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历来看重发须爪而不敢轻易惊动它们的心理,还表现为发须爪的修理,被认为必须要选择吉日避免凶日。江绍原以剃胎发、拔白以及近代民俗和官书中所说剃头修须整手足爪甲要择日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关于剃胎发,古人不但剃下来要珍藏,而且于何日何时剃也有相当的讲究。早在《礼记·内则》中已经有“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鬌”的记载。不仅剃胎发有择日的讲究,就连拔除白发、白须也要选择相宜之日,否则白发白须会越长越多。古人对白发的厌恶不仅仅是出于美观的追求,更重要的是他们相信发须的黑若能保持,身体的健康必能增加。民间流行的“通书”,把一年十二月里的日子是吉是凶,以及宜或忌人生哪些行动,全都推算明白,记载清楚,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指南,直到江绍原所生活的年代仍很普遍。江绍原指出,这种择日之历,不仅是民间行为,连国家制定的历,也成了择日书。清朝掌“授时”之政的钦天监最主要的职务就是,每年查照一定的义例,把次年全年诸日之吉凶与所宜所忌之事一一注明,制成时宪书,颁布给各行省及藩属。直到近代,民间仍奉为人生宝鉴,这种择日的民俗正是始于制定时历的官书。 介绍完活人的发须爪观,江绍原最后介绍了古人如何处理死者的发须爪。他追溯了《仪礼》、《礼记》、《开元礼》、《通典》、《明会典》、《大清通礼》等文献所记丧仪中,如何处理殓棺前为死者梳发剪须修甲所余发须爪的礼俗,然而在梳理这些文献时,江绍原敏锐地觉察到礼仪上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以及后人以“今俗追释古礼”的现象。比如江绍原分析了《丧大记》中“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士,埋之”这句话,后来就被郑康成、孔颖达解释成为“死者的乱发和手足之爪,君大夫则盛于小囊,实于棺角之中;士贱,亦有物盛发爪而埋之”,江绍原认为,按照《礼记》中的记载来看死者所余发爪最初似只是筑坎埋了而已,并不置于棺木中给死者带去,郑康成、孔颖达将《丧大记》中的“绿”字解释为“角”字,以为用小囊盛放发爪置于棺内,这只是郑康成、孔颖达辈以当时的习俗来追释古礼书所造成的,在郑、孔所生活的时代必定已经存在以囊盛发爪而与尸同置棺中之俗,而唐代以来,官礼中出现了将死者发爪盛于囊、置棺中的明文记载,由此可知较晚的官礼为了适应民俗起见,并规定生时所落发齿与所剪爪甲也应实棺中埋却,这种做法就是采纳了民间不知始于何时将死者生前从身上所落的各种东西(如牙、整片的爪甲等)放入“招魂袋”死后置于棺中的习俗。江绍原认为:“实乱发等于棺中的办法,实在比埋于坎的办法,更使人和鬼心安,假使后一法的确较古,则这个古法后来为什么会让位给那个新法,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像这样细微的差异,不知从前研究古今礼的人们曾予注意否。如未曾,也可见发须爪观盆儿观罐儿观……的研究之有裨于‘读经’、‘学礼’,实不在世界观人生观的研究之下也!”[9] 在这里,江绍原触及了“官礼”与“俗礼”的问题。他说:“‘俗’与‘礼’,或云俗礼与官礼,往往相差甚远。愚夫愚妇们,无法禁止古今的章太炎辈在喝饱了浓茶之后制官礼;但制礼的大先生们也从未能统一民间的习俗。这是必然的。俗礼有地方色彩与较大的因时变通性;而官礼是一统的,死板的。俗礼所有解决的问题,官礼许没顾及,而它的解决方案亦未必果适合人心。反之,官礼所不肯放松之点,一般人颇许久已不感到其必要”[10]。在他看来,官礼和俗礼似乎相差甚远,俗礼是灵活变化的,官礼是一统、死板的。但在上述对择日和桑仪的分析中,江绍原已经意识到“官礼”和“俗礼”是可以相互吸纳的,俗礼可以被官礼吸纳,官礼亦可以影响俗礼。在《礼与俗》这篇文章中,江绍原明确提出:“研究者应该把礼俗的界限打破,是我们近来的主张。古俗有一部分见于著录,因而得了古礼的美称,成为后人叹赞,保存的对象。然没有这样幸运,久已湮没无闻之古俗,正不知有凡几,虽则这一部分古俗中应又有一部分至今尚以或种形式流传于民众间。故不但古礼与古俗不可分为两事,即古礼俗与今礼俗,亦不应该认为了不相干的两个研究区域。”[11]在江绍原看来,礼俗不可分为两事,亦不可分士庶也。这与“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下的民俗研究领域“平民化”的追求有关,研究者开始注意“眼光朝下”、走出庙宇朝廷,走向田间巷坊去与平民接近。 死者的发须爪也须埋葬的习俗背后,不过是古人灵魂不灭的观念,在古人看来,死不过是魂灵离开躯壳迁到另一个地方去生活而已,它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方法,都和人间相同。正如活人落下或剪下的发须爪要埋藏好以防意外,死人的发须爪亦当如此。江绍原嘲讽地说:“中国鬼的发须爪观,只是中国人的发须爪观的反映。可怜的鬼!你们的心理,竟只得和阳间这般笨伯的完全相同!‘洋鬼子’的科学再不移植到中国来,连鬼也是‘前科学’的模样;人,更不必说了!”[12]江绍原说这段话是充满感情的,他迫切希望能用“洋鬼子”的科学来破除中国人的迷信,创造科学昌明的新世界。 (责任编辑:admin) |