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的生产活动及其与之相联系的经济基础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主导线索。只有经过生产力的巨大飞跃,彻底改变支撑社会结构的基本经济结构和生产关系,才能由前现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生存是人的最基本本能,在生存的基础上追求财富是人类寻求发展的前提条件。但赋予人类生活意义的是人的社会性需求,即人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必须与他人共处,与他人结合,在人群中占据一定地位。舍此人的生活就与动物无异。这就是说人必须在集团下追求社会性需求,这种集团就是社会阶级阶层。社会分层是我们认识复杂的人类社会结构的一种简便方法,它有其实用的价值。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的阶级阶层都有其相对独立的群体利益,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加速而剧烈的社会变化过程中,各阶级阶层之间必然会产生各种利益的摩擦、矛盾和冲突。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这些摩擦、矛盾和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对此进行科学的分析,可以让人们以不同的视角来追寻整个社会的脉动。因为一个社会要想能够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就要建立阶级阶层利益的整合机制、矛盾和冲突的化解机制以及社会分层秩序的稳定机制,而这些都要以对社会分层结构的了解和把握为基础。日据台湾时期,由于殖民地特殊的资本主义化,台湾社会的阶级阶层关系由清朝统治时期单纯的阶层关系,转变成为由日本人构成的统治阶级与台湾人整体的被统治阶级这两大阶层,而被统治阶层中又分化成为数各小的阶级阶层,变得复杂而又畸形化。这使得台湾的社会矛盾,呈现为阶级与民族矛盾的相互交合。作为被统治阶层中的几个分阶层个体的或联系的斗争,即呈现为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同时又呈现为民族矛盾的斗争。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在统治者占有强大经济基础的条件下,处于被统治地位的各阶级阶层,没有自主的经济地位,不但不采取团结联合,还使用无视台湾社会现实的斗争方式,这必然使后期的社会运动不能具有抗击高压的能力而最终走向分裂与挫败。本文试图从日本据台后,台湾社会经济变化及对阶级阶层带来的影响为视角,对后期抗日运动分裂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以求教于学术界的前辈与先进。 一、先期研究的历史回顾 台湾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史的研究,是伴随着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台湾总督府史料的公开而开始繁荣起来的,当时的研究主要是从抗日运动史本身及同期的经济及社会状况来进行分析的。前期,矢内原忠雄、涂照彦等人的研究,尽管其本身对政治史中的抗日运动部分并没有太多的涉及,但却为后期抗日运动史的研究提供了经济及社会的背景。对于后期抗日运动挫折分裂问题的触及,最早应当是出自于许世楷与若林正丈等人的研究著作中。许世楷在它的专著《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东京大学出版会,1972年)中,就林献堂等人从民族反抗运动转而接受同化主义,谋求提升台湾人地位这一问题进行记述,但并没有具体的评价。 若林正丈在其著作《台湾抗日运动史研究》(研文出版,1983年)中,以后期抗日民族运动中,由土著地主资产阶级主导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为轴进行分析,企图寻求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最后失败的原因,探究为什么地主资产阶级与内地延长主义相妥协,走向谋求地方自治制度改善的道路。若林的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在台湾设置请愿运动的理论中包含着内地延长主义的要素;192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资本大量涌入台湾及近代思想的洗礼,土著地主阶级内部开始分化,出现新的买办层——支持日本帝国主义的阶层;在总督府的培植下,这个买办阶层开始倡导以内地延长主义下的地方自治制度的改善。但若林并没有就台湾社会的状况与日本殖民政府实施的诸政策的关系,以及给台湾社会带来的变化状况进行分析,也没有触及到它与地主阶级中的抗日意识民族层所领导的运动有什么关联。 伊东昭雄的研究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他认为:抗日运动分裂成二个阵营,即使一个受当局的弹压,也不意味着另一个阵营就难以生存下去,但分裂与对立将减弱抗日运动的势力,使当局的弹压就更加容易,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 寺广映雄则认为,抗日运动挫败的原因主要是,台湾文化协会分裂后,台湾抗日的右派与抗日的左派之间难以统合。难以统合的原因主要是他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宿求。作为抗日运动的右派代表者的「旧文化协会」,他们的运动停留在单纯的文化启蒙与自治范围内,不知道谋求前进,不能将殖民地解放的理想与一般大众的现实利益密切结合进行政治经济的斗争。