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警惕多重证据关系的误用 古籍文献既具有丰富的文献价值又蕴涵着潜在的学术价值。由于整理者意向有别:或持保藏待访之念,或出于管理职责,或存汇辑备用之计,古籍文献整理因而存在着分别以孔子“六艺”和以刘向、刘歆《别录》《七略》为代表的两种类型。在以古籍文献整理为基础的学术研究中,由于学术理念和具体研究意向的区别,导致学术观和材料观上的巨大差异:自然科学化学术观以求真为目标,认古籍为嫌犯;宗教化学术观以征信为目标,拜古籍为圣典;艺术化学术观以赏鉴为目标,视古籍为古玩。就历时态考察而言,古籍文献整理经历了由求实在到求知解终至求意义的价值追寻过程。就共时态关系而言,古籍文献整理既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也是学术研究的隐形形态。二者之间既有着顺承的历时关系,又存在着蕴含与呈现的结构关系。跨学科与跨文化学术视野中,由古籍文献整理到学术研究,对可靠性的诉求渐次转化为对同一性或相通性探寻以及对他者与自我关系的理性审视。由文献整理到学术著述,由学术团队到学术流派,新学科和新学术范式的建立大多遵循上述路径。研究者关于文献材料存有两种极端认知:或骛新,或嗜旧。材料之新旧既关乎发现早晚,更关乎其所属系统的异质性。不同系统的材料,分属不同的存在层次,即使其能指系统相近,但其意指关系和意指层次亦存在较大差异。仅仅根据异质材料表面的相似性,臆断其所指一致,而纳入同一论证链条之内,存在错位嫁接的风险。由此反思史学方法论所谓“二重证据法”和“多重证据法”,文物、古迹所存属于物质制作技艺层面,口述、传说属于精神观念价值层面,史籍文献所载属于社会活动事件层面,三者共同构成立体的社会历史思想文化的全息图相。如果仅仅根据三者能指形式上的相似性,捉置一处拼凑论证,就很有可能得到一幅扭曲的立体图相的平面投影图。对于异质材料或多重证据,进行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澄清和必要的语义分析,对于以拥有多重证据为学术追求的研究风习当有补偏救弊的意义。 注释: ①材料所指对象类型属于先在关系,而材料之间的证据关系属于研究者的发现与赋予,故关于证据关系的建立和使用理应以材料所指类型的区分与整理为前提和基础。 ②李锐《“二重证据法”的界定及规则探析》一文反驳李幼蒸关于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驳难时指出:“其实地下之材料所记载的东西,和纸上之材料所记载的东西,都是历史记录,是同源的,应该大体接近,指涉同一对象,只是流传方式不同。”详见李锐《“二重证据法”的界定及规则探析》,《历史研究》2012年第4期。 ③张舜徽《中国文献学》“文献学的范围和任务”一章采纳“文献”本义即叙事记言之典籍,严守文献与古迹、古物、模型、绘画之畛域,并将之归入考古、文物等学科范围。张先生所谓“文献”实即文字史料,与本文所谓“古籍”在强调语言类材料方面,意指相近。参见张舜徽《中国文献学》,郑州:中国书画社,1982年,第2-4页。 ④《孟子·万章下》:“孔子之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高度评价其对前代文化制度、思想学说的融汇总成之功绩,而孔子对于前代典章规制的整理工作是其文化思想集大成的必要前提条件。 ⑤语见司马迁《太史公自序》。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家所谓部次条别之法,备于班固,而实昉于司马迁。……究刘氏之业,将由班固之书,人知之;究刘氏之业,当参以司马迁之法,人不知也。”按照章氏之说,司马氏与刘氏于文献整理观念本是一个套路,故笔者移司马氏之言用于说明刘氏文献整理功效。[汉]司马迁《史记》(第十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319-3320页。 ⑥司马迁撰述史书,其关于文献可靠性的追求,不仅检验数种文献材料,还实地踏勘文献所对应的实在世界。可见,司马迁应当具有双重证据以为参验的学术意识,这是《史记》在著述品格上卓然超出此前史传之所在。 ⑦“发现”和“赋予”互为作用,类似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只不过,“发现”强调文献材料自身所蕴含的学术价值,“赋予”强调由外在理论方法对文献材料学术价值开发的主导性。 ⑧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胡梵不分,重译直译不分,这是从事翻译者与批评翻译者最应知道的。……(梵文)实在有粗言,亦有细语,亦犹华言雅俗之别。凡此所论,虽皆是梵文的分析,而可以予翻译者以正确的南针,予批评者以正确的认识,这是佛经翻译及翻译论有长时历史以后的综合的言论,综合的见解。”(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80-28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