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必大与胡柯在关系上也有交集。同为吉州出身的元人刘岳申,在其文集《申斋集》卷十四《跋周益公撰王驹父居士墓铭书翰》中写道:“益国(以封国代指周必大)自书此铭,而以登仕郎胡柯题其额。柯亦居士其流亚者欤?”从文章所记胡柯的身份看,仅是刚刚入官成为初级选人,跟已经担任宰相的周必大的地位相隔天壤。这一考证表明,胡柯的年谱所记欧阳脩出生日为六月二十一日的说法,当是采用了周必大对各种年谱证误的结论。因为据周必大所云,原本各种年谱是把欧阳脩生日记在六月二十六日的。这就是欧阳脩生于六月二十一日之说的由来本末。 不过,“六月二十一日”是来自周必大根据干支纪日的换算。从审慎准确的目的出发,我们也需要学一学周必大,于无疑处生有疑,把周必大的换算过程重新走一遍,加以再检证。 “六月二十一日”这一日期的得出,是根据《于役志》“戊辰,予生日,具酒为寿于舟中”的推算。《于役志》所记是景祐三年之事,日期也是这一年的干支。检景祐三年六月戊申朔,推算之下,戊辰确为二十一日。因此,周必大在信中说:“其间于六月二十一日说予生日为寿。寻取《真宗实录》及《长篇》再三契勘,果是。丙辰乃六月二十一日,得戊申月节气。” 景祐非景德,尽管周必大言之凿凿,我们还需要核对一下欧阳脩生年景德四年六月的干支。对于景德四年六月的干支,周必大是直接使用《真宗实录》和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进行的检证。今天,我们已经无法看到已经散佚的《真宗实录》了,清人辑本《长编》则于是年六月没有朔日的记载。不过不要紧,核对或换算干支,过去有陈垣先生的《二十史朔闰表》可资,现今更有网上各种工具可用。检景德四年六月乙未朔,但是以此日推算下去,却出现了问题,这一月的确有“丙辰”日,但却不是“二十一日”,应当是“二十二日”,二十一日乃为丙辰前一天“乙卯”日。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如果信守“丙辰”日为欧阳脩生日,那么生日就应当是“二十二日”。如果遵从欧阳脩本人《于役志》所记,那么生日就不应当在“丙辰”日。 如何解开这个谜?我查检了欧阳脩《于役志》的版本,查检了周必大《文忠集》的版本,还查检了胡柯年谱的版本,可以排除鲁鱼豕亥的传写刊刻之误。 将生日推算为“二十一日”,由于是出自欧阳脩本人的记载,无疑是板上钉钉般地确凿,难以撼动。既然“二十一日”是确定的,那么问题只能是出在原本对干支“丙辰”的推算上了。周必大信中讲“乃如年谱,皆说六一先生是景德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丙辰生”,可见“丙辰”生日说的源头不在周必大,他也是沿袭旧说。不过,尽管源头不在周必大,但周必大对于欧阳脩生日“丙辰”说的固化,也还是要负上一定责任的。 我的推测是,原本“丙辰”是出于错误的推算,而恰恰是景德四年六月丙辰又与二十一日的乙卯只差一天。周必大只发现“二十六日”与“丙辰”日不合这样明显的错误,却又对“丙辰”日为生日信以为真。在这样先入为主的认识主导之下,于是便有可能忽略了丙辰与二十一日之间的一日之差。当然还有周必大在推算之际发生简单的数日计算错误可能性。而晚辈的胡柯在编纂年谱时又盲从了地位甚高的周必大之说。 总之,将欧阳脩生日的干支纪日记为“丙辰”是不对的,因为丙辰并不是景德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这是一个迄今为止研究者未曾细察的低级错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