也就是疏忽了将阶级斗争作为殖民地解放斗争的重要手段,结果被左派势力找到盲点,夺取了运动的主导权,致使运动陷入衰退;而握有运动指导权的抗日的左派势力,却采取了无视台湾现实的斗争方式。即是当时的台湾还不具备阶级斗争至上主义的社会条件,台湾的无产阶级还不成熟,基本的阶级斗争是殖民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对立。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将中小地主及中小资本家作为阶级的敌人。这样就致使必须统合的民族运动与阶级运动完全分裂,加之日本警察宪兵的高压,运动走向了衰弱。寺广映雄将后期抗日运动衰败的原因归解为抗日的右派与抗日的左派之间不能统合造成的,但就「一般大众现实的利益」、「台湾社会的现实」等没有进行具体分析,因此,仍然不能摆脱全面的政治史的叙述角度。 周婉窈的专书《日据时代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北:自立晚报社,1989年)就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认为运动最后终息的原因是由于日本军国主义的抬头及与之相伴的台湾岛内右翼势力的兴起。 以上关于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史的研究,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倾向性。即是它的着眼点主要集中在抗日运动团体的聚散、意识形态的操作及台湾总督府的镇压与分裂工作上,对抗日运动发展所需要的维持要素及妨害要素相关的各种社会条件分析不足,这样就使得对后期抗日运动的研究束缚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抵抗与镇压」这样的框架内。 从经济的过程及经济史研究视角来看,从矢内原忠雄开始的研究,就是将后期抗日民族运动纳入到整个台湾殖民地反抗运动中去,认为是伴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发展的一个必然的结果。涂照彦的研究对同时期的台湾的社会经济构造进行了详细的描写,但对它与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关系的分析却较少。涂照彦认为将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即殖民地台湾的民族运动,经历过统一战线的形成(1921年—1927年)、统一战线的分裂(1927年—1931年)及变质形骸化这三个时期。其背景应当是中国的革命运动、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各地蓬勃发展起来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及日本内地的社会运动兴起等,台湾岛内的殖民地社会经济变迁也有很深的关系。涂照彦的研究给我们提供了一种从经济层面来探讨问题的视角,但就运动究竟与经济社会动向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深入的论述。 林继文在《日本占领期台湾的战争动员体制》(爱知大学中国学会编《中国21》第2号,1997年12月)中,从经济层面入手,认为后期抗日民族运动挫败的最大要因,主要是由于土著地主阶级伴随着米谷经济利益而获得的经济自主性,由于后期的殖民地统治当局的经济统制政策而失去。 陈玉玺的研究也认为,台湾地主绅士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发展受挫折,是后期抗日运动挫败的要因之一。但挫败的要因与运动开展过程与社会的经济状况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他并没有做具体的分析。 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史的相关研究并不是新的研究领域,研究积累的成果也不少,但由于受收集资料的限制,仅做以上分析。也许这种分析并不全面,但至少也能反映出某种研究态势与现状。就以上分析来看,对后期抗日民族运动史的研究中,缺少将其展开的过程与当时社会经济中的诸条件相联系进行研究,以经济史或以经济过程研究后期抗日民族运动的就更少。这样就产生将后期抗日民族运动挫败的原因,单纯地归结为由于台湾总督府的高压、怀柔、切割及抗日运动者之间的利害不一致造成的。对运动为什么不能抗高压而产生分裂并没有进行深入探求,本文将试图从经济及社会学视角入手,对此进行分析探讨。 二、土地的日本资本占有化与地主阶层的分化 日本占领台湾的当时,中国人有三百万,土地开垦的空间很小。殖民统治者为了便于榨取资源,采取了资本经营土地的政策。当时日本政府制定的策略为:「台湾统治的大方针为移民的政策为副,资本的政策为主;产业开发的大方针是开垦土地为副,农业的改良奖励为主。」总督府于1896年发布了「森林原野特别处分令」、「森林原野预约出卖规则」、「森林原野出租规则」等,来对土地进行先期管理。1898年总督府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土地调查,1904年3月,各厅土地调查委员会调查终了,土地台帐地图交给各地方厅。当时调查的结果如下表: 地 目 调查甲数 旧有甲数 增加甲数 水 田 313,963 214,734 98,959 旱 田 305,594 146,713 158,881 建筑用地 36,359 —— 36,395 其 它 123,168 —— 123,168 计 777,850 361,447 416,403 此表引自于东乡实着:《台湾农业殖民论》第318页。 其实早在土地调查进行的前一年(1903年),总督府就以律令设置了大租权调查会,以确立大租权。1904年土地调查终了后,总督府又以律令,对大租权者,以「大租权买卖价格」、「大租目的物的其它价格」来算定补偿金为主,依据台湾事业公债法发行的公债证明书来交换,以此手段消灭了大租权。 