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之内容与特点 吴晗《史料》一书,载录从高丽恭愍王三年(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到朝鲜李朝高宗三十一年(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共540年间与中国明清两代相关的史料,主要包括中朝两国的政治经济联系、朝贺往来、文化交流等方面的记载,分为“前编”“上编”“下编”三大部分。“前编”为新中国成立后补充的《高丽史》关于中国的史料,上起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下至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含上、中、下3卷,分别为恭愍王、辛禑、恭让王三朝史实。“上编”58卷,包括从太祖元年(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到仁祖二十土年(清顺治六年,1649年)期间有关中国的史料。其中太祖1卷、太宗2卷、世宗3卷、世祖(合睿宗)2卷、成宗2卷、燕山君1卷、中宗10卷(含仁宗)、明宗2卷、宣祖22卷、光海君5卷、仁祖7卷。“上编”是吴晗1932-1936年间从北平图书馆抄录的。“下编”17卷,乃是1959年到1961年间所抄录的(18),收录了从孝宗元年(清顺治七年,1650年)至高宗三十一年(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间有关中国的史料。共计:孝宗1卷、显宗1卷、肃宗4卷、景宗1卷、英宗2卷、正宗3卷、纯宗1卷、宪宗1卷、哲宗1卷、高宗2卷。 在体例上,《史料》“一仍原书”(19),即采用编年体形式,以朝鲜历代国王为纲,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吴晗辑录时略作改动,以方便读者阅读,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朝鲜国王的干支纪年之下,标出相应的中国明清时期的皇帝年号和西历纪年,如《李朝实录》中《太宗实录》“辛巳元年”,《史料》一书标出“辛巳元年(明惠帝建文三年,一四○一)”。 第二,原书体例不分段、不另起行,未加标点,读来极为不便。《史料》一书每月另起一行,同月中不同日的记载之间皆有空格,且添加了标点,大大方便了阅读。而对于女真部族名、地名、人名等难以辨认的则不妄加句读,如第一册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十二月癸卯条,记载了吾郎哈水吾狄介等四人至朝鲜的情形(20),《李朝实录》列举了那些来自不同部落、不同地区的女真人的姓名、官名、籍贯等,吴晗对这段长达五行的汉字未加标点,原文抄录,一字不差,以保持原貌,备研究者使用。 第三,《史料》一书有很多小字,乃吴晗所加。其用意大致有二:(1)解释之用,如宣祖十八年(明神宗万历十三年,1585年)四月,朝鲜国王宣祖询问从明廷出使回国的使臣:“卿见许阁老乎?”使臣黄廷彧答:“于朝班望见,则容仪衰老,殊非昔日之风采也。”此后,吴晗在《史料》中解释“许国、魏时亮曾以华使来此,故问之,盖慕其贤也。”(21)此处,吴晗对许国其人及朝鲜国王何以询问许国,加以解释,乃交代相关历史背景。(2)标注之用,对原书记载疏略和失误之处的补正。如《史料》一书记载明惠帝和朝鲜易马事,有“按此前原落去三运马纪事”(22)这样的字眼。另外,李朝仁祖即位后,对《宣祖实录》进行修正,故有《宣祖修正实录》,记壬辰倭乱及和中国往来等较原本详细,《史料》一书特将二者融合,按时间顺序,用《宣祖修正实录》补充《宣祖实录》之缺漏。对于二者记载不同者,皆以小字标出,如宣祖甲申十七年,“宗系及恶名辩诬奏请使黄庭彧、书状官韩应寅等奉敕而还”。《宣祖实录》记为“十一月朔癸酉”条,吴晗在此条史料开头以小字标出“重修本作八月甲辰”(23)。 第四,对于《李朝实录》中一些特例,如《肃宗实录》和《景宗实录》,《史料》一书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肃宗实录》有补阙正误在每卷后面。若补阙正误中有关于中国的史料吴晗也会抄出,如清康熙五十三年(李朝肃宗四十年,1714年)“《补阙正误》五月癸卯,《仪象志》及图成……书凡十三册,图二册,亦依唐本模出焉”(24)。清康熙五十四年(李朝肃宗四十一年,1715年)“《补阙正误》二月乙亥,命户曹铸铜斗斛颁于八路。时斗斛无定制,官用大小各异,仿华制铸颁”(25)。《景宗实录》修过两次,分别是成书于英宗朝的甲本和正宗朝的乙本,其中甲本较详细。所以,吴书以甲本为主,以乙本补之。如第4364~4365页,吴书以乙本景宗元年六月甲戌日、七月戊午、戊寅日事补甲本所缺,并把相应内容辑录在后,以方便使用。对于所抄录高宗实录中的空缺,吴晗在《史料》中也作了具体说明。他说,由于《高宗实录》“缺卷二○、二一、二五、二九、三四、三六、三七、四三、四五各卷,本史料的辑录,其中因此缺少二十年(清光绪九年)、二十一年(清光绪十年)、二十五(清光绪十四年)、二十九(清光绪十八年)的材料”(26)。 吴晗《史料》虽是抄辑《李朝实录》中有关中国内容,但在史料的选择上亦有所侧重,主要体现为:一、关注中朝、中日关系史;二、朝鲜对中国明清政治的关注、猜测与臆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