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华夏民族的自觉意识 (一)“华夏”、“诸夏”:民族称谓与民族自觉 上述理论阐述,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实际。中国古史学界在具体论述华夏民族形成时,每每都是从“华夏”、“诸夏”等民族称谓的出现讲起。 作为华夏民族自称也是他称的“华夏”、“诸夏”等用语,确实在春秋战国时期最为流行。如《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姜戎子驹支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语言不达。”戎人驹支称中原的华夏民族为“华”,称自己为“戎”。这说明“华”、“华夏”等称呼,既是华夏民族的自称,也是他称;同样道理,“戎”、“诸戎”等称谓,既是戎人的自称,也是他称。当时称呼华夏民族的用语有:“华”、“夏”、“华夏”、“诸夏”等。例如,《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有“楚失华夏”,这是把“楚”与“华夏”相对应。《左传》闵公元年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公羊传》成公十五年说:“《春秋》……内诸夏而外夷狄。”都称华夏民族为“诸夏”。《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蛮夷猾(乱)夏,周祸也。”这里称“诸夏”,又称为“夏”。也有称“诸华”,如《左传》襄公四年魏绛对晋侯说:“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是称“诸华”或“华”。《左传》定公十年载孔子语云:“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这里的“华”亦即“夏”。总之,华夏、诸夏、诸华、华、夏等都是一个意思,都是对华夏民族的称呼。 由于上述华夏民族的称谓通行于春秋战国时期,因而许多学者主张华夏民族形成于此时或形成于春秋战国之际。(35)然而,笔者认为,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用“华夏”、“诸夏”、“夏”、“诸华”、“华”等称谓来特意强调华夏族与其他族的区别以及华夏族的一体性时,不仅表明华夏民族已经形成,更主要的是表现出当时华夏民族所具有的民族意识上的自觉。在这种鲜明民族意识中,我们看到当时的华夏民族已属一个自觉民族,看到华夏民族间的强烈的文化一体性。如前文所举出:管仲对齐桓公所说“诸夏亲昵,不可弃也”;鲁僖公母亲成风对僖公所说“蛮夷猾(乱)夏,周祸也”;魏绛对晋侯所谓放弃陈,“诸华必叛”,“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这些言论就是当时的华夏诸国对自己归属于华夏民族的自觉意识,它强烈地表现在与其他民族或部族交往中,人们对于本民族生存、发展、荣辱、安危等等方面的关切和维护。如果把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用“自在民族”与“自觉民族”两个阶段来表述的话,那么,春秋战国时的华夏民族已属于“自觉民族”,即有强烈民族自觉意识的民族。我们不能据此而说华夏民族最后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或春秋战国之间,而应该说此时的华夏民族已经是一个“自觉民族”。“自觉民族”之前还有一个“自在民族”的阶段,民族形成的起始应该从“自在民族”阶段算起。 指出春秋时期的华夏民族已属于“自觉民族”,还可以从“夏”、“华”、“诸夏”、“诸华”诸称呼的文化寓意得到证明。关于“夏”,我们从《说文》、《尔雅·释诂》、《墨子·天志》所引《大雅·皇矣》以及《荀子》中《儒效》和《荣辱》等可以看到,“夏”可训为“中国”,也训为“大”和“雅”。关于“华”字,在古文献中主要是“采章”、“华美”的意思。这与“夏”所具有的“雅”意,是完全一样的,都是“指中原衣冠服饰、礼仪制度、典章制度”。