总督府以殖民统治者的强制力量明确了地籍,消灭了大租权,土地的所有权得以确立起来,确定了殖民地土地制度的根本,不仅增加了地税的收入,也使土地的享有及交易变为安全与确定,为产业资本主义经营土地奠定了基础。这是殖民统治者将台湾土地投入资本主义企业的前提,也为资本得以要求逐渐支配台湾全部土地,确立了可行的顺序。1902年,总督府制定了「糖业奖励规则」,同时,总督府又开始奖励「开垦水利及糖业」,设置了「农事试验场」、「糖业试验场」、「茶树栽培试验场」、「园艺试验场」、「种畜场」等,对台湾进行资本主义农场式的农业产业开发。特别是以制糖为主轴的殖民地产业结构,要求土地的集中。「官僚与会社想出来的名案,就是廉价收买耕地,自己经营农场。」由于经济的、政治的及社会的原因,土地所有者不愿意出卖土地,但总督府对资本家收购土地给予援助,借助警察的力量劝诱或强逼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警察时常利用传票,召集耕地的所有主,对于不肯出卖者,不惜予以体罚或拘留。」「官宪援助」的土地集中主要是在1908年—1909年佐久间总督统治之下,台湾资本正趋于发展时期,特别以「林本源制糖会社」的设立及「竹林事件」为代表。1926年底,台湾各新式制糖会社的支配土地,所有地为七万八千六百零一甲,佃权取得地二万五千二百三十七甲,共计十万三千八百三十八甲,占台湾耕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强。 在土地调查之后,大中地主拥有了大部分的土地,但由于殖民地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制糖会社的一再设法扩张土地,耕地的支配权愈来愈向拥有绝对优势资本的日本资本家手里集中,在台湾西部,尽管日本农民拓殖计划失败,但日本资本家占有土地这一事实已经成立。根据矢内原教授的统计,「属于日本人支配的土地,已有十二万甲,为全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十五,而其大部分是附属于少数的会社地。实际是更多的面积属于日本人,特别是日本资本家。」 日本资本进入山间林野及台湾东部稍晚一些。1910年—1914年度的林野调查事业,则分别了林野的官有与民有;1915年—1925年的官有林野整理事业,则使林野及东部台湾的田地所有权得以明确。尽管这样,由于东部土地及林野所有权较西部单纯,使日本殖民统治者对林野其独占情形及属于日本资本的比率,更甚于西部。以具体事例来看:「台东开拓株式会社约占二万甲,三井合名会社茶园一万七千甲,台湾拓殖制茶株式会社茶园一千甲,三菱制纸会社竹林及造林一万五千甲。新竹州大湖郡的普通行政区域全面积一万七千甲……国家资本的专卖局,其樟树造林地三万五千甲;阿里山、八仙山及宜兰浊水溪的林业官营地八万三千甲,帝国大学演习林十三万甲。」 日本在台湾的统治,是采取「少数的殖民者移住,创始文明的事业,让岛民从事劳动,自己担当监督经营的大任,做所谓殖民地的统治者」,殖民地政策的大纲为:「日本人成为统治阶级,掌握统治的全权;将日本人作为充当事业经营的资产阶级;岛民只用来从事劳动且充当农业生产之任。」为了实现上述统治政策,日本必须达成以日本资本占有台湾的土地。土地及林野的调查,使土地所有权及其移转有了事实及法律的确实根据。殖民统治者又采用整理大租权而发行公债并令台湾银行加以购买的办法,促使原有地方豪族封建土地财产资本化。土地调查的结果所付大租权补偿公债共计四百零八万余元,其中三百零二万余元则为台湾银行所收购(1905—1910年间)。而台湾银行为便于以此公债为担保的贷款起见,创办了以公债为基础的嘉义银行(1904年)及彰化银行(1905年),台湾银行提供人员与资金,援助并支配其经营。这样拥有土地的本岛人的地主,由封建的土地支配者,转变为近代的资本家,并终为日本人资本家所支配。根据《台湾经济丛书》中收录的与农业相关株式会社注入资本比较表中也可以看出一些倪端来。 农业关系株式会社注入资本比较表: 年 别 日本人 台湾人 其 它 合 计 大正九年 大正十五年 昭和四年 2,244.936 円 4,797,790 4,433,761 2,503,811 円 6,017,005 4,962,204 313 円 21,125 3,500 4,749,060 円 10,835,920 9,399,465 此表转引自竹本伊一郎编:《台湾经济丛书》台湾经济研究会出版,昭和8年,第199页。 从上表中可以分析看出,到1920年日本人在农业相关的株式会社中的资本金基本上与台湾本岛人持平,但台湾人的稍高;1926年时台湾人的资本金远远高于日本人,但到了1931年时,又有所回落,再次基本持平,台湾人略高于日本人的资本金。尽管台湾人资本金在这三个阶段都要稍高于甚至远远高于日本资本金,但大型农业企业都由日本人掌控,诸如在糖业上的三井及增田屋、茶业则由三井及野泽组等,而台湾人大多是出资者,所以,尽管从出资额度上高于日本,但却处于被控制的地位。根据矢内原忠雄的记载,在台湾耕地总面积约八十万甲中,制糖会社的原料采取区就占了七十八万五千甲;即几乎台湾全部的耕地都用于蔗作而成新式制糖会社的原料采取区域,小规模的旧式糖郭不仅只能在山间僻地存在,甚至可以新办制糖会社的原料采取区域都已不存在;而甘蔗种植总面积约十三万甲,又,蔗作农家户数约十二万户,就总户数七十五万户来说,为百分之十六左右;就农家总户数三十九万户来说,为百分之三十左右。但因台湾蔗作需要三年轮作,故按序可充蔗作的耕地及农家的总数,当为三倍;结果可以说:面积则原料采取区域内耕地的半数左右、户数则农家总户数的几乎全部都在新式制糖会社的关系之下。这样日本殖民统治者通过土地的资本主义化,控制了台湾的土地,成功地分化了台湾原有的地主阶层,一方面使少数日本人成为土地新的主人,另一方面也使原有的地主阶级不得不服从殖民资本的支配,成为新兴的地主资产阶级与中产阶级。土地的资本主义化也使台湾农民阶层的一部分,由以往单纯依靠土地的农民转变成为资本主义农场的职业农业工人。 三、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过渡中的日本独占化 日本领有台湾后,先是通过资本对土地的掠夺,奠定了台湾资本主义化的基础事业,随后开始驱逐外来资本,极力扶持日本企业资本,成功地将商业资本转变为金融资本,使日本资本家独占成立并开始向岛外进出。 