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范文澜是第一个以革命史观为指导从事历史撰述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建构了革命史学的基本框架。他最主要的成就是开创了马克思主义通史体系,缔造了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特别注重对中国历史发展特殊性的研究,对于民族发展史、民族关系史若干命题提出了一系列创见,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做出了突出贡献。范文澜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构建的革命史学以民族国家为主体进行历史叙事,从建立民族国家的角度看,本质上是民族主义史学,同时范文澜史学具有战时史学的特性。当前反思和评价范文澜史学成就必须坚持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史学应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背景下,继承和发展范文澜学术思想。 关 键 词:范文澜/民族主义/革命史学/通史体系 项目成果:本文系耿化敏副教授主持的中国人民大学明德青年学者计划项目“中国共产党史学史研究”(项目编号:14XNJ01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林国华,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范文澜是中国第一个以革命史观为指导从事历史撰述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建构了革命史学的基本框架。①他最主要的成就是开创了马克思主义通史体系,缔造了近代史研究的革命史范式,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学科体系的建立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国通史简编》(以下简称《简编》)和《中国近代史》两部著作奠定了范文澜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范老在其通史著作和论文中,特别注重对中国历史发展特殊性的研究,对于民族发展史、民族关系史若干命题提出了一系列创见。 学界关于范文澜的研究比较充分,但以往的研究多是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史范围内总结范文澜的史学成就和影响,局限性谈得较少,或是在唯物史观派史学与史料派的比较研究中讨论范文澜的学术思想。本文试图从现代民族国家的视角,探讨范文澜与中国革命史学之建构,从思想史和学术史两个层面梳理总结范文澜史学的成就与局限。 一 革命史学与范文澜学术思想的基点:建立现代民族国家 19世纪中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兴盛,形成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基本政治单元的现代世界格局。历史研究通常以民族国家为主体展开,叙述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及意义。“现代社会的历史意识无可争辩地为民族国家所支配。”②为了寻求民族认同感,历史学家通常从已有的民族国家现实出发,运用进化论史观回溯历史,为本民族国家发现并建构一个辉煌的过去,把历史描述为从古代至现代不断向现代民族国家演进的过程。历史叙述与现代民族国家密不可分。 现代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的概念源于欧洲,是指中世纪以来在摆脱封建割据过程中所诞生的现代主权国家,包含民族和国家两种因素。民族国家建立以来,其概念被赋予了诸多内涵,理解各有不同。③结合众多定义,民族国家大体上指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有明确的领土范围和主权,由一个或多个民族组成,国民被赋予民主权利的主权国家。许多学者认为,民族国家建构了民族(nation)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民族是人们以现实利益为考量进行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一方面,民族主义的盛行为西方殖民主义提供了合法性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民族国家观念又成为殖民地半殖民人民争取国家独立、争取民族解放的一面旗帜,成为推动创建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动员手段。 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19世纪末期以来,帝国主义的侵略给中国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西方资本主义的冲击激发了中国民族意识的增长,现代民族国家意识逐步树立,建立一个统一、民主、富强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成为时代的主题。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确立了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理想的新型民族国家的奋斗目标。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具体描绘了未来民族国家的图景。他认为,新中国应当是完全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但“无论它强盛到什么程度,决不把自己变为帝国主义,而是以平等精神同一切尊重中国独立的友邦和平往来,共存互惠。对国内各民族,给予平等权利,而在自愿原则下互相团结,建立统一的政府”。④他将新中国定义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他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⑤建设新中国的目标反映了时代诉求,共产主义理想又与传统的大同思想产生同构,因此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中国共产党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目标与实现途径,为此必须争取民众对民族国家目标的认同,塑造意识形态。而建构意识形态的关键是对中国历史的认识,“历史学对于达到国族富强的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⑥成为建构民族国家这一“想象共同体”的重要技术手段。因此,《新民主主义论》规定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内容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在今日,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⑦毛泽东于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针对“教条主义”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其后又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提出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的命题,并多次使用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理解”的提法。他继而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倡导研究中国现状和历史,对全党规定了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的方向。