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档案,即文书;另一类是典籍,即古书。出土文献时代地域明确、保持语言原貌,对于文字学、音韵学、词汇学、语法学等古代汉语各学科的研究都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因而应该重视对这种语料的整理和运用。 出土文献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档案,即文书;另一类是典籍,即古书。出土文献时代地域明确、保持语言原貌,对于文字学、音韵学、词汇学、语法学等古代汉语各学科的研究都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因而应该重视对这种语料的整理和运用。 所谓出土文献,是指出土文物上的文字资料,如甲骨文、金文、简牍文字、帛书、玉石文字、货币文字、玺印文字、封泥文字、陶文等。这些名称,大都是按照文字所附着的材料来命名的,如甲骨文是指龟甲兽骨上的文字,金文是指青铜器上的文字。 出土文献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档案,即文书;另一类是典籍,即古书。前者如包山楚简的《集书》《集书言》《受期》《胥狱》等编、云梦睡虎地和龙岗出土的秦代法律文书;后者如郭店楚简中的《老子》、上博楚简中的《周易》等。 出土文献对于汉语史、古代汉语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