(36)也就是说,当时华夏民族之所以称为“华”、“夏”、“华夏”、“诸夏”、“诸华”,除与夏王朝的核心地——中原地区(最早的中国)有关外,也与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中原地区的文化和文明发展的高度有极大的关系。这种在思想意识中对自己民族文化特征的自豪感,当然是民族成熟和民族自觉的一种标志。也正因为“华夏”二字代表着文明发达,华夏民族的国家属于礼仪之邦,才使得“华夏”一经成为中国最古老的主体民族的称呼后,就一直沿用至今。 (二)“华夏”合称的缘起 古文献中的“华”、“夏”、“华夏”、“诸夏”、“诸华”,有单称也有合称,它们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华夏”合称是如何出现的?这些都是研究华夏民族形成者所要考虑的,而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章太炎曾提出,“诸华之名,因其民族初至之地而为言”,“华本国名,非种族之号”,其地即今之华山,而后来其民东迁者亦称华族,故“世称山东人为侉子者,侉即华之遗言矣”;又说“夏之为名,实因夏水而得”,其水即今之汉水,“其后因族命地,而关东亦以东夏者”。(37)这是将“华夏”拆散为两族,两族的原居地都在西部。章太炎的说法完全是臆断,而且无视于作为族名(民族称呼)的“华”与“夏”以及“华夏”在出现时就指的是一族而非二族。如《左传》定公十年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这是互文,裔,与夷同义,夏与华同义,表述的就是夏即华的意思。 也有人认为,华夏之名“由华胥而来”。(38)这种以华夏民族起源于华胥氏论者有点望文生义。我们知道民族恰恰是在联合乃至融合无数氏族基础上而形成的,岂能由一位女始祖繁衍而出?这种做法与百年来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考古学的发展所提供的远古时期氏族林立的知识不相符合。 考古学家苏秉琦曾根据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彩陶纹饰以花卉为主,庙底沟类型的分布中心是豫西陕东一带,在华山附近,提出:“庙底沟类型的主要特征之一的花卉图案彩陶可能就是华族得名的由来,华山则可能是由于华族最初所居之地而得名。”(39)苏先生这一说法的问题在于:他将仰韶文化早中晚三个时期(半坡期—庙底沟期—西王村期)某一时段内的崇拜现象视为其整体现象。实际上,在庙底沟时期,除了花卉纹样突出外,鸟的纹样也很突出。此外,其中还有少量的蛙纹、火纹等,所以,苏先生的观点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在古文献中并不存在“夏”与“华”相并立的二族,《左传》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华、夏互文,也说明华族即诸夏,也就是说,就民族实体而论,春秋战国时期的“夏”、“华”、“诸夏”、“诸华”、“华夏”,指的是一个民族。此外,从华、夏二字音、义相通来看,也指的是一个民族。对此,刘起釪做了很好的考证,其结论是:“就字义训诂和音读来看,华、夏二字实能相通”,“因此把我们民族称为华族可以,称为夏族也可以,称为华夏族更可以”。(40)在这里,笔者略作补充的是,在现在的陕北方言中,“下”、“吓”等字读作“哈(hà)”,声母与“华”字的声母完全相同,同属于古音中的匣纽,这也可作为“夏”、“华”二字古音相同的旁证。 关于“华夏”合称问题,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华夏’必为‘虞夏’之转写。”(41)其实,这一观点也难以成立。在先秦文献中,确实有“虞夏”二字连用的情况,但都是作为“虞、夏、商、周”四朝来使用,都指前后相连的两个朝代,绝无用来指称一个民族者。从历史上看,有夏人、商人、周人、汉人、唐人,或者夏族、商族、周族、汉族这类族称的叫法;也有夏朝、商朝、周朝、汉朝、唐朝、宋朝等朝代的叫法;但作为族称,绝无“夏商人”、“商周人”、“汉唐人”、“唐宋人”,或“夏商族”、“商周族”、“汉唐族”、“唐宋族”这样的叫法,所以作为民族称呼的“华夏”联称不应该是由作为朝代联称的“虞夏”之转写。 