大东书局的编辑工作。 总之,世界书局出版“足本”《浮生六记》一书的策划人是王均卿,而后“二记”的作者,即王均卿所委托的人,很有可能就是寒士黄楚香。至于黄楚香的生平事迹,只能留待今后再进一步考察。 (作者系河北省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