1858年天津条约开港以后,英、美、德等国资本即涌入台湾,很快就越过清朝商人的势力,掌握了台湾贸易与金融的大权。他们多以厦门为根据地,当时台湾贸易的大部分是对彼岸大陆及香港的。日本据台后,大型企业开始以强大的资本力进入糖、茶、樟脑、米及鸦片等行业,成立相关企业,商业资本与企业相结合,形成产业资本,这比单纯的商业资本活动的外商更具有活力。同时,通过国家权力,日本资本又在台湾设立银行,使日本商人有强大的国家银行资本作为后盾的支持,而以单纯预借资金的外商自是无法相抗衡。特别是国家专卖制度的实施,使输出入商权转入日本商人之手。同时,通过航路补助金、日台间关税的消灭等方式,直接而且差别地保护日本资本,使台湾贸易的线路从中国对岸转向日本内地。这样,靠日本资本强大的势力与国家直接间接的援助,外国在台资本得到了彻底的驱逐。「日本占据台湾的效果,是使这种商权移归日本资本家掌握,贸易的方向转为日本国内。」 1902年以后,台湾社会治安基本稳定,土地调查、币制改革等基础性事业也开始着手进行。这为资本的转换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总督府又通过强权政治,在行政、财政及人事方面对于资本家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援助。总督府不但以其丰富的财政直接经营大企业,而且还发起半官半民的大企业;采取奖励政策——补助与援助的方式,推进民间大企业的设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为糖业的奖励政策。诸如蔗苗的改良配给、土地的拨给、原料采取区域的制定及对于制糖会社及制糖所的设立、制糖机械的购买、改良糖郭的取消、原料糖、原料消费、冰糖、开垦及灌溉排水费等各种补助金等,总督府都给予支持。自1900年度到1925年度的二十六年间,总督府为补助糖业所支出的金额,共为一千二百七十余万圆,此外还有蔗苗现品无价配给二亿四千六百万株;关于糖政事务及事业的经费,约为一千二百万圆,合计总督府的支出为二千四百七十余万圆。 在人事援助上,总督府对于资本家的企业,由有资本关系或资金关系的其它大企业选任董监事。总督府通过让府内官吏任用为新设会社的经营者这种方式,实现了殖民统治者对企业绝对支配的一种变相形态。诸如明治制糖的社长是由以前旧台湾临时糖务局技师相马半治来担任、林本源制糖株式会社的干部是由糖务局及台湾银行调用的、台湾青果会社社长由则由殖产局转任、台湾电力会社社长则由台北医专校长转任、嘉南大圳管理者则由台南州知事转任。此外,大自台湾电力,小至地方的农会、农业仓库等,充满了退职的日本人官吏。这是殖民地产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有其合理有效性,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因其在政治界所具有的高位,而对企业的经营给予不合理的重负,或使事业经营陷入疏慢。同时这种经营的官僚化,必然把工人、农民当作「下等人」来看等,使台湾社会阶层界线变得鲜明,也成为民族矛盾与民族运动的一个契机。 总督府还热心地劝诱日本本土及台湾本岛资本家投资,对台湾经济进行开发。但投资的效果,则两者不同。日本人资本家则为企业支配的实权者,台湾人则为单纯的出资者。由于总督府的政策,通过奖励与劝诱会社的设立、股票的募集等管道,将台湾本岛人的资金作为会社股票所吸收,而会社经营的实权者及会社利润(股息及分红)的主要获得者转变为日本资本家。林本源制糖会社设立的经过是其中最显著的例子。林本源本是台湾原来的豪族,据说在日本占领台湾的当时,为了避乱起见,曾在上海汇丰银行存有三百万圆存款,但在总督府的劝说下,将资金移回台湾,设立了制糖会社(1909年),但经营者却是糖务局及台湾银行的人。另外总督府还通过大租权补偿金,将本岛人的地主转变为近代的资本家,但这种转变终为日本人资本家所支配。根据台湾总督府殖产局调查课的调查,在台湾设有本店的株式、合资、合名会社,到昭和四年末,总计有836社,其出资额见下表: 会社出资额日台人比较表(昭和四年): 社 数 日本人 台湾人 其 它 合 计 株式会社 合资会社 合名会社 合 计 百分比率 402 375 59 836 —— 225,745,240円 11,261,300 1,872,669 238,879,209 76.46% 57,032,573円 5,305,666 6,068,683 68,406,922 21.89% 5,160,999円 —— —— 5,160,999 1.65% 287,938,812円 16,566,966 7,941,352 312,447,130 100% 备注:株式会社是是注入资本金额;合资会社、合名会社采用出资额。 此表转引自《台湾经济丛书》第197页。 从上表来看,日本人在株式会社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上的比重高达76.46%,而台湾人的投资额仅占21.89%;台湾投资额优势主要集中在合名会社上,而株式会社及合资会社日本人的出资是绝对压倒多数的。这不仅存在着经济上日本人独占的问题,也必然产生政治上出资的台湾人无权,处于被日本人资本家所支配的地位。从株式会社的业别中也可反映出这种特征来。 株式会社业别表(昭和四年): 业 别 日本人 台湾人 其 它 合 计 农 业 工 业 商 业 交通业 水产业 矿 业 合 计 4,433,761 円 180,496,787 23,127,866 3,185,624 2,257,883 12,243,319 225,745,240 4,962,204 円 16,786,171 28,081,759 2,570,901 1,189,908 2,441,630 57,032,573 3,500 円 1,658,411 2,032,605 24,725 19,504 1,422,254 5,160,999 9,399,465 円 198,941,369 53,242,230 5,781,250 3,467,295 16,107,203 287,938,812 此表转引自《台湾经济丛书》第198页。 根据上表,在台湾株式会社注入资本二亿八千八百万圆总额中,其中的78%都由日本人来支配,而这其中的80%的一亿八千万圆都投资到工业上。