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荆楚岁时记》作为岁时民俗志的开创之作,它改变了中国古代以《月令》为代表的政令性时间表达方式,以地方民众的岁时节日作为时间生活的节点,开创了民俗记述的新体裁。本书贯彻了民俗记述的实录原则,对民俗进程作动态的描述。将“月令”与“岁时记”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上层社会的王官之时与一般民百姓的日用之时在文化性质上有着历时的差别与层位歧异。 关键词:《荆楚岁时记》、地域、民众、生活、时间 南朝时期,一统帝国已成为遥远的记忆,以北方物候为标志的统一的王官之时早已松懈[①],象征着帝王执掌时间威权的“四时读令”之制已基本停止。中央政权虽然依旧行使着政治职能,但其对地方的行政干预明显弱于前代,地方生活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受世家大族的影响外,一般处于自为的状态,人们在开发利用地方经济、政治资源的同时,也注意开掘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注意地方文化传统与民众生活的联系。丰富多彩的区域时间民俗成为人们记录与欣赏的对象,因此,以记录地方民众时间生活为职志的“岁时记”应运而生,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就是这样一部在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开宗立派意义的范本。 一、岁时民俗志记述体例的开创 《荆楚岁时记》是中国第一部地域时间民俗志,它在中国民俗学发展史上具有发凡起例的开创性意义。 古人很早就注意到地域民俗的差异特性,并且追寻了民俗差异的根源,《礼记·王制》说:“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异俗。”认识到民俗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关系。《诗经》十五“国风”记述了华夏不同地区的谣俗民风。但在汉魏以前基本上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地域时间民俗记录,《豳风·七月》虽然逐月咏唱农夫生活,但它主要是一首农事歌谣。它与月令有近似的意义,是一种自然月度安排,当然也可以看成岁时民俗记述的萌芽。《四民月令》中确有部分时间民俗内容,但其主旨及时间表达的方式是自上而下的规范,因此它还不是地域时间民俗的记录。周处的《风土记》记述了吴地风物故事、时令节日,属地域民俗记述,虽然其中有较多的岁时民俗,但它的主旨不在于岁时记录,并且有蜀地、楚地的岁时,因此,它还不是专门的地方岁时记述。首次系统记述地方岁时民俗生活的是《荆楚岁时记》。 首先,《荆楚岁时记》改变了《月令》的时间叙述方式。这可从如下两方面看:第一、改变时间表述角度。由以王政活动为中心的、居高临下的政令叙述,转变为以民众生活为主体的富有情味的民俗论述。《月令》图式中的时间是严格的“天时”,天时代表着自然律令,人事活动需严密扣合自然时序。按一年四季的月度进程安排宗教祭祀、行政活动、农事生产等,由“审时”而“趣时”。《月令》的时间表述方式,在秦汉以前有着实在的指导意义。由于受知识结构与观测条件的限制,对自然节气点的预测只能是少数上层人士,他们掌握着时间,也垄断着时间。“时间就是权力,这对于一切文化形态的时间观而言都是正确的。谁控制了时间体系、时间象征和对时间的解释,谁就控制了社会生活。”【1】(P121)月令时代的民众生活由王官作统一的安排,所谓“观象授时”。《月令》以训诫的口吻发布着时间政令,显示了王官之时的专断与威权。《荆楚岁时记》记录平民百姓在年度周期中的岁时民俗表现。这种记述中心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立场的变化,虽然《荆楚岁时记》的记录者本人仍属于文人士大夫之列,但他却是从一般社会角度看待民众生活中的时间。 第二、改变了时间叙述方式。《月令》依照四季自然节气的变化,叙述时令性活动;《荆楚岁时记》同样按时间流转叙述人事,并且也还带有月令的痕迹,但它主要依照人文节日这一民众生活的时间点来描述民众生活。虽然人文时间节点与自然时令有着密切关系,但它毕竟已自成系统,已成为服务民众生活的时间标示体系。这种以人文节日为标志点的时间体制的出现,即便利了一般民众对时间的掌握,也为民众从日常经验的角度解释时间生活提供了表达的机会。我们从《月令》与《荆楚岁时记》有关岁首的叙述比较中就能很方便地理解到时间叙述方式的前后变化;《月令》开篇讲“孟春之月”述月度天象、物候、五行、神灵、数字、音乐等,由宇宙节律说到人间祭祀、王政活动。《荆楚岁时记》首述历年之始“三元之日”(岁之元、时之元、月之元)的节日民俗活动,在新的年度周期的开端,人们以早起迎年,庭前爆竹,拜祭祖灵,饮桃汤、药酒,食五辛盘,佩却鬼丸,挂桃符、门神等种种民俗活动,表达人们在新年伊始对新生活的期盼。岁时记记载农事活动,但重点不在农事时令的指导安排,它主要记述农业岁时民俗事象。如三月清明节,在《四民月令》中是“命蚕妾治蚕室”等农事安排,而《荆楚岁时记》中只记寒食禁火之俗,不述清明农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岁时记与月令的具体区别。在后世岁时体系中仅保留了清明这一个节气日,而且,还只是沿用了清明之名,实际主要是寒食节俗形态的转移。岁时记从民间的角度记述了民众的岁时生活,从而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南朝荆楚岁时民俗的鲜活图景。 其次,开创了新的民俗记述体裁。在传统民俗著述中,专门记述岁时的著作,以《荆楚岁时记》为“始祖”【2】(P482)。在《荆楚岁时记》之前,民俗事象大多散见于一般著述之中,它们或作为礼制的补充,以礼俗的面目出现,或是猎奇采异的片段记录。《荆楚岁时记》在民众岁时生活发展的情况下,在传统的著述体例中,别开生面,开创了岁时民俗志的著述体例。《荆楚岁时记》以岁时民俗为记述对象,依照时间的顺序,从元日到除日,一节一俗,对荆楚地区的岁时民俗作了系统的描述。通过节日民俗活动与神话传说凸现荆楚民众的信仰、情感、社会生活与物质生活。《荆楚岁时记》作为中国第一部岁时民俗志,具有垂范后世的典型意义。自《荆楚岁时记》之后,描述时间民俗的“岁时记”成为民俗著述的重要体裁,在中国形成了撰写岁时记即时间民俗志的文化传统。如《秦中岁时记》(唐)、《乾淳岁时记》(宋)《岁时广记》(宋)、《岁华纪丽谱》(元)、《北京岁华记》(明)、《燕京岁时记》(清)等构成了古代岁时记的著述系列。虽然后代的有关岁时著述与《荆楚岁时记》的著述动机、著述方式不尽一致,但他们大体上遵循着以时序为纵线,以节俗为中心的时间民俗叙述方式。岁时记著述传统的历代传袭,不仅使丰富多采的岁时民俗得到及时的记录,同时它自身也往往成为民众生活的精神文本,人们不断地从中寻找现实生活的历史依据。《荆楚岁时记》在时间民俗志上具有发凡起例的开创之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