关于“华夏”合称究竟如何产生,笔者的推测是:最初大概只称“夏”和“诸夏”之类,后来用“华”来形容“夏”,结果就出现形容词的“华”也可以作为名词单独使用而指称“夏”,这样,夏与华同义,并可以互文,相互替换,这时候的“华夏”复词也就变成互为形容的一个名词。所以,在华、夏、华夏、诸华、诸夏这类华夏民族的称呼中,夏、诸夏这样的称呼是最基本、最关键的,而华、诸华、华夏则是后起的。 (三)复合制国家结构的夏王朝的诞生与华夏民族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民族属于“自觉民族”,那么在“自觉民族”之前,作为“自在民族”阶段的华夏民族,出现于何时?这是华夏民族形成问题研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对于把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并不作“自在民族”与“自觉民族”这样区分的学者而言,也就不存在这一问题。但这种不作区分的做法却说不清楚华夏民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华、夏、华夏、诸华、诸夏中核心是“夏”,而在春秋之前的西周时期,周人已用它来表示自己的正统性和与夏王朝相一致的民族一体感。如《尚书·君奭》周公曰:“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尚书·立政》周公曰:“帝钦罚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万姓。”这两处是周公说自己周族为“我有夏”。《尚书·康诰》成王曰:“文王……肇造我区夏。”“我区夏”,即我华夏地区。(42) 周人为何把自己说成是“我有夏”、“我区夏”?刘起釪的解释是:“历史的真实是,周族的族系渊源确系沿自夏族,而且更可上溯源自姬姓的黄帝族。”(43)这是主张周与夏在族源上有关系。对此,沈长云否定说:“一些人惑于两个‘有夏’名称的相同,或认为周人出自夏人的后裔,是不符合《尚书》的本意的”,“周人自称为‘夏’……不是只表现自己这个‘小邦周’,而是表现以周邦为首的灭商部落联盟。”(44)我们说,在《尚书》的《君奭》、《立政》、《康诰》诸篇中,周人自称“我有夏”是事实。问题的关键在于这里的“有夏”或“区夏”不是部族的夏而是以夏王朝为民族框架的夏,在这里,夏王朝的大国家结构与夏代的民族是一体的,可简称为民族的夏或夏民族。部族的夏是指在夏王朝尚未建立之前鲧禹时的夏族,以及夏王朝建立之后王朝内部以夏后氏为主的姒姓部族集团。民族的夏是指夏王朝建立之后,既包括姒姓的夏后氏部族,也包括子姓的商部族、姬姓的周部族等王朝内的众多部族的民族共同体,所以民族的夏就是华夏民族的意思,也是夏王朝的意思。部族的夏有血缘血统上的局限,而民族的夏即夏王朝超越了这种局限,以大文化为纽带。这种以文化为血脉的民族的夏,是夏商周三代正统之始,正统之源,对于刚刚灭商不久的周来说,当然要高举着它,打出“我有夏”、“我区夏”的旗帜,以示自己对自夏王朝而来的正统的继承,以示“文王受天有大命”、周人“天授王权”的合法性。 “华”、“夏”、“诸夏”、“诸华”、“华夏”这一系列的民族称呼,凸显了华夏民族的形成始自夏王朝。换言之,华夏民族在夏代时就是夏民族,它与考古学界以前所谓“夏文化”的夏民族不是一回事,(45)它是夏王朝内包含夏部族、商部族、周部族等众多部族在内的民族,它以夏代多元一体复合制王朝国家结构为基础。在某些时候,国家可以视为民族的外壳(即外在框架)或民族聚合的一种形式。夏、商、周三代复合制国家就是华夏民族的外壳,是复合制国家机制促使以华夏文化为纽带、为血脉的华夏民族的形成。 所谓夏商周三代复合制国家结构,是指在王朝内包含有王国和从属于王国的属国(或称为诸侯国)两大部分:在夏代,它是由夏后氏与其他从属的族邦所组成;在商代,它是由“内服”之地的王国与“外服”之地的侯伯等属邦所组成;在周代,它是由位于被后世称之为王畿之地的周邦(周王国)与各地的诸侯国所组成。以夏王朝为例,(46)夏代的王邦即王国就是夏后氏,尽管它的王都有迁徙,但迁徙的范围或者说活动的中心地区是在中原地区。