涉及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工矿、交通运输及水产等国家经济的主导性行业,日本人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而农业、商业则台湾人占主导地位。这些企业有的是总督府依据特别法而建立的,有的是总督府通过官营及专卖确立起来的。由于专卖制不但促成了官营的企业独占,且靠指定委托的方法还给民间资本家以独占的地位。这样就使这部分资本家必须依附于日本殖民地统治当局。还有一些企业是受总督府特别监督的特殊企业。「在台湾,资本家企业之『帝国的』及『地方的』独占化,这由日本人资本家对台湾人资本家的关系来看,也可知其已为日本人资本家方面的独占。在像台湾的殖民地,当讨论到企业独占成立的时候,自然还得由可说是『民族的独占』方面加以列论。」 由于台湾的产业基本上为日本资本所独占,没有形成台湾人自己的产业资本独立形态,自然也就没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资产阶级阶层,资产阶级革命形态自然也就不会在台湾发生。 四、日据时期台湾社会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 台湾人的资本主义化,并非是由于其社会本身内部的发展而自然产生的,而是由于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的外来要求而强制摧生出来的。它一方面是由前资本主义社会转入资本主义社会过程中台湾人内部阶级阶层关系的分解与质变,也是随着资本主义化的日本人的殖民统治而产生的资本主义阶级阶层关系的移植。因此,在日据台湾时期,阶级阶层关系首先呈现的是民族的对立与交合的博弈。阶级阶层关系的复杂与畸形化是殖民地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特质。 首先,殖民地的台湾社会分为两大阶级阶层阵营,即是日本人的殖民统治者与台湾人的殖民地被统治者。台湾社会的整个博弈都是这两大阶级阶层的角力。在初期阶级阶层关系单纯时期,这种角力体现的是台湾民众普遍的、包括地主与农民的全部阶层的一种武装抗日的意识和行动。而当日本殖民统治基础稳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台湾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就开始逐步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发生在被统治的台湾人这个整个的群体中。这个群体的变化,使台湾社会的抗日力量开始分化分解,出现统治阶级的附属阶层。台湾人的整个阶层,在文化素质提高,且经济基础薄弱的前提下,反抗运动的方向也从武装抗日转变为和平的斗争。 其次,台湾殖民地的过程,就是台湾社会资本主义化的过程。资本家阶级,自是这个社会最重要的一个阶级阶层。台湾的资本家阶级,分为日本人与台湾人两个部分。而根据数据记载,在台湾设有本店的会社,以日本人为代表者占压倒的优势。特别以银行资本及产业资本更为明显。台湾人方面的优势只限于一般商事。尽管是这样,以台湾人为代表的会社中,事实上由日本人负责经营,处于日本人支配的也不在少数。因此可以说,台湾人的资本家阶级大部分是日本人的势力。 民族别 会社数 资本金 拂入额 日本人 93 480,226 千圆 288,936 千圆 台湾人 57 77,900 30,896 *此表根据矢内原忠雄着、周宪文译:《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第101—102页的表格整理而成。 而在台湾有势力的日本人资本家,又可以分为住在台湾的与住在日本的两类。在驻台湾的日本资本家阶级,主要是由驻在台湾而代表以日本国内为根据的帝国资本家及以台湾为根据的地方资本家两者所构成的。他们的人数尽管不如在驻日本的资本家人数多,但其中最有力的,俗称「民间总督」的他们,对于台湾总督府的政治,具有直接紧密的利害关系,「据说这一继续的固定的利益主体,其势力足以掣肘更迭频繁的台湾总督的施政。」 台湾人资本家主要是由两个管道产生的。一个是经过大租权公债,或者听从政府及有力者的劝说,或者受了资本家企业勃兴的刺激,依据股票制度的游资动员作用,以其资本提供于日本人资本家的企业经营,而自己成为放利资本家。他们并无企业经营的实权,他们对于日本人资本家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另一个就是由于专卖制度等与政府权利有关的事故而成为新兴资本家的。台湾人的资本家的大多数是由封建的地主阶级阶层转变而来的,他们自身还有着浓层的封建色彩,特殊的经济地位也决定他们必须依靠日本人资本家阶层才能存活下去。他们有意为自己争得权力,但又无力打碎有着强大力量的国家机器,只好在体制内寻求合理的、不脱轨的斗争方式,这种斗争形式尽管带有民族斗争性质,也往往以民族斗争为口号,但斗争的内容实质是为本阶层谋求权力,以本阶层的权力的扩张来实现整个台湾民众的权力提升为前提。这样,经济地位使得这个阶层可以成为民族运动的支持者甚至领导者,但不可能有彻底的民族反抗斗争的精神。他们在经济地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必然退缩。 第三,中产阶级在殖民地台湾社会中有几个层次。可以分为中产的地主、中小资本家企业主、大公司职员、政府公务员及自由职业者等几大部分。如果从民族别上分类,又可分为日本人中产阶级及台湾人中产阶级这两个部分。大公司职员、政府公务员、官吏及自由职业者,一般都为日本人所独占。而台湾人中产阶级主要集中在地主、中小企业主中。中产的地主阶层,由于受到大型制糖会社及农场的排挤,他们往往与农民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他们与中小企业主一起,构成民族运动的中坚力量。所谓自由职业,即包括教师、医师、律师等,这个阶层中虽然也是日本人居多。