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国时期社会学、人类学与中国上古史研究的转型 在传统经学的笼罩下,中国上古史一直是儒家理想的载体,被描绘为黄金世界。以胡适、顾颉刚为首的疑古派学者通过史料辨伪对经学化、儒家化的上古史系统进行了颠覆。王国维等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开启古史考证的新格局。而人类学又为中国史前史、上古史研究注入新动力,成为文献材料和出土实物之外重构中国上古史的“第三重证据”,进而由疑古、考古转向释古。“兼跨古代史与文化人类学的学者”(18)李玄伯,以法国古朗士的《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为参照,对古代家族、古邦等进行合理的解说,应用涂尔干等社会学成果证实图腾制度存在于中国史前时代,对外婚制、娣媵制、多姓多妻制等婚姻制度进行了探究。杨堃、李璜译介法国社会学派汉学家葛兰言的中国史论著,并以社会学、民族学探究了古代民俗和信仰。芮逸夫引入西方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国古代的亲属称谓制,对甥伯叔姨舅姑等称谓进行了考释。李安宅以社会学功能主义的眼光审视《仪礼》与《礼记》,分析中国古代的“礼”与“仪”,剥去了经典神秘的外衣,探查古代社会的文化习俗。冯汉骥以西方人类学研究成果为背景,由中国亲属称谓考求了中国古代的交表婚姻、姊妹同婚、收继婚等婚姻形式。李济以体质人类学、动物学和遗传学方法探讨了中国民族的形成问题,将中国民族分为“我群”和“你群”,证实一向被认为纯一的中国人(汉族)体质的极端复杂性。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台湾番族的原始文化研究,也是民族学、历史学、考古学多学科方法的综合运用。这些研究与传统的古史学大异其趣,它们借助社会学、人类学的视野,一扫疑古派的怀疑抹煞之风,又克服了考古派零碎分散的缺陷,将荒诞无稽的神话传说还原为合情合理的早期初民社会,初步清理出一个古史系统,将古史重建带入新的境域。 (六)民国时期社会科学学者的社会史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者介入历史领域的首推社会学家。燕京大学早期的社会学系主任许仕廉,就主张中国社会学应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社会学对历史学的最大贡献是对社会史研究的推动。社会学的概念使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风俗等内容成为历史研究的主题。瞿同祖的《中国封建社会》以封建社会的全部社会现象为对象,分析了其形成以至崩溃的过程,解剖了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及关系;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则跳出惯常的史学视野,以社会学的范式研究古代法律。吴景超发表了一系列具有社会学意味的汉代史论作,涉及两汉的婚姻、家庭、内乱、社会流动与人口迁移对文化传播的影响、人才升降以及社会分层等问题。董家遵依据社会学的观点考察了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和习俗,尤其注重收继婚的研究;并探求奴隶社会史,以西周末至西汉初为中国奴隶社会时代,论述奴隶的名称、来源、人数、职务及其反抗斗争,以及中国奴隶社会的产生与瓦解。陈顾远将社会学与法学相结合,并博采古籍,梳理中国古代婚姻史,包括婚姻的范围、人数、效力,婚姻的消灭,婚姻的制度、风俗等主要问题。潘光旦用社会学、优生学眼光研究明清两代的嘉兴望族,阐释了血缘和遗传在人才消长和家族兴衰中的重要性;以心理学分析明代女子冯小青自我恋、影恋等变态心理与病源。冀朝鼎首创“基本经济区”的概念,强调水利工程对中国历史上经济区的影响,以及与政治区域发展变化的关系,论证了中国统一与分裂的经济基础和地方区划的地理基础。这些社会科学家的历史研究可谓别开生面,成为当时社会史领域的一支劲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