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派论者对社会科学社会实践性不同理解来看,马克思主义革命式社会科学理论与其他社会科学理论间的对立似乎最为凸显。马克思主义论者对学院派和国民党派理论持坚决批判态度。1934年,柳辰夫提醒大家,在目前的“社会科学分野”中充满着“有产者”散布的“毒素”,“我们自学社会科学,必得运用我们的鉴别力,去选择我们的食粮”[31](P23)。1936年,李平心告诫世人,目前中国学校所采用的社会科学课本“多数是那些不负责的学者所编的,他们大多数是把极荒谬的理论塞进课本里去”,同时中国目前所谓学术“名流们”“大多数只能贩运一些最低劣的货色给大家,对于正确的社会科学学说反而表示讨厌”[7](P23—24)。其所言“正确的社会科学学说”显指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王亚南于1945年出版的《社会科学新论》则强烈指责欧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他表示,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社会科学论坛,已经在为一些乌烟瘴气的思想和见解所笼罩”,并向落后国家输入这些“假科学、真玄学”,“通过教会及其所设立的学校,通过各种顾问,通过讲学的学者,传播有利于它们而不利于落后民族思想解放的学说”[21](P19)。中国从西方输入的“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末期的、一味掩饰现实或歪曲现实的东西”[21](P37—38)。马克思主义论者对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反映出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被时人称作“新兴社会科学”或“新社会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研究之日益兴盛。 显然,在民国时期,各派论者均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具有相当的社会实践性,因身处中国社会受西方冲击而形成的剧烈社会转型之中,深切感到社会科学理论对中国社会转型的指导意义。不过,各派论者因各自政治立场的不同,对于社会科学社会实践性的理解又有相当差异。学院派论者希望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为中国社会发展与改革提供理论帮助;国民党派论者则希望将自己的社会科学理论应用于国民党领导的中国社会改造,为国民党“建国”事业提供理论借鉴;马克思主义论者则期望通过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宣传,推动中国的民主革命进程,创建新中国。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随着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兴起,学术界逐渐构建起相对系统的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此种话语体系有其一致之处:均借鉴西方学术分科理论,试图以社会现象的不同方面对社会科学进行学科划分;均受近代科学实证论影响,肯定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将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现象中的因果法则;均肯定社会科学具有指导中国社会转型的社会实践性。然而,此种似乎一致的话语体系却隐藏着相当大的具体理念差异。在学科划分问题上,学院派与国民党派论者以欧美学术为样板,强调社会学的基础性,而马克思主义派论者则否认社会学的独立性,强调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内容的哲学对其他各门社会科学的理论指导地位。各派论者对社会现象中因果法则的存在范围、与自然现象中因果法则相比较所呈现出的特点、基本认知方法等问题的分析,更存在多重意见分歧。同时,大家对于社会科学社会实践性的认知,更各异其趣。诸种社会科学理念的相异,反衬出民国时期学院派、国民党派、马克思主义派三种社会科学流派分立,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派与诸非马克思主义派社会科学理论对立的大致态势。 注释: ①所谓学院派论者,指任职于各类学校或科研单位、主要以教学和科研为职事的论者,其理论倾向虽有不同,但共同点在于均处自由论者地位,以学术为著述目的,而与现实政治保持一定距离;所谓国民党派论者,指接受或赞同国民党意识形态的论者,既包括国民党各类军事与政治学校教员、党政系统成员,亦包括虽任职于各高等院校但赞同国民党政治理论的亲国民党学者;所谓马克思主义派论者,指以马克思主义宣传为职事的论者,既包括中共理论宣传工作者,亦包括脱离中共但仍信仰马克思主义的论者,还包括虽与中共无组织瓜葛但倾向马克思主义的论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