但由于总督府直到1919年止,对于台湾人,一般未曾授予以高等专门教育,只在占领台湾之初,由于卫生情况急待解决,由后藤新平民政长官创办了医学校,所以,台湾的医师主要由台湾本岛人担任,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台湾民族运动的指导者。 中产阶级阶层在殖民地台湾特殊的环境里,其革命的先进性有时比资产阶级还要强烈。由于其较少受日本资本主义的钳制,自由度也相对高,战斗力较强。特别是其中的新兴知识分子阶层,特别容易接受先进思想的影响。日据台湾后期抗日民族运动的先锋,一般都出自于这个阶层,但这个阶层也容易偏激。又由于这个阶层的经济地位决定了他们的机会主义倾向,他们会按照自己所接受的思想来指导社会运动。但这不可能被台湾社会现实所认可。 第四,台湾的产业大部分为农业,所以台湾的产业工人阶级阶层并不发达,而且还存在着日本人与台湾人交合并存的情况。这恰好也能反映了其弱点所在:受压迫深,说明其阶级地位低下,反抗性强,却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不得不忍受极端不公平的处境。由于其低下的社会地位,没有完成从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过渡过程,在特殊的殖民地环境里,缺乏社会层面的影响力与号召力。他们尽管与农民保持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尽管可能有助于建立工农联盟,但同时也表明他们的整体素质和成熟性都不高,仍未能摆脱传统农业文明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与束缚,因此也就不可能成为台湾民族运动的强大力量。 第五,台湾的农民占台湾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八,但因土地的资本占有化,使他们由封建的土地关系转入到资本主义的土地关系上,他们一般成为资本主义蔗园的农业劳动者或农场劳动者,但他们不是资本主义自然成熟的产物,而是殖民统治催生的一个阶层。他们的眼界依然狭隘,对社会政治的发展方向既没有发言权,更少有作为,也缺乏从政治上表达自身不幸和利益的手段。这个阶层从来没有成为一个自我组织起来的整体,尽管由于处境的日益恶化而逐渐具备了采取有力的反抗行动的潜力,但靠其自身是不可能发挥和实现这种潜力的。它需要从外部提供领导、组织和思想体系,才能成为社会运动的参与力量,改变其原来的单纯牺牲品的命运。台湾的农民阶层是台湾后期抗日运动的一个部分,但为其提供组织的领导及思想体系都不适合台湾社会的现实。所以,它不可能成为台湾后期抗日运动的主力。 根据以上分析,台湾的资本主义发展,使台湾人的阶级关系由封建的前资本主义变为近代的资本主义,且因殖民者的日本人与被殖民的台湾人混在一起,故使阶级阶层关系与民族的对立关系相互交错并相互博弈,形成了殖民地特有的复杂状态。日本人独占总督府及大资本家的企业,故在政治及经济方面成为台湾的支配阶层。从日本人及台湾人的人口职业分别看,大体上,官吏公务员、资本家及其使用人是日本人独占的,少数的台湾人大地主资产阶级阶层,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可以参加民族运动,但他们摆脱不了的总督府的强权政治的阴影及对这一制度的依附,他们具有斗争性,但也有妥协性;中产阶级与自由职业者中,则是日本人与台湾人相互竞争,这必然使得日本人自然附属于日本人的独占势力,台湾人的这个阶层,在殖民地的台湾是先进的一个阶层,它有能力承担起领导民族运动的使命,但却没有经济力量保障完成这一使命;农民阶级大部分是台湾人,他们与中产阶级中的台湾人合流成为民族运动的力量。这样,台湾整个社会,一方面大体上呈现日本人对台湾人的民族对立,同时也是政治上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对立,并与资本家对农民劳动者的阶级对立相一致、相竞争;另一方面各个阶层之间及各个阶层内部也有矛盾潜藏。以上这些特点与后期民族运动的兴衰有很大的关系。 日本人及台湾人人口职业分别比较表(大正十二年末): 项目 公务员及自由职业 家牧林水产业者 工矿业者 商业及交通业者 其它有业者 无职业及无申报者 合计 日本人 台湾人 57,677人 64,114 10,091人 2,458,717 44,823人 299,042 47,864人 366,769 672 人 204,293 3,139人 73,572 164,266人 3,466,507 此表引自:《殖民地便览》(大正12年),东京:拓殖事务局,大正14年,第5页。 五、从经济及阶级阶层视角来分析后期抗日运动挫败的原因 近代民族民主运动的必要前提是资本主义的发展、教育的某种程度的普及、政治自由思想的发生等条件。日本进驻台湾后,各地人民就奋起反抗,在日本军警宪的强力镇压下,1902年基本平定,以后就是小规模的暴动性质的反抗斗争。但这只是个别的、地方的,尚未形成近代的有组织的民族运动。台湾近代民族主义的端绪,应当是在1914年,台中的大地主资产阶级的代表林献堂借助板垣退助,在台组织了台湾同化会,及由他所倡导的私立台中中学校的设置运动而开始的。而民族运动的真正酝酿与发起,是以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为标志。1918年在东京的留学生中,组织「六三撤废期成同盟会」;1920年创刊《台湾青年》(1923年更名为台湾民报),以《台湾青年》为议论中枢,林献堂等人,在1921年2月,开始向日本议会提出请愿书,开始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第一次请愿受挫后,林献堂联合青年知识分子,与台湾旅日留学生策动组织了启发会(后改名了新民会),后与岛内的蒋渭水联合,于1921年10月成立了台湾文化协会。此后,台湾文化协会长期成为台湾人民民族运动的唯一团体。我们可以从文化协会的主要领导人的阶级阶层关系上来进行具体分析。 