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商人团体的“反抵制”运动 面对中国商人团体主导的抵货运动,日华实业协会深为不安,认为抵货运动不仅“危及到我在留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且“本应阻止此等运动的商务总会,却成了运动的主导者”,建议“就根本的防止对策,与中国政府进行交涉”,再因“寄希望于以稳健、持久的态度来圆满解决此事,而不仅只是扫清一时的骚乱”,决定“和中国各地、日本全国的商业会议所,以及各种实业组织紧密联系,为防止抵制日货而尽全力”。(17) 为取得政府外交的支持,日本商人团体运用民间经济外交手腕,在日本本土及中国展开了一场“反抵制”运动。(18)6月11日,日华实业协会正副会长拜访外务省内田外相,由外务省给北京代理公使发去训电:“眼下采取强硬的态度,今后的对策也要做到无遗漏。”(19)协议会议决:“除与全国及中国各地的商业会议所、各种实业团体取得联系外,为彻底寻求防止排日、抵制日货运动的对策,需要再次会见外务省当局”。(20)并决定“促请日政府向中国当局提出打消此项运动”,同时正式呈递首相、外相及农商大臣。(21) 神户商会于6月中旬提出“反抵制”措施,要求“日政府立即设法阻止华人之抵制运动”。(22)日华实业协会议决:“(一)日本政府不与中国中央政府为对手,直接对地方官员予以严厉抗议,因排日运动所导致的损失,令地方官宪赔偿;(二)借款如到付还之日期,即无犹疑收取;(三)将排日损失额报告北京公使馆,以为交涉之基础;(四)我国(日本)断乎实行经济绝交,以期根本解决排日问题;(五)日本不出席特别关税会议,更不加入司法制度调查委员会,终止对华文化事业之支援;(六)促日本居住之内地中国人反省”。(23) 6月28日,大阪商业会发起“对华问题实业大会”,参加人数多达3000余人。大会认为若不解决抵货运动则“吾贸易上,万无宁日”,建议“由海军部派遣多数军舰,驻扎长江一带,及中国沿岸,使陆战队上陆……可不谓之曰以武力压迫,而曰保护侨民”。(24) 7月,日华实业协会提出:(1)禁止抵制日货运动,(2)处罚抵制日货责任者,(3)赔偿损失,(4)善后保证等四点措施,并取得了日本政府的同意。(25)还多次为在华日商提供与政府、贵族院各团体、各政党干部及商业会议所等机构直面陈情的机会。(26)汉口日商认为抵制运动,“从小处来看,将减弱长江中游以上日本人的势力”,“从大处来看,将使数十年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开拓出的华中大后方事业蒙受莫大损失,于恢复帝国国力方面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27)因此,日华实业协会决定:对于政府当局要求处罚对排日行动不予取缔的中国官绅,附上取缔排日运动、赔偿损害、善后保证等要求;为保护日本人增派炮舰若干,配置相当人数的陆战兵,以便于不失去保护和镇压的时机;对中国文化事业及其它方面的支持,至排日运动结束前一律予以中止。(28)并称抵制运动“阻碍了我们的事业推进,国家应对此担负起责任”。(29) 为防止抵制日货运动的再发生,日华实业协会认为“今后于两国实业家的提携以及促进贸易的同时,还要探求如何将排日风潮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生事故之际,如何对在华日商进行救济”,(30)并加大了对华文化教育事业的渗透。如为上海中华学艺社设立大学给予15000日元的资金援助;(31)派干事角田隆郎来华与官商学界人士交换意见,提出设置友好交流机构,实现意识沟通;(32)为在改善对日舆论方面做出贡献的《中报》给予援助等。(3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