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知识分子主导的日常生活批判包含一个不可预见的后果,普通人不可以自证自己的正确,甚至没有体制、机制维护普通人自证正确的权利。因为普通人在长期的思想教育运动和社会改造运动中只是被教育、改造的对象,甚至在整个国家的公共政策的理念和逻辑里他们都没有也不可能作为主体,也不可能自证在政治上正确。所以作为社会多数的国民理应成为被教育的对象、被改造的对象。那么,现代文明所标榜的平等、自由、民主在这个格局里被落实的机会在哪里呢?在这样一个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被近现代国家体制固化的格局里,这些现代文明价值是无法实现的。这不仅是中国民俗学的困局,而且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科学、整个中国的思想界的总问题。⑨普通人的主体性在哪里呢?现在应该从民俗学的内省来思考这个总问题,这是一种历史的使命,因为民俗学与其他学科一起也参与造成了这个局面,民俗学人有责任打破这个僵局,为现代国家和现代文明都能够相得益彰地在我们的社会建立起来而发挥作用。 我第四要谈的是理所当然性。日常生活的理所当然性,或者说当然性(把“理所”放在括号里),taken-for-grantedness,是指日常生活作为既成事实被认可、接受。在以尊重大众的观念与意见为优先的社会,我们比较好理解日常生活的理所当然性是某种社会现实,但是对于长期受日常生活批判所影响的中国社会,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现代意识形态里恰恰是被否定的,是负面的。我们在民俗调查中大都遭遇过代表这种现实的例子。民俗之民总是要表示自惭形秽。我们在调查中和老农交流,他们会说,我们乡下农民,做的这个实际上是迷信。看调查者的反应,他才有对策。如果你也认可是某种迷信,他是一个对策;如果你不介意是不是迷信,他是另一个对策;如果你断然不认为是迷信,还特别欣赏他的名气和才能,他又完全是另一种互动,他下面要表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进入现代以来,我们的主流政治表述没有贬低普通人的说法,但是普通人在思想上一直是被教育的对象,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实践上一直是被改造的对象。从新文化运动以来,政治和思想的精英一直把中国社会当做一个大教室,以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对待普通人,“义不容辞”地对他们进行不断的教育。可是精英们自己并没有一以贯之的东西,一个十年是这样,另一个十年是另一样;甚至上半年是这样,下半年是那样,老是变来变去,但是在这个思想格局里,是人民总不长进,而不是他们自己总不能成熟。他们要教老百姓的东西没有成熟,结果是老百姓总脱不了学生身份。在这样的格局里面,普通人是不被相信可以独立思考的。 在这样子的一个状态里面,要说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是理所当然的,这怎么可能?他们的日常生活常常被认为颇为不然,有时候就是大谬不然。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有更多的自由了,所以能够选择自己喜好的文化形式,不管是在家庭里面,还是在社会上,他们正以自己的行动以能力改变着自己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现在已经有很多头绪让我们看到,把社会当做一个大教室,把民众当做未成年人,这是精英越来越一厢情愿的观念。被观察、被评判的普通人其实越来越有自己的自信。 普通人建立自信的机会来自多个方面,都归根结底推动日常生活的正当化。第一个是民众相互之间赋予正当性。精英对他们不以为然,那么他们相互之间以为然,其中最重要的方式是自愿结社,因为相同的价值和需要得到相互的赞同与担当,就组成社团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这就是以自组织的方式做自己高兴的事情,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符合自己道德的事情。第二个是地方政府对民间组织、民间文化的认可。在各种地方上,当地政府需要民众的智慧、力量参与地方发展,并直接利用地方民间文化塑造地方特色、强化地方认同,因此各种地方节庆、地方活力都在于对民众的肯定与承认,实际上与民众是一个相互赋予合法性、正当性的过程。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国家也确确实实在适应民间和地方的变化,调整制度体系,容纳多样性的社会,让那些原来没有正当性的组织与文化得到默许、默认,并选择性地对一些东西加以正式的承认。其中最大规模的国家行为一是赋予大量民间组织以合法地位,二是对于民族民间文化的代表性内容给予国家遗产的地位。 这样一种重大的变化趋势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总体论述来进行定位。如果不能在学理上说通日常生活的理所当然性,就不能在日常生活重建中发挥民俗学的社会作用,那么倡导日常生活的民俗学就显示不出重大的意义。这里的困境,一方面是我们思想的困境,另一方面当然也是我们这个时代自己还没有完全走出自己的路来。那么这个困局被打破,首先还得冀望这个时代能够走出一段自己的路。在社会探索自己的道路时,学术一定要能够敏感地发现,与社会实践形成合力,使一个有理论指导的实践与一个有实践支撑的理论思考形成并行不悖的关系,互相促进,一起走出现代的困境。我觉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形成运动的十多年刚好给我们提供了转变的机会。 四、日常生活的未来民俗学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一个具有魔法功能的概念,擅长于把洋的与土的,传统的与未来的,国家的与民间的,意识形态正确的与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调理成为不仅互不冲突,而且相互融洽。这个概念在2000年后逐渐在中国流行开来,中国人利用它解决了文化上的大问题。民俗学者积极参与其中,发表了大量为非遗保护提供意见的文章,成绩卓著,但是如何让这种参与反过来推进民俗学的发展,却是一个未曾深入的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1980年代就不断加大力度推动的世界文化事业,经过反复的辩论、试验,在2003年凝结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及其所配套的各种工作委员会,落实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亟需保护名录、保护示范项目名录的评审、发布与维护上。目前,全世界已经有140个国家签署了这个公约。但是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政府这么热心,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知识界像中国学界这么投入,无论从财政投入,从国家立法,还是从知识界的研究投入,中国在全世界都是最突出的。我推测,可能把全世界所有国家政府的投入加起来也没有中国政府投的钱多,把全世界所有语种发表的文章加起来,也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中文文章多。 中国在2004年完成法律程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与之配套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在第一个国家文化遗产日(每年六月的第二个周六)发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形成了举国动员、各方参与的“非遗保护”运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截至2014年,全国分四批公布了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命名了1488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三十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建立了各自的名录,前三批共计纳入85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有9564人。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动员各地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亟需保护名录和保护示范名录,截止到2015年已有38项(约占总数十分之一)进入这三个名录,成为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时期文化部批准建设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只有两个是县域范围,其他都涵盖地区或多个地区的范围。如果说名录体系是选择性地保护单个的文化遗产项目,那么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全面保护地方的民族民间文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