台湾文化协会主要干部及会员职业表: 职业 人员姓名 地主 林献堂、林幼春、杨肇嘉、洪无煌、许嘉种、林资彬、蔡年享、 林伯廷、黄运元、林碧梧、张信义 医师 蒋渭水、邱德金、李应章、林笃勋、赖 和、韩石泉、黄金水、 王受禄、吴海水、林 糊、石焕长 律师 蔡式毅、郑松筠 记者、教员 王敏川、陈逢源、郑明禄、谢春木、黄周(以上为民报记者),林呈禄(民报常务董事)、林茂生(商专教授)、林冬桂(文协支部主事) 企业主 连温卿 工商及劳动者 杨良(杂货商)、吴廷辉(木工)、洪石柱(洋杂货商)、吴石麟(袜褙师)、高两贵、黄氏细娥(以上二人为送报夫) 无职业 蔡培火 不明 蔡惠如、黄呈聪 以上表格根据《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一卷第194—197页的《台湾文化协会主要干部及会员》表整理而成。 根据上表所列,可以看出,台湾文化协会主要是由台籍地主资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与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阶层来领导组织的,支持的力量主要是一些留学生团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及支持者就是台湾文化协会。文化协会的干部或会员是在文化协会的名义下,参与启蒙运动,而以个人的资格,参加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或其它的运动的。这一事实也可以从下记「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人员及职业表」中分析出来。 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人员及职业表: 职业 人员姓名 医师 蒋渭水、邱德金、石焕长、周桃源、陈增全、林水来、林资彬、 林丽明、陈英方、林笃勋、李应章、简仁南、石锡勋、陈逆方、 赖 和、吴海水 贷地业 林幼春、王杰夫、林梅堂、施至善、蔡年享、黄鸿源、林振生、 林子瑾、许嘉种、林伯廷、蔡江松、陈逢源 文协工作人员 许天送(文协书记)、蔡培火、林呈禄、祭炳耀(以上三人为台湾杂志社员) 工商及劳动业 郑耀东(运送业)、苏壁辉(贸易商)、陈世煌(铁工场书记)、庄海儿(司机)、 律师及职业不明者 郑松筠(律师)、吴闹寅(不明) 以上表格根据《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卷第56—57页的《禁止当时之同盟会员》整理而成。 先进的台籍地主资产阶级何以成为台湾民族运动的领导阶级呢?台湾经过二十几年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日本资本家独占经济、政治及文化资源的局面已经形成。而从地主转变而来的台湾资产阶级,他们的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尽管是建立在土地上,但大体上已经成为资本化的都市工商业资本家了。他们的资本大部分已经从土地转向投资于商业、贸易、银行等小型企业。但日本独占资本一直阻碍着他们的自由发展,迫使他们无时不在冀图从日本独占资本支配下解脱出来,发展成为大资本家阶级。这不仅是经济上的压迫,而是政治上的民族压迫,所以他们怀有革命的倾向性,正是这部分人成为文化协会及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以林献堂为首的文协及议会请愿运动的地主资产阶级阶层,既有着地主阶层特有的封建性,也有着资产阶级阶层特有的先进性。他们可以在外在的影响下,借助自己的经济力量及民族主义理念,进行为资产阶级阶层争取权益的反抗日本殖民统治者的政治运动,但在外部的压力下,在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或侵占下,就会退缩。这一点用社会学解释为,各个社会群体占有或者占用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的差别情况,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而改变,原来其阶级阶层内部的同构型特征越来越弱,异质性越来越强,分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阶层分化中的阶层利益冲突初步显现,阶层的心理隔阂初现端倪。作为地主阶级的林献堂等,他们作为台湾人的地主资产阶级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的占有上,自然无法与日本人资本家相比。他们争取自身阶层的权益的斗争,在殖民地特殊的背景下,即有民族性的特征,也含有阶层内部的矛盾。它们的斗争方式是控制在体制之内,前提是不损害自身既得的利益。如果斗争一旦超过此界线,他们就会退缩。这是他们的阶级性与他们在阶层的地位决定的。林献堂在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中,受其妹婿杨吉臣的劝告软化就是实证。他最后向总督提出:「依照您的训喻,敝人已决意从请愿运动撒手。但是,我无能依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在京学生和其它同志,故烦请您训谕他们罢。」《警察沿革志》中也有证明林献堂是由于迫于经济上的压力的有力证明:「正当那时,随着财政界萧条,施行延缓贷款回收旧债。林献堂也随着受到履行债务的催促,对此以为是基于总督府的高等政策而来,以致经苦虑后声明退出请愿运动。」而林献堂退出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所代表是的以林献堂为首的大地主资产阶级阶层的整体的退缩。 以林献堂退出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及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的结成为标志,以蒋渭水等为首的青年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实际上成为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领导层。