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32年建设委员会浙江经济所整理成书的《杭州市经济调查》(上编):“脚踏车捐于七月开始征收,每辆每季纳捐五角(大洋)。”每季度缴纳大洋五角,每年缴纳大洋二元。 广州市政府则是这样收缴车捐的:“营业单车每月纳捐二元(毫洋),自用单车每季纳捐三元。”出租用的自行车每月缴纳毫洋两块,非营业自行车每季度缴纳毫洋三块。一季度三块,一年就是十二块,按毫洋与大洋汇率,一块四角毫洋兑换一块大洋,所以十二块毫洋等于大洋八块多,所以广州单车的车捐非常之高。 为什么广州把车捐定这么高?一是因为当时广州经济发达,广州人相对有钱;二是因为广州市政与文化教育事业稳居全国首位,必须开征足够多的税种和足够高的税费,才能弥补市政支出和文教支出所造成的财政缺口。 5 为何广州车主要把车牌钉在车轮的辐条上? 最后我们来看看民国人将车牌钉在自行车的哪个部位。 1935年第60期《四川省政府公报》载:“自用及营业脚踏车领到号牌后,须钉挂于车前柱与横柱交叉处,以便稽查。”把车牌钉在车座前方,车把后方的位置,不容易丢失。 1930年,青岛规定:“公用局发给之号牌须钉于后车轮支架之右方。”为什么要把车牌钉在后轮支架的右方呢?因为国民政府规定全国人民靠左行驶(抗战胜利后又要求靠右行驶),车牌钉到右边,才能让站在街道中间执勤的交警看见。 1932年,济南市则规定:“号牌须钉在后座后面。”这跟现在汽车牌照和摩托车牌照所钉的位置是一样的。 那么广州单车的车牌又钉在哪个位置呢? 当时广州单车的车主习惯把车牌钉在车轮的辐条之上,这样做有一个“好处”:车轮转动,车牌也跟着飞转,当你违章的时候,交警只要抓不住你,就没有办法抄牌开罚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