夏后氏之外,据《史记·夏本纪》,夏的同姓族邦有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47)夏王朝内的异姓族邦有:己姓的昆吾、彭姓的韦国、任姓的奚仲、子姓的商族、姬姓的周族,等等。昆吾初居于帝丘濮阳,后迁于许昌,《国语·郑语》说:“昆吾为夏伯。”薛国位于山东滕县,《左传》定公元年说奚仲曾担任夏朝的“车正”。子姓的商族,史书称之为“商侯”。《国语·周语》说商侯冥担任过夏朝管理或治理水的职官,并因此而殉职。关于周族,《国语·周语》说:“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也就是说,至少在夏朝前期,周人是处于夏王朝的国家框架之中的。当然,在夏王朝中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各个政治实体并非都处于同一个层次,而是多层次的结合体。例如,夏代的商族君主(商的先公先王)史书虽称之为“商侯”,但据笔者的研究,夏代商族曾经历由附属于夏的中心聚落形态发展为附属于夏的邦国这样一个过程,其中从商的始祖商契至王亥时期属于中心聚落形态(即酋长制社会),而从上甲微至商汤灭夏之前则属于邦国时期,(48)商汤取代夏而成为新的天下共主,建立的商王朝又属于进一步发展的复合制国家形态。 商王朝的复合制国家结构,(49)用《尚书·酒诰》的话来说,就是由“内服”与“外服”相构成。内服之地,由在朝为官的百官组成,它是商的王邦、王国,亦即后世所谓“王畿”之地;外服之地,则由商的侯、伯等诸侯邦国所组成。《酒诰》的这一记载恰可以与《大盂鼎》“惟殷边侯田粤殷正百辟”铭文对应起来:“殷边侯田(甸)”说的就是“越在外服”的“侯、甸、男、卫、邦伯”;“殷正百辟”指的就是“越在内服”的百官。由《大盂鼎》铭文可证《酒诰》所说的商代的内、外服制是有根据的,也是可信的。此外,这种内外服制还可与甲骨文中“商”与“四土四方”并贞的卜辞相对应。连接内、外服之制这一复合制国家结构的机制,一是强大的王权;另一是外服的地方邦君能够在朝廷担任各种要职,成为在朝为官者。如甲骨文中的“小臣醜”(《甲骨文合集》36419)这位在朝廷为官者,就来自山东青州苏埠屯一号大墓墓主“亚醜”家族。最近发现的殷墟花园庄54号墓也是一座在朝为官的显赫贵族墓,其青铜器铭文有“亚长”族徽,他来自甲骨文中长族邦君“长伯”(《甲骨文合集》6987正)。《史记·殷本纪》载商纣以西伯昌(周文王)、九侯(一作鬼侯)、鄂侯为商王朝的三公,也属于商王通过让“外服”的侯伯之君担任朝中要职而使之成为朝臣的情形。 我们提出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形态和结构为复合制,应该说揭示了上古中国历史的特点,符合中国上古的历史实际。以往学术界主张夏商周三代为方国联盟论者,忽视了夏王、商王和周王对于地方诸侯邦国的支配作用;而主张夏商周三代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论者,则忽视了夏商周时期的地方诸侯邦国与秦汉以来郡县制之下的地方行政并不相同的问题。在复合制国家结构中,在统一王权的支配下,王邦与属邦是不平等的。王邦即王国,为“国上之国”,处于天下共主的地位;属邦为主权不完整的(不是完全独立的)“国中之国”。在夏代,这些属邦有许多是在夏代之前的颛顼尧舜时代即已存在的邦国,夏王朝建立后,它们并没有转换为王朝的地方一级层层隶属的行政机构,只是直接臣服或服属于王朝,从而使得该邦国的主权变得不完整,主权不能完全独立,但它们作为邦国的其他性能都是存在的,所以形成了王朝内的“国中之国”。而作为王邦即位于中央的王国,则既直接统治着本邦(王邦)亦即后世所谓的“王畿”之地(王直接控制的地区),也间接支配着臣服或服属于它的若干邦国。因而王邦对于其他众邦其他庶邦当然就是“国上之国”。邦国的结构是单一型的,王朝在“天下共主”的结构中,它是由王邦与众多属邦组成的,是复合型的。自夏代出现的这种复合型国家形态和结构,历经商代和周代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在周代,由于大范围、大规模分封诸侯,使得这种复合型国家结构达到顶峰,形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牢固理念,而这一理念也从王权的视角对复合型国家结构的整体性作了形象说明。 