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谱局人员构成及职能结构 一部家谱的质量直接与纂修人息息相关,徽州家族在这一点上有着相当清醒的认识,乾隆年间徽人祝论义就说:“谱不自成,待人而成,故当世有其人则谱兴,无其人则谱废,谱之废与兴,人也,顾不重耶!”①徽州家族转变修谱方式后,谱局的人员构成及职能结构就直接关系到了谱之兴废。 (一)谱局人员构成 谱局人事运行的基础即是局内各类工作人员,这些内部工作人员在血缘上构成较为简单,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本族,只有少数直接纂修者可能延请外族人士。徽州宗族延请外族编修本族家谱的情况较为罕见,表现在谱局之中则更加稀少,但无论是来自于族内还是族外,这些编修者都属于当时徽州地区的士绅阶层。如清代嘉庆年间黟县叶氏开局修谱,主要修纂人均为族内士绅,尤以历任济南府通判、东平州知州等职的叶有芳最为典型。进入民国之后,依然如此,民国十一年(1922)绩溪柯氏开局修谱,延请胡适胞弟胡祥木为主要纂修人,其人历任绩溪县署二科科长等职,亦属于典型的士绅阶层。除直接编修者外,谱局内还会选取一些族人参与修谱相关工作,其中包括管理工作与一般性事务工作。管理人员由族内推举产生,一般亦为族内士绅,如绩溪柯氏谱局总理四人分别出自谷川族尚义堂派、谷川族仁睦堂派、竹溪族仁庆堂派与瑞川族敦伦堂派,均有公职在身。而局内一般性事务工作为局内服务性工作或开局前工作,其中开局前工作已由族内各支在局外完成,“各派诸公各相联络,逐一开明无伪可漏,归送公所”②,有些服务性工作亦可由族人兼之完成,“守世忠祠仆人二人轮流赴局值日听差”③,这样使得谱局对于这类工作人员要求不高,只以年龄与人数作为选择标准,如民国七年( 1918) 时环山余氏开局修谱,召集相关辅助人员三十一位,年龄结构上主要为四十岁以下,能够满足局内庶务需要。 (二)谱局职能结构 徽州家族支脉繁盛,人口众多,加之所修家谱结构复杂,使得修谱谱局在人事结构上也体现出了相当的复杂性。按职能对谱局人员进行解析,谱局可简单分为管理部门、修纂部门、财务部门和一般事务部门。这些职能细分可达十几类之多,涉及局内所有人员,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予以协调管理。实际上,谱局中的管理部门是徽州家族将集体修谱中的总理职能予以分化扩充而来,除了设置数人践行总理一职外,一些家族还会专设岗位协助总理,如婺源韩溪程氏宣统谱局中就设有协理一职七人辅佐三位总理管理谱局。在谱局四部门中,最为核心即是修纂部门,亦是谱局中发展最为齐全的部门,大部分家族均按家谱修纂过程进行细分,“修谱先设公局,分定总修综理汇世系,缮写、绘图、校对、监刷等项各款列名以专责成”④。这些细分后的岗位,名为总纂、监修、协修、校对等,名称在各族谱局中表现不同,职能却是大致相同,一般都是直接参与家谱修纂。财务部门为谱局另一核心部门,其出现主要是为了管理局内资金,控制修谱成本,且一直处于发展之中,并最终形成与近代财务制度相类似的管理模式。早期谱局内部就已设有相关理财岗位,但这些岗位的职能却与管理部门有所重叠,“谱局初不设合祠,公举总管四人刻立戳记,凡缴旧谱丁银乐输者悉交总管给戳记收票为凭,其一切出入用度均出总管之手,毋得擅专冒承滥用致误公事。”⑤内有的一些专岗也仅是为专职而设,如为收取谱局资金,清代韩溪程氏嘉庆谱局内就专有敛首一职专门负责向族人征收修谱资金。近代之后,谱局内部财务部门从管理部门中独立出来,出现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岗位。徽州家族开局修谱时间跨度一般较长,需要设置专门的事务部门以负责谱局日常运行,这一事务部门人数众多,嘉庆黟县南屏叶氏谱局此部门就有逐日在局办事、襄内外事两职共十九人,民国绩溪柯氏谱局亦设有庶务、司膳两职共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清)张图南: 《星源甲道张氏统宗谱》,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本。 ②(清)程启东等:《槐塘程氏显承堂重修宗谱》,清康熙十二年(1673)显承堂刻本。 ③(清)程德鉴等:《韩溪程氏梅山支谱》。 ④(清)叶有广等:《南屏叶氏族谱》,清嘉庆十七年(1812)木活字本。 ⑤(清)戴国忠:《礼村戴氏统宗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