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庄劳作模式的转变 在发展中的农村中,村民的劳作从原来的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三产业转移,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一种日常生活模式,村民的劳作可以是继续种地,生产出商品粮、供应城市居民蔬菜等,也可以是生产工业产品,或者是提供旅游业的服务。无论哪一种劳作,都已和市场发生了更加紧密的联系。这种劳作模式的转变如果不只是发生在一家两家当中,而是发生在全村,那么就可以说发生了村庄或称村落劳作模式的整体转变[1]。在一些人口大量外出的村庄中,也可以看到某种村庄劳作模式转变的情况,村民们利用亲属关系,集体出外承包工程,或者是建立起生产和销售产品的经济组织。例如,淄博市的一个村庄,先有人去城里做装修工人,给各家各户的新房装修,然后带动亲戚朋友相继去做装修工,进而又在村里生产天花板,在承接装修业务时推销这种天花板。这种由个人而集体的生存方式的转变,实际上还是利用了村庄社会传统的关系纽带,因而成为一种新的村落劳作模式 。村民虽然离开了土地,但是村庄的组织还在市场中发挥作用,显示出它的活力。 民俗学者需要改变以往将民俗当作客观对象去分类进行研究的习惯,应当把理解、体验不同群体生存与发展实践的经验作为研究目的。从劳动者主体的身体经验上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在城市化过程中整个村庄的知识体系、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等都在发生变化。比如,在土地承包以后,村庄中实际上又恢复了土地租赁、劳动力雇佣等制度。还有一个情况不可小觑,这就是现代化的公司体制代替了乡村传统的合作关系,这有两种情况:一是村民个体进入城市里的公司,二是一个村庄就地建立起自己的公司。 所以说整个乡村的民俗文化都在发生变迁,包括社会关系、交往关系、知识体系、文化符号等都在整体地发生变迁。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劳作模式发生变化的意义,因为从劳动者主体的感受来说,民俗的根本变化是自身劳作模式的变化,而不是过年过节习俗的变化。今天有很多人在说年味淡了,从农村的情况来看,实际上是因为随着劳作模式的改变,村民们原有的在同一个共同体中的互动关系和知识体系被解构了,使得关于过年的同一种身体感受也被解构了。以前的情况是不管几代人,过年的习俗是一致的,过年的感受也是相通的。现在不是了,不同年龄的群体和个人,都有对年味的不同追求。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村民日常互动和集体文化知识的弱化,但是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话语和行动的多元化也可以给乡村文化的发展带来契机,使得村庄集体的作为不会墨守成规、缺乏活力。 村落劳作模式的改变,并不意味着村落一定会丧失自身的文化传统,相反可能会带来传统的新生。这与市场经济的环境有关。一方面是农村进入旅游市场以后,其农耕文化传统及其改变都可能变为一种文化资本。比如,这种传统可以成为旅游业发展的资本.即对城市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文化资本。第一是特色农业,包括庄稼、蔬菜大棚、果园、鱼塘等,所有这些特色的农业全都会对城里人有吸引力。第二是村庄的领地是处在亲近自然的地理位置上,也就是拥有亲近自然的人文地理条件。第三是村庄的民俗文化,包括集体生活规范当中的节日、庙会,也包括村庄的历史故事以及他们拥有的民间艺术等,都呈现出与当代城市人不同的另一种精神生活方式,以及另一种亲密交往的社会关系。比如有些地区的民歌,实际上是在心领神会地传授和交换着共有的知识,真挚的情感。至少是在这三个方面,从经济类型、地理位置,知识体系与交往规范上来看,村庄的传统文化,对于城市人来说都成为了宝贵的文化资本。当然,这些文化资本的形成是以它们本来具有的生活价值为基础的。也就是说,这些文化原本并不是为了展现给游客们的,而是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因而包含了挥之不去的家乡情感。 另一方面,劳作模式的转变也会重新建构起村庄的认同感,在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的基础上又加上公司体制下的业缘关系,因而形成村庄社会的新结构。于是,村庄的组织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得以再造。村庄再造的过程必然包括文化传统的再造 ,也就是说,村庄只有主动加强对自身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对于村庄历史的记忆,才能形成一个拥有文化身份感、文化话语权的共同体,从而也是一个强壮的经济共同体。 三、村庄记忆与个人生活史 在这里举一个例子——北京大兴区长子营镇沁水营村。沁水本来是山西省晋东南一个县的名称,被这个村所沿用。北京大兴区的风河流域,都是明初从山西移民过来形成的村落,所谓“七十二连营”,取名就用家乡的地名。这些村庄历史上发生过多次重新组织的过程,在此不复赘言。1949年以后,从土改到合作化的这段时间,这是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构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集体化经济时期。这种集体化给予中国农民的文化塑造非常深刻。直至今天,村民在说自己这个村的时候,还是和当时的大队的边界紧密联系在一起。也有人把这一时期的基层组织建构称作是“单位化” 。 今天的沁水营,像北京郊区平原地区的大部分村庄一样,已经有相当多的耕地变成了工业设施的用地。还有一部分耕地成了特色农业的用地,比方说大棚里或者说阳光房里的蔬菜、果木。也保留有一部分种植粮食的水浇地。这种土地利用的多元化,与集体化时期统一将土地作为粮食生产用地的情况相比,形成了完全不同的景象。集体化时期,沁水营只是在粮食的种类和品种上进行过几番调整,如曾经大面积种植过水稻来代替小麦和玉米的二茬作物。稻谷的产量高,品种也比较好,只是那个时候没有市场经济的环境,村民受益并不明显。但是,由于增加了粮食产量,沁水营特别受到了县里的表扬,成为了著名的生产模范村,这段历史至今仍被老一代村民所清晰记忆。 从文化地理位置来看,这个村姓氏比较多,可以证明它建村之初就处在一个交通要道上,他们叫“官马大道”。官马大道大体上就是指当初京师到天津卫的一条要道,人口经由这里的流动比较频繁,因此村庄的姓氏就比较多。此外,村庄东边紧挨着的长子营村,那是远近闻名的一个重要集市,也是现在镇行政机关所在地。长子营村有一处庙,在长善坡上,是关帝庙。但是村民今天也记不太清楚它的摸样了,因为北京地区的庙在民国期间就被拆毁过,土地改革的时候曾作为小学学堂。当地人称这里的庙会为长善坡庙会,在民国时期非常有名,但是在集体化时期以后就再也没有恢复过。 沁水营村里曾有个观音寺,所以村名也叫观音寺。此外没有更多的历史建筑。可是我们发现,这个村却保留了“文革时期”修起的几处公共建筑,据说这也是一种巧合。村庄曾在1984年和1985年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居做过彻底的拆建重修,形成一排排整齐的院落,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宅基地占用的土地也得以节约。但是,原有的公共建筑由于不属于各家各户,反而没有进入民居的改造工程中,所以得以保留、这些建筑包括“中央五七大学舞蹈学校”,就是当年排练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地方。因为至今仍然是村里最好的建筑,已被用作村委会和幼儿园。再有一处,就是“知青大院”,是一大排瓦房,前面有个大院,院子里还保留着当年下乡知识青年用过的碾子、水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