范文澜则积极实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在研究中力求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简编》1951年版的序言中就指出:“我们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前途,我们必须了解中华民族过去的历史;我们要了解中华民族与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前途,我们必须了解这两个历史的共同性与其特殊性,只有真正了解了历史的共同性与特殊性,才能真正把握发展的基本法则,顺利地推动社会向一定目标前进。”可见,其历史叙述的宗旨,就是为民族国家的建设目标而建构历史。范文澜给国家下的定义则直接运用列宁《国家与革命》中的概念:“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别一阶级的机关。”⑧ 范文澜早年服膺浙东学派经史合一之学,师承黄侃、陈汉章和刘师培等,曾笃信佛经,精研《文心雕龙》,对于文法修辞有高深造诣,因此其治学始终具有浓重的民族主义风格。范文澜注重研究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坚决反对把西方发展的历史规律套用到中国历史上。尽管在《简编》中他认为研究的目的之一是“说明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世界上别的许多民族同样”,但同时强调这“同样不等于一个公式”。⑨因此在《简编》的篇章安排上,他以朝代的更替来叙述中国历史的发展,在古史分期问题上也着力体现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运动。他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研究方法完全不是这样,马克思列宁主义确认任何民族的历史一般的都遵循着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但是,同一性在自身中包含着差别性,即使一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既和自己同一而又和自己相区别,何况是不同民族的历史,怎么能若合符节呢?所以,各民族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一定是要通过各民族的特点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决不能削一个民族历史之足去适别个民族历史之履。”⑩他批评尚钺《中国历史纲要》的历史分期“用西欧历史作蓝本”:西欧是奴隶社会了,中国也就开始是奴隶社会;“他们那里是封建社会开始了,中国也跟着开始封建社会;西欧封建社会发达起来了,中国封建社会也跟着发达起来”,完全不考虑它们各自的特殊性。范文澜因此呼吁不能“削中国历史之足,以适西欧历史之履”。(11) 范文澜的民族主义风格还表现在坚持民族气节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上。早在1935年,范老就自觉运用历史著述来鼓舞抗敌精神,他选择了历史上一些具有高尚民族气节的人物,编成历史通俗读物《大丈夫》。该书的《凡例》反映了范文澜的宗旨,后来的《中国通史简编》《中国近代史》等著作也基本遵循了这本书的《凡例》所确立的原则。《简编》除重点描述历史上农民反抗地主的阶级斗争外,还着力叙述民族间的战争。但是由于“长期在中国封建文化中兜圈子,使范老的学术研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12)在叙述中也表现出以汉族为本位、反满的倾向。范文澜的民族主义思想受传统天下观影响,严格夷夏之辨,其反满思想由来已久,在少年时代曾目睹了秋瑾被捕和就义的场景,对秋瑾寄予了深深的同情,对清朝充满仇视。(13)在浦东中学堂求学期间,范文澜还曾剃去长发表达对清政府的憎恶,并受到了黄炎培校长的称赞。(14)范文澜在其《中国近代史》中更是着重描写英、法、美、日等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疯狂侵略,也秉笔直书俄国对中国的疯狂侵略。即使在1950年代中苏友好时期,他也不愿意改动,以至于被扣上了“亲美派”的帽子。范文澜对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研究,始终从民族国家的立场出发,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基调。延安版《简编》常以汉族为本位,而修订本《简编》则多以中华民族为本位,强调民族融合,同时强调民族关系与阶级斗争的关联,有时又特别注重阶级关系,坚持了历史主义原则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在评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范文澜的有些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比如他的遗作《中国历史上的民族斗争与融合》一文在评价历史上的民族侵略时认为,当中原王朝“完全失去抵御外来侵犯的作用,仅仅是一部剥削机器的时候”,就“应该有民众起来予以消灭,民众自己不起来,强大的邻国进来消灭它,那是很自然的”,“不值得替他们呼喊,说是受到了侵略,并且谴责侵略者”。(15)这些观点现在看来存在很大问题。首先,他以一个王朝的剥削程度作为判断历史上民族间战争性质的标准,忽视了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发动的并吞、掠夺战争的非正义性,容易导致侵略有理论;其次,一个国家完全失去抵御外来侵略的作用,不仅仅因为统治者腐败堕落,更多的是由于国家间力量的对比悬殊造成的。而且历史上的民族侵略充满了野蛮的杀戮与抢掠,往往是被侵略国家人民生灵涂炭,“不值得替他们呼喊”的观点是偏激的。这些观点不仅与其一贯的民族主义立场相悖,也违背了历史主义原则。 最能体现范文澜民族主义学术特点的是其关于汉民族形成的理论。1950年代前期,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论断被认定为权威而不可撼动。斯大林认为:“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有共同地域、有共同经济生活以及有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状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民族市场,还没有民族的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因而还没有消灭各个民族人民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各民族人民历来彼此隔绝的各个部分结合为一个民族整体的因素。”(16)而这些论述却无法用于说明中国的历史。范老突破了权威的束缚,指出这些论断是对欧洲历史的总结,依据这个原理来看欧洲的历史,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中国的历史则不同,他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起从皇帝、郡守、县令到乡三老、亭长等一套系统,形成了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国家,除了三国和五代两个时期处于分裂割据状态外,秦汉以后的历史,统一是长期、稳定的,分裂只是暂时的。他得出结论:中国“自秦汉起,汉民族已经是一个相当稳定的人们的共同体”,具备了斯大林所指出的民族的四个特征。范老虽然也借鉴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来论证汉民族的形成问题,但得出的结论截然不同,反映了他理论联系实际的治学态度和民族主义的学术特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