以上通过对华夏民族称呼的追溯,以及有关夏代复合制大国家结构就是夏代华夏民族的外壳的论述,得出华夏民族形成始自夏代的结论。也许有人会问为何在夏商时期看不见有这种称呼?笔者认为这就属于“自在民族”与“自觉民族”的差别。所谓“自在民族”就是民族意识还处于朦胧、潜在状态的民族;自己作为一个民族已经存在,但自己还不知道,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夏、商时期的华夏民族就是这样的状态。西周时期,华夏民族的共同文化得到进一步扩充和发展,民族文化中的礼仪制度、典章制度,也更加完善,民族意识也开始显现,这才使得周人自称“我有夏”,以夏为正统。再到春秋战国时期,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的复合制国家结构名存实亡,礼仪征伐不出自天子,天下处于混乱状态,在本民族共居之地时常出现异族的人们,致使“华夷之辨”思想和危机意识凸显出来,它强调华夏民族的一体性。所以,春秋战国时期的华夏民族非常强烈的民族意识,是在戎狄等异族的刺激下升华的。“华夷之辨”中所“辨”的是华夏文化与蛮夷戎狄的不同,它通过“华夏”这样的民族称呼,强调根在中原的本民族衣冠服饰、礼仪制度、典章制度与四夷的不同。这样的“文化民族”当然是一个“自觉民族”。而夏商时期作为自在民族的华夏民族之所以能够出现,就在于夏商王朝是多元一体的复合制国家结构,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容纳了众多的部族。 华夏民族的形成始于夏王朝的另一证明是,在字义训诂中,“夏”也指“中国”。《说文》:“夏,中国之人也。”《尚书·尧典》“蛮夷猾夏”,郑玄对“夏”注解也是指“中国”。《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楚失华夏”,定公十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孔颖达疏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诚然,“中国”一词的概念经历了由单指“国中”,扩大为主要指“中原”,最后进一步扩大为指秦汉时期华夏民族所居住的黄淮江汉的共同地域这样一个演变过程。例如,在周初青铜器《何尊》铭文中,“中或”(中国)是指成周洛邑(在今河南洛阳)。大概从西周开始,与西周金文中的东国、南国等相对而言,“中国”也就演变为指中央之地的地域,这就是中原之地。而这样的“天下之中”的产生,就是由于在这之前,夏王朝的都城有相当长的时间是建在这里。如《竹书纪年》说:“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斟寻在今巩义市西南至偃师一带。又如《逸周书·度邑解》中武王对周公旦说:“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这是说从雒水到伊水,地形平坦,以前有过夏的都城。总之,自汉代以来,“夏”字义训“中国”,与夏王朝的王都位于中原有直接的渊源关系。这当然可作为华夏民族的形成应当以夏王朝的出现来算起的证据。 华夏民族开始形成于夏王朝,崭新的王朝国家是华夏民族的外壳,是维系华夏民族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相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的基本条件。王朝国家的复合制结构使得它可以容纳不同的部族,但也正是这一缘故使得夏、商、西周时期,尤其是夏、商时期,民族内诸部族的相对独立性和相互界限难以消除,长期存在。这都属于尚处在“自在民族”阶段的华夏民族的时代特点。 既然中国古代最早的民族的形成始于夏王朝,那么夏代之前的五帝时代,在华夏民族的起源和形成过程中,充其量也只能视为华夏民族的滥觞时期。五帝时代可称为部族时代,与此相一致的是作为早期国家的邦国——部族国家(也称为“族邦”)的诞生。为此,部族国家的形成和它终究要走向民族的国家,也就成为五帝时代后期的历史特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