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秦弓:《“整理国故”的历史意义及当代启示》,《文学评论》2001年第6期。 [2]李锐:《“二重证据法”的界定及规则探析》,《历史研究》2012年第4期。 [3]张舜徽:《中国文献学》,郑州:中国书画社,1982年,第2-4页。 [4]台湾“中央研究院”傅故所长纪念会筹备委员会:《傅所长纪念特刊》,台北:国立“中央研究院”,第16页。 [5][汉]王逸注,[宋]洪兴祖补注:《楚辞章句补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8页。 [6][清]章学诚:《校雠通义》,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7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1页。 [7][汉]司马迁:《史记》(第10册),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3319-3320页。 [8][清]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55页。 [9]赵尔巽,等:《清史稿》(第15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4220页。 [10]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66页。 [11]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247页。 [12]顾颉刚:《古史辨》(上),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119页。 [13]曾朴:《孽海花》,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3-24页。 [14]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1页。 [15]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78页。 [16]骆玉明:《关于胡适的〈白话文学史〉》,胡适:《白话文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2页。 [17][19][20]马美信《前言》,王国维撰、马美信疏证:《宋元戏曲史疏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7、10页。 (本文原载于《学术研究》2016年第9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