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理解成为台湾文化协会开始出现转向的一个倪端。如果从阶层来看,出身于医生的蒋渭水所率领的「期成同盟会」的成员,大部分属于激进的青年知识分子及中产阶级阶层。这个阶层开始与岛内、日本及大陆内地的留学生联合,继续推动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在岛内,他们开始接受共产主义等思想的影响,创办社会问题研究会、台北青年会、台北青年体育会、台北青年读书会等,开始转向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随着新思想的接纳,文协内部三个派别的对立开始出现,最后的分裂也就不可避免了。这是因为,伴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各阶层的价值观念、社会意识的差异也会越来越大。日益多样化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有利于人们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更新观念;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社会隔膜心态,各自从社会阶层利益出发来考虑社会问题,使某些阶层之间对一些社会敏感问题也产生巨大的观念冲突,从而导致社会阶层之间互相的不信任。 文协分裂后的民众党的分裂过程也是这种冲突的具体体现。1927年7月10日,蒋渭水、蔡培火创立了台湾民众党。从其成立的经过,可以看出蒋渭水与蔡培火所代表的两派之间的对立斗争的暗流。蔡培火一派大体上以民族自决主义为其理念,以争取台湾岛内,整个台湾人的福祉、权力的提升为宗旨,主要依靠「诉求于内外舆论,启发岛民,以此为背景,以殖民地自治为其终极目标,而似欲经过合法政治运动逐步达成此一目标。」实际上这一派代表的是岛内地主资产阶级阶层的利益所在,所争取的权力,实质上也是岛内地主资产阶级阶层的参政权及参政权之下的经济权益的拓展。而蒋渭水一派,则是知识分子及中产阶级阶层利益的代表。他们大多出身于小地主、小商人及各种小企业主,还包括医师、教员及事务员等,而在政治上处于无权的地位,经营上受日本大农场、大企业的排挤,因此,他们的革命性比地主资产阶级阶层还要高,但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其动摇性也强。他们受世界民族民主革命及中国国民革命的影响,与劳农阶层相提携,以阶级斗争为手段,企图实现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达到台湾的独立。 像这样见解相异、观点对立的两者共存于一党之内,其矛盾就可想而知了。在结党过程中就屡次发生意见的冲突,但欲与新文协相抗衡,也考虑到形象受损和势力分散等危机,双方暂时妥协加以维持。但在当时国际、日本及大陆民主思潮及革命的影响,代表着岛内多数人利益的知识分子阶层的蒋渭水的活动较为激进和积极,而蔡培火一派则转于消极。这样「压制蒋派之主张而维持合法存在的原民众党,对蔡派之牵制力逐渐减弱,其指导权渐渐移到蒋派手中」,这样民众党的内讧及分裂也就在所难免。分裂后的新文协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问题。 实际上后期抗日运动分裂挫败的关键性要因之一,是由于各政党、各派系的斗争,使台湾整个社会阶级阶层的整合很难达到最佳融合的状态。殖民地台湾的社会运动,必然是一个超阶级的全民运动。民族运动即是阶级运动,阶级运动即是民族运动,两者的相互结合必然大于两者的相互排斥,有时阶级运动必须从属于民族斗争之内才能真正取得成效。这是殖民地特殊的社会特征决定的。但台湾民众党、新文协、共产党等,没能认识到台湾殖民地社会的基础还不足以形成单纯的排他的无产阶级运动。他们将斗争方向转向于无产阶级的劳农运动,这样就使得一些同情、支持、援助社会运动的地主、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阶层反而成为社会运动斗争的对象。这样整个民族运动阵营的斗争力量就开始委缩;同时,年青的知识分子精英们缺少领导阶级斗争的经验与能力,内部派系斗争不断,又常常采取激进斗争的方式,这势必不为殖民统治者所容。在外压内斗的状况下,整个后期抗日运动走向分裂与最终的挫败。 小结: 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潮的真谛在于主权在民,即「天赋人权」。这是在资本主义得到一定发展,而资产阶级在占有较多社会物质资源后,为争取自身权力而提出的。18世纪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一个典型例证。而在台湾,由于殖民地的特殊的形态,尽管资本主义有所发达,但畸形的经济结构及专制的政治体系,决定着统治必然以强大的军警宪体系、占有绝对优势控制地位的经济实力,以强力的国家机器控制着被统治地。当被统治地人民权力的行使有超过统治者的控制范围的倾向时,即采取坚决的专政手段,将其扼杀。以警察政治为特点的殖民地台湾,此方面表现的更为明显。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台湾本岛人实际上作为一个整体,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处于被统治的地位。而这个被统治整体中的各个阶层,又都是在没有充分成熟的条件下催生出来的,没有经过工业文明的洗礼,其各阶级阶层的封建性及小农意识还十分明显。所以,阶层内部的各个分阶层又矛盾冲突不断,没有力量聚合成全体台湾人的联合战线,而分散割据的态势也有利于统治者的分化瓦解及镇压,其后期反抗运动最终走向蜕化及挫败,是否也可能理解为一种历史的必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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