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记录的民族学”,民族志原文由两个部分组成——ethno(s)与graphy(法文graphie),它们均来自希腊文;其中,“graphy”源于希腊文的graphein,意思是“记录”(它的意思与汉文方志的“志”字相通,指的是有系统的记录);“ethnos”则是指“民族”(需指出,因古希腊人并未给予种族与民族清晰的区分,当时用ethnos来指代的,恐为“混杂”之物,可兼指种族、民族及相关的文化,因而,中文对英文ethnography或欧陆ethnographie的译名有“人种志”、“民族志”、“田野[文化]志”)。 作为一种人文科学研究方法,民族志名号中的“民族”,用的是古字,但这个古字,却是近代再创造出来的,它“复出”于欧洲近代经历的政治文化变迁过程之中。 在近代欧洲,民族(或国族,也就是ethnos用来指代的nation)被认定为现代社会的最高级团体及集体精神的最高表现,“不论民族的强弱,国家的大小,无不以‘民族’为全体人民情感上所共同要求的‘道德一体’”②。 民族志名词中的ethnos带有近代国族的“一体”诉求,既有民族实体的含义,又有民族精神的含义。 然而,事实上,多数民族志却主要是指对相异于这种“民族”的“另类人群”的考察和描述,其焦点集中于欧洲之外地区的“异类”及欧洲内部的“俗民”。 德式的民族/民俗学,典型地表现了民族志对于“异类”及“俗民”的双重关注。一如蔡元培所言,德文多数民族作Volker,学作Kunde,记录作Beschreiben,比较作Vergleichen,相互组合,成民族学、民族志、比较民族志等词,“但是,德文Vlkerkunde的少数作Velkskunde,乃从英文Folklore出来。英文这个名词,是1846年学者W.J.Thomas所创作,用以代通用的Popular antiquities的名词,是民俗学的意义。后来渐渐为各国所采用,并无改变;惟有德国人照本国字义改为Vlkerkunde,也惟有德国人用他的民族学多数作为考察各民族文化的学问的总名(英文Folklore一字,并无多数字),而又加以记录,比较等词语。” “异类”(Volker)俗民”(Velks),均指未有古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的人群,其精神被认为缺乏有机整体性;作为民族学和民俗学对象,这些群体处在一种缺乏“道德一体境界”的状态中,有的规模小而缺少自觉的政治结合,流于“自然组合”,而被称为“自然民族”,有的虽有自己的团体组织,却与其他“民族”杂处在界线模糊的文化流体中。 “民族”带来了民族志的吊诡:一方面,民族志记录的对象群体,带有民族志书写者所在社会的印记,它们若不是与世隔绝,那也必须像国族一样拥有自己的文化或民族的物质和精神的一体性;另一方面,直到1920年代,研究者对实际对象群体的界定,一直无法被圈定在个别“民族”内,民族志“有以一地方为范围的”,“有以一或数民族为范围的”,“有以一器物为范围的”,“有以一事件为范围的”,也“有以一洲的普遍文化为范围的”。这一情形得到涂尔干(Emile Durkheim)和莫斯(Marcel Mauss)的描绘,他们说,学者最直觉的想法是,“群体生活只能在界限清晰的政治有机体中发展”,但民族志却将注意力引向另外一个方向:“有些社会现象不那么严格地归属于确定的社会有机体”。 “民族志”字面上的意义,始终未能充分体现其方法学的丰富内涵,个中问题来自歧义杂处的“民族”一词。 “民族”这个词被译为汉文后,给我们带来的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国内之“民族”既指“国族”(具体说,“中国民族”或“中华民族”)又指“少数民族”。与欧洲的情形不同,这两种“民族”并不以内外为界,不是德式的Volker和Velks之分;相反,二者共处于一个正在现代化的国家之中,其凝聚为一个“道德一体”的进程,不表现为黑格尔式精神国家的世界化,而表现为境内“文化边缘”或“边疆”的“中央化”。20世纪前期,国内民族学尚比较关注西式民族学中的Volker和Velks之文化意义,而自1950年代起,其关注点已从沉浸于境内其他族群生活世界的民族志转向以社会形态和阶段为中心的研究⑥,这种研究在近期则以传统向现代、民族向世界的“进步”为主要路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