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问题与意义 “地方”在先秦的空间实践中,碰到了“天不覆地”的问题。《礼记·曾子·天圆》曾提出:“天之所生上首,地之所生下首,上首谓之圜,下首为之方,如诚天圜地方,则是四角之不揜(同“掩”——编者注)也。”“四角之不揜”即天不覆地的问题。汉代学者提出“浑天说”解决了“天不覆地”的矛盾。“浑天说”认为天地都是半圆的,“天似盖笠,地法覆槃”,天地同形。这个认识可能更接近目前所知的科学事实,但远没有“天圜地方”影响大,因此“地道为方”是古代中国构建空间社会秩序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实践。 在中国古代世界观里,方是地文、人文秩序建构,圜是天文秩序建构。历代的城池、宫殿、九州、五服、九宫等均是方形的空间建构和规划。东南西北叫作四正,东北、东南、西南、西北称之为四维或四隅。可以说,古人对大地的认识乃是不断方正的过程。正不仅仅要正方向,还要正大地本身。正是由于方正具有积极的正面价值,因而最终凝结成道德准绳。方正不仅是地德,也是道德。汉代以后称道德高尚者为“方正贤良”。 “地方”是史前形成沿用至明清的超越视野之上的空间秩序和格局。中国古代无论是对地理知识的归纳,还是人文空间事物的规划,都尊崇方形。它既是基本的地理认知,也是推崇“方则分定”的社会等差意识形态的反映。 你是哪个“地方”的?貌似普通的一个词,记录的却是史前至当下对空间秩序的追求,蕴含了我们的空间秩序实践,同时也包含了先民所尊崇的文化特质和道德